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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归道

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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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民族主义的定义及分类

关于民族主义,在前面论述民族概念的时候,已经约略提到了。并且在分析民族起源的问题的时候也已经说到民族主义的起源。但真要具体来论述民族主义的时候,我们会发现所谓“民族主义”的概念仍旧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这个概念充其量告诉我们的是关于“民族”的主义,至于是关于民族的什么主义,则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民族的不同主张,甚至完全对立的倾向,许多情况下,似乎都不分青红皂白的被扣在了“民族主义”这顶帽子下面。比如主张侵略扩张,甚至屠杀压迫其他民族的主张,会被称为“民族主义”;相反,反对侵略压迫,捍卫民族独立的主张,也会被称为“民族主义”。主张严格民族界限,甚至用血统或者政治边界来确定民族归属,以达到所谓“纯化”民族的目的会被称为民族主义;而主张宏扬文化,同化吸收其他民族,扩大民族成员的数量也会被称为民族主义。

从这样的情况来看,“民族主义”是一个毫无意义的概念,如果做个类比的话,就如同创造出“政治主义”这样的概念,政治主义自然是关于政治的主义,但究竟是什么样的政治主张就不管了,于是不管共产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都能算作“政治主义”,但这样的概念,意义不大,因为它什么明确的信息都没有提供。

但既然“民族主义”含义很不明确,那它又是如何被广泛使用的呢?在实际使用中,大部分情况下,是什么意思呢?推本究源,“民族主义”这个词语被广泛使用,正是起因于西方对民族模糊混乱的认识,正因为其认识混乱糊涂,所以此类概念才有市场。

但鉴于“民族主义”这类语词标签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成为习惯了,再强行扭转,也无必要。那么还是尽量通过分析澄清,设法赋予其更为明确清晰的含义来得合理一些。

从 “民族主义”在西方最初使用的情况来看,应该更多的是指一些民族要求独立建国,反抗侵略和压迫的主张和运动。不过从后来的发展来看,渐渐衍变成了凡是在一定情况下把民族问题置于焦点,置于相当重要的地位上进行考虑的主张,不管其主张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都有可能被称为民族主义。当然如果要把外延缩小一点,则可能大部分情况下说到的所谓民族主义是指“民族利己主义”,或者说“本民族中心主义”。也即考虑问题的时候,最高出发点就是站在本民族立场,以本民族利益为指归,为判断是非之根本依据。但即便加了如此的修饰,民族主义的确切含义仍旧是不清楚的,因为光是在对什么是本民族的利益这一点的解释上就可以有无穷多的分歧。有些人把侵略扩张,把本民族对其他民族的压迫残害当成是民族利益所在;而还有一些人,可能把本民族同其他民族和平友好相处,当成民族利益所在,反对的仅仅是其他民族对本民族的侵略迫害。显然即便经过这样的解释,民族主义仍旧可能包括完全相反的主张。

实际的情况往往是,不给民族主义加上种种修饰语,根本就无法用这个词语表达什么确切的意思。我们常见所谓“狭隘民族主义”的说法,也即用狭隘来修饰民族主义,以确定其贬义内涵。但实际上,即便加了修饰语,意义仍旧有可能含混不清。比如究竟什么才算是狭隘,什么是不狭隘,还是不很明确,在解释上往往随心所欲,视说话者的意愿而定。于是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怪现象,那些站在人类普遍的道德规范上严厉谴责历史上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暴行,会被说成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那些为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刽子手歌功颂德的言论则反而成了不狭隘了。这就是由于概念混乱模糊而给了一些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可乘之机。

稍微清晰的划分如西方思想家伯林“区分了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和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在思想上表现为种族主义,大国或大民族沙文主义,极端民族主义。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就是赫尔德的文化民族主义,赫尔德提出了归属和民族精神的概念,……依照伯林的解释,赫尔德有关民族的观念,不具有进攻性,赫尔德所想要的,无非是文化的自决,赫尔德否认有哪个民族对其他民族有优越性”[1]

