四、中国的民族概念是从西方传来的么?
既然民族不是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在西方近代才形成的,那么是否至少民族的概念,民族主义的思想是在西方近代形成然后才传向世界各地包括中国在内呢?对此,恐怕有不少人会选择肯定的回答,他们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其中最有力的一点就是我在前面提到过的,世界其他地区不论,中国现在所用的“民族”这个词汇本身是因为翻译西方的“nation”一词才固定具备了现在的含义,并且其使用也流行,可见这个概念就是引自西方的。
但正如前面说过的,这种观点本质上是把概念同表示概念的词语混淆起来。在中国古代,“民族”一词确实并非常用,而且其含义多数情况下也同现在的含义不一致。但这并不表示,在古代,中国就没有其他用以表示民族的概念的词语,恰恰相反,这个词语是有的!那就是“族类”。
彭英明在1985年发表的《关于我国民族概念历史的初步考察》和郝时远在2004年发表的《先秦文献中的“族”与“族类”观》中都对中国古代“族类”一词实际上已经对应现在所谓的“民族”概念这一点做了相当篇幅的论述。
“族类”一词最早应该出现《左传》中,“在先秦的文献中,‘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出典于《春秋左传.成公》所记一事:‘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于我,诸侯听焉,未可以二。史佚之志有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公乃止。’”。[1]
当然,在这里的族类,还未必能看成已经等同于民族概念,如郝时远所说“这里所说‘非吾族也’,是指楚国非周氏宗亲之族。鲁是周公旦之子伯禽的封国,是为周室大藩。楚之先祖可上溯到黄帝之孙高阳,其曾孙重黎因‘居火正’立有‘能光融天下’之功被命曰祝融,后其弟吴回为祝融,……周成王时受封于楚蛮之地的丹阳。楚之受封与姬、姜嫡系不同,即并非周人的移民”
从这层意思上说,所谓的“非我族类”似乎更强调的还是狭义的血缘上的宗族关系。但另一方面来说,这里已经隐含着民族概念的萌芽。因为当时楚国之所以被中原诸国说成是“非我族类”,更多的因素还不在于其血统,而是当时其在文化上,认同上,还确实没有与华夏族融合,比如其自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类似‘楚虽大,非吾族也’的说法,还见于宋人‘楚夷国也,强而无义’的评价”
一直到到春秋晚期,楚国才在文化上与华夏族真正融合。《中国民族史》中说“春秋中晚叶,楚已经是“夷狄进至于爵”,被诸夏所接受,战国的两个多世纪,楚境民族融合进展非常迅速。居统治地位的楚公族,起源于祝融集团,与夏、周有较深的渊源关系,西周初封于楚蛮,一方面屡次争取周天子提高其地位,并以周封使“蛮夷率服”,同时又以蛮夷的力量与习俗,与周及中原诸夏抗衡,被中原视为蛮夷。楚公族这种在民族结构上的双重性,非夏非夷,亦夏亦夷,直到春秋末才正式被华夏认同。”[2]
如果说左传里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中“族类”一词理解上还有一定歧义的话,那么在江统《徙戎论》中提到的“族类”,则明明白白就是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所谓的“民族”,即便按照最严苛的标准来看也是如此。“徙其余种于关中,居冯翊、河东空地,而与华人杂处。数岁之后,族类蕃息,既恃其肥强,且苦汉人侵之”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
这里的族类既可以用来指异族(“族类蕃息”),也可以用来指自己民族(“非我族类”),显然已经不是单单作为其他民族的贬称(如“夷狄”),或对自己民族的褒称,而已经是从所有民族的存在中抽象出来的一个中性概念!
而且实际上江统在《徙戎论》不单单是提出了“族类”的概念,而且本身在同一文里给出了划分族类的依据,或者说是定义,“《春秋》之义,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其言语不通,贽币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
从他给出的定义来看,当时人们对民族这一个概念的认识程度已经达到现在大部分现代学者的水平。并不比中国解放后一直尊奉的斯大林给民族下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逊色多少,同样不逊色于当代西方人对民族的理解。
“以其言语不通”对应的是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语言”,“贽币不同”对应的是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经济生活”,“法俗诡异”是指出风俗,对应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文化”,“种类乖殊”是对应斯大林定义中虽然没有列举出来,但在其他西方民族学家和一般人心目中都比较重要的人种血统因素。“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则对应斯大林定义里的共同地域,“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则对应斯大林定义中的“共同心理素质”,或者说一般的“心理认同”“民族认同”。
可以说在今天那些人类学家,民族学家所能想到的,所列举出来的民族定义中的各项因素,在江统给出的“族类”划分的依据中都有,尽管这样的列举依然如我在第一部分论述民族本质的时候说的那样有不分主次,过度陈列的问题,但这至少说明中国古人不仅有表示民族概念的词语“族类”,而且对“族类”(民族)内涵的理解水平和当今中国和西方学者完全是一个层次上。
而且这些对不同民族的划分依据并非江统首先提出来的,其实早在中国的先秦时期就已经相当明确了。例如《礼记?王制》:“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 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背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北方曰译。’”
彭英明对此评论说“这里的蛮夷戎狄之划分,就是根据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经济和风俗习惯加以区别的。所以正如已故著名史学家李亚农先生所说的,当时的许多人都从不同角度,看到了不同民族的特点。……早在先秦时代,民族内含的诸主要因素,就已经成为划分不同民族的主要内容了。”[3]
以后历代都继承延续了这样的划分标准,“到了秦汉时期,这一标准更为明确。司马迁写《史记》,为周边少数民族立传,其分类标准也是着眼于地域、经济生活、语言和风俗习惯。”“ 秦汉以降,直至清代,历代‘族类’划分标准,大多延用先秦及司马迁标准不变,且愈加具体细致。”
不过奇怪的是彭英明对江统《徙戎论》这篇中国古代专门论述民族问题,带有鲜明民族主义味道的文献,却只字不提,或许正是因为觉得江统所说民族划分的依据在中国古代并没有什么新鲜和特殊的地方。但我个人觉得对江统对民族理论上的贡献还是不能抹杀的,在他之前尽管已经有了对不同民族划分的依据,但似乎很少有“族类”一词与这些划分依据在同一篇文章中出现的。仅就这一点来说,江统的文章对“族类”概念明确化,含义固定化就有不可否认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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