所谓进攻性的民族主义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其含义确实清晰了许多,但这种清晰似乎也仅仅限于理论上,在实际使用中,很少有人采用这么烦琐的说法,一般还是民族主义的混说一气。而且这种区分也完全是停留在表面现象区别的层次上,并没有把其本质内涵上的差别反映出来。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分法,如“依照历史顺序,十八世纪以后,有1、人道民族主义2、雅格宾民族主义3、传统的民族主义4、自由的民族主义5、整合的民族主义6、经济的民族主义”[2]。这样的划分在理论上含义依旧未必明确,在实际使用则更显烦琐。

相对而言,建立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之上对民族主义的划分似乎更有实际意义一些,比如国家民族主义与族群民族主义(或少数民族主义);或者公民民族主义与族群民族主义;再或者政治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

这三对虽然名词不同,但意思大致相同。如果更具体的说,国家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其重心都是在国家这个政治单位之上,不妨视为等价。而族群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之间关系比较玄妙一些,如果这个所谓族群的民族主义是争取建立国家,那么其主义的实质和所谓国家民族主义等其实是一样的,只不过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已;而如果这所谓族群的民族主义其重心是在文化上,那就和文化民族主义靠拢了。

当然由于西方人国家与民族关系辨析不清楚,因此这类概念本身就有许多不伦不类矛盾混杂的地方。即如这里所谓的“族群民族主义”本就是一个很可笑的累赘概念,如果更确切翻译成中文,其实翻译成“民族民族主义”倒是能更真切的反映出此种概念的荒谬性,此处不详细展开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避免自说自话之嫌,还是引用一些关于此种分类的阐述吧。

《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一书中说“从民族与国家结合的关系对民族主义进行分类,国家民族主义(nationalism of state)和族群民族主义(nationalism of ethnic group)”[3]

加拿大的威尔.金里卡说“民族主义运动使民族和国家所做的一致努力采取了两种很不同而且相互抵触的方式。一方面,国家已采取各种各样的民族国家构建政策,旨在使公民具有共同的民族语言,共同的民族认同和共同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包括在国家内的族裔文化少数群体已采取行动来谋求建立一个他们自己的国家。我们可把前者称作国家民族主义(state nationalism),把后者称作少数群体民族主义(minority nationalism)”[4]

“…… 公民民族主义没有给予少数民族群体以权利可能符合自由的个人主义以及个人的人权,但是却实用主义地不计较给予多数(主导)民族以群体权利。这些给予主导民族的群体权力或义务包括公民运用占普通地位的(法兰西)语言进行学习和处理时务,学习和背诵多数民族(法兰西)的历史和文学,奉行法兰西的习俗,承认法兰西的政治象征和制度等等。对犹太人而言,这意味着将他们一元的自我-观念和族群-宗教群体分裂为二元的宗教教派和族群关系,并且剥去后者而将他们吸入主体民族——这是直到今天在许多民族国家中自由的公民民族主义对少数民族所采用的普遍方式”[5]

以类似的思路,还可以对民族主义进行更细致的划分。上面的划分是基于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那么如果考虑民族与更原始一些的政治军事组织的关系,考虑民族与血统的关系,民族与宗教的关系呢?

所以也就有如下的分法“王逸舟在《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中将民族主义划分为四种类型,a、部族民族主义,b 种族民族主义,c 宗教民族主义 ,d 文化民族主义”[6]



这种分法比起单纯考虑民族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分法,确实要全面多了,但也还是有一些问题。首先还是主次不分,在第一部分讨论民族本质的时候,就说过许多关于民族的定义都是把所有和民族似乎有关的因素都排列出来,形成了一锅煮的杂烩,结果是把表面联系当成了本质联系。而上面这个对民族主义的划分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似乎就是把与民族有关的因素拿一个出来来修饰民族主义,不仅不简洁明了,而且也无助于对问题实质的把握。另一个问题是这种划分与伯林的“进攻性的民族主义”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有什么关系?是每一种可以再分为“进攻性”与“非进攻性”呢?还是说其中的一些就直接对应进攻性民族主义,另一些则对应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如何既做到简洁明了,同时也与民族概念的本质所配合,还能把不同的分法统一起来?

我们在前面曾经阐述过民族可以分成两个演化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部族,第二阶段是文族,很容易想到,民族演化的两个阶段其实已经提供了一种简明的对民族主义的分类法,也即把民族主义分成“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两类。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前面对民族的两个阶段“部族”与“文族”给出的描绘。

部族是“心理上根据主观认为的血缘(尽管实际上血缘如何并不起关键作用)或参与政治组织或信仰宗教或地域是什么来决定认同归属的民族”。文族是“直接根据文化的差异来决定认同与否的民族群体。”

部族是处于幼稚不成熟阶段的民族,是还没有充分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而文族则是已经发育成熟的民族,是充分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

根据以上描绘,很容易看出来,“部族主义”囊括包含了上面提到过的“部族民族主义”,“种族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公民民族主义”“政治民族主义”;而“文族主义”则直接对应于“文化民族主义”。

同样,还可以认为部族主义对应于进攻性的民族主义,而文族主义对应于非进攻性的民族主义。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的区别。

部族主义本质上是把民族看成一个扩大化的黑社会团体(尽管民族实际上并不是),在部族主义看来,民族就象一个规模扩大的黑社会团体一样,依靠一种组织的暴力约束(一些原始的军事政治组织,典型的如后金的八旗,也可以是国家机器本身);也可能依靠一些私人关系上的纽带,比如血缘(黑社会是通过结拜兄弟的方式代替直接的血缘),还有依靠一些宗教信条的规范(黑社会是一些帮规之类的东西,也有的是直接和宗教挂钩),等等结合凝聚成的人群共同体。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扩大的黑社会团体,那么对部族主义来说,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如黑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一样,充满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斗争,充满你死我活,互不相让的冲突,抢势力,夺地盘,胜利者可以高人一等,失败者则沦为为卑贱。为了压倒战胜别的团体,不惜大规模的杀戮,所以部族主义也可以称为黑帮民族主义。

而文族主义则是还原民族之为文化共同体的本质,以文化上自觉自愿的认同来直接判断民族的归属。文族主义反对外来的暴力侵略,征服压迫,即使这种侵略一时获胜,也绝不承认其合法性。同时文族主义也坚决反对本民族用暴力手段去侵略征服同化其他民族,而是深信如果本民族的文化有足够魅力,无须暴力自然就有一些其他民族被吸引同化到本民族中来,而那些坚持独立,不被同化的民族,则其文化也自有不可缺少,无可替代的价值,足以与本民族的文化相映成辉,互补互益。

因为文族主义的落脚点在文化之上,因此建立文族主义基础之上的民族关系不是互相征服或压倒,不是建立在物质经济利益的一时得失斤斤计较之上,而是相当程度上能够互相欣赏互相宽容,是能够互相从对方文化中获取营养,互相促进发展。正如红花绿叶相互衬托一样,又如万紫千红一样能令人赏心悦目。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民族主义的起源

关于“民族主义”起源问题的时候,其实在前面讨论民族起源的时候已经顺带说到了。总之意思是中国在古代很早的时候,民族主义就已经发育得相当成熟和完备,远比西方同期甚至西方近代时期的所谓民族主义要充分得多,成熟得多。

这里可以结合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的分类,对这个问题更全面的展开论述一下。

首先,应该承认确实有许多人至今仍旧是以西方“民族主义”一词的形成为基点来作为“民族主义”本身的起源(最多稍微向前稍微上溯个几百年),并且以西方“民族主义”一词传入中国的时间来断言中国的民族主义也是西方传来的。

比如《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一书中说“民族主义萌芽于14世纪的西欧,产生于15、16世纪的思想启蒙运动,并于17世纪初到1871年在理论上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处于萌芽状态的民族主义通过王权对教权的否定,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孕育,催生了英、法等最初的一批民族国家”[7]

安东尼.史密斯说“在民族主义研究方面如果有大家都同意的观点,那就是民族主义是很现代的术语。记录显示,最早使用该词是在18世纪末期,当时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德(Johann Gottfried Herdr)和法国反对革命的神父奥古斯丁.德.巴鲁尔使用该词并使之具有可辩识的社会和政治的含义。……1836年,英语中首先使用‘民族主义’,它当时是以神学用语出现的,指某些民族成为上帝选民的教条。此后,该词逐渐倾向等同于民族自大和自我为中心”[8]

刘军宁说“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思想体系是近代西方的产物,是自由主义和其他普世主义激进意识形态的副产品,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对它们的反动”[9]。

以上列举的这些人的说法之所以深入人心,关键还是混淆了代表某概念的词语与概念指向的对象本身。这就如同一个人考证“地球”的名词是什么时候产生,然后据此认为地球本身就是这个时间产生或者再稍微往前推一段时间产生的,荒谬性不言而喻。

那么是否可以这么说,西方产生民族主义这个词语至少可以说明西方对民族主义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比较高级的阶段,从而民族主义在西方也进入一个比较高级,与以前的民族主义或者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截然不同的阶段呢?

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未见得正确。事实上,我们现在是因为接受并且习惯使用了西方的这套关于民族的标签体系,所以才会觉得西方“民族主义”一词产生并广泛使用会具有如何巨大的,非同寻常的意义。甚至一些人会认为西方的这套标签体系传入中国才意味着中国有了民族主义,如罗厚立说“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端,固来源于传统的族类思想,但其成为‘主义’却是吸收了日本和西方的学理之后”[10]。

但客观的说西方这套标签体系,本身就内涵不清,意义混乱模糊,充满了自相矛盾。甚至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清晰的阐释,如罗厚立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的那样“西人关于民族主义的界定,也在不断转换,从无公认的严格准确的定义”。[11]

近代中国接受了西方的这套关于民族的话语,与其说是什么“主义化”,“理论化”,不如说是“标签化”更恰当。

某种标签体系的采用本身就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西方当初有所谓“政治主义”的说法标签,那么现在大概就会讨论政治主义何时产生的,专制政治主义,民主政治主义之类的说法也会漫天飞舞。我们现在采用了西方的标签体系,不过是对习惯的妥协,并不意味着这种标签体系就一定是最合理的。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近代满清统治下中国的极端落后,对西方一时先进的艳羡,导致对西方观点学说,乃至标签体系的全盘照搬模仿的结果,而并非出于什么真正合理性的考虑。

实际的真相是,西方在近代产生民族主义一词并不具备什么特殊意义,他们试图用民族主义一词指向的那些对象,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在古代很早的时期就有了。而且近代西方所风行的主流民族主义本质上还是政治发展畸形落后的产物,其实质仍旧是部族主义,只不过是偏重点在国家,试图把民族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部族主义而已,并不比那种把宗教或者部落军事制度与民族捆绑在一起的民族主义高明多少。正如前面所说的,这种部族主义也可以说成是黑帮民族主义,所以西方这种黑帮民族主义盛行的结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疯狂杀戮以及产生了德国纳粹国家主义,种族主义的怪胎。

总之,西方的血统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以及从古代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并盛极一时的国家民族主义,本质上都是部族主义。就是南斯拉夫解体以后各民族之间的仇杀也是西方英美德法等国煽动起来的黑帮民族主义的表现。

至于中国历史上,更远的古代不可知,但从春秋以后,汉族所奉行的华夷之辩实际上已经是文族主义,而非部族主义了。但是汉族周边的那些游牧狩猎民族所奉行的基本上也是部族主义即黑帮民族主义,尤其是蒙古和满清制造的疯狂侵略凶残屠杀,更是把部族主义的丑恶发挥的淋漓尽致。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民族主义的起源

关于“民族主义”起源问题的时候,其实在前面讨论民族起源的时候已经顺带说到了。总之意思是中国在古代很早的时候,民族主义就已经发育得相当成熟和完备,远比西方同期甚至西方近代时期的所谓民族主义要充分得多,成熟得多。

这里可以结合部族主义与文族主义的分类,对这个问题更全面的展开论述一下。

首先,应该承认确实有许多人至今仍旧是以西方“民族主义”一词的形成为基点来作为“民族主义”本身的起源(最多稍微向前稍微上溯个几百年),并且以西方“民族主义”一词传入中国的时间来断言中国的民族主义也是西方传来的。

比如《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一书中说“民族主义萌芽于14世纪的西欧,产生于15、16世纪的思想启蒙运动,并于17世纪初到1871年在理论上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处于萌芽状态的民族主义通过王权对教权的否定,促进了民族国家的孕育,催生了英、法等最初的一批民族国家”[7]

安东尼.史密斯说“在民族主义研究方面如果有大家都同意的观点,那就是民族主义是很现代的术语。记录显示,最早使用该词是在18世纪末期,当时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德(Johann Gottfried Herdr)和法国反对革命的神父奥古斯丁.德.巴鲁尔使用该词并使之具有可辩识的社会和政治的含义。……1836年,英语中首先使用‘民族主义’,它当时是以神学用语出现的,指某些民族成为上帝选民的教条。此后,该词逐渐倾向等同于民族自大和自我为中心”[8]

刘军宁说“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思想体系是近代西方的产物,是自由主义和其他普世主义激进意识形态的副产品,但在很大程度上又是对它们的反动”[9]。

以上列举的这些人的说法之所以深入人心,关键还是混淆了代表某概念的词语与概念指向的对象本身。这就如同一个人考证“地球”的名词是什么时候产生,然后据此认为地球本身就是这个时间产生或者再稍微往前推一段时间产生的,荒谬性不言而喻。

那么是否可以这么说,西方产生民族主义这个词语至少可以说明西方对民族主义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比较高级的阶段,从而民族主义在西方也进入一个比较高级,与以前的民族主义或者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截然不同的阶段呢?

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未见得正确。事实上,我们现在是因为接受并且习惯使用了西方的这套关于民族的标签体系,所以才会觉得西方“民族主义”一词产生并广泛使用会具有如何巨大的,非同寻常的意义。甚至一些人会认为西方的这套标签体系传入中国才意味着中国有了民族主义,如罗厚立说“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端,固来源于传统的族类思想,但其成为‘主义’却是吸收了日本和西方的学理之后”[10]。

但客观的说西方这套标签体系,本身就内涵不清,意义混乱模糊,充满了自相矛盾。甚至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清晰的阐释,如罗厚立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的那样“西人关于民族主义的界定,也在不断转换,从无公认的严格准确的定义”。[11]

近代中国接受了西方的这套关于民族的话语,与其说是什么“主义化”,“理论化”,不如说是“标签化”更恰当。

某种标签体系的采用本身就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果西方当初有所谓“政治主义”的说法标签,那么现在大概就会讨论政治主义何时产生的,专制政治主义,民主政治主义之类的说法也会漫天飞舞。我们现在采用了西方的标签体系,不过是对习惯的妥协,并不意味着这种标签体系就一定是最合理的。这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近代满清统治下中国的极端落后,对西方一时先进的艳羡,导致对西方观点学说,乃至标签体系的全盘照搬模仿的结果,而并非出于什么真正合理性的考虑。

实际的真相是,西方在近代产生民族主义一词并不具备什么特殊意义,他们试图用民族主义一词指向的那些对象,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在古代很早的时期就有了。而且近代西方所风行的主流民族主义本质上还是政治发展畸形落后的产物,其实质仍旧是部族主义,只不过是偏重点在国家,试图把民族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部族主义而已,并不比那种把宗教或者部落军事制度与民族捆绑在一起的民族主义高明多少。正如前面所说的,这种部族主义也可以说成是黑帮民族主义,所以西方这种黑帮民族主义盛行的结果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疯狂杀戮以及产生了德国纳粹国家主义,种族主义的怪胎。

总之,西方的血统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以及从古代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并盛极一时的国家民族主义,本质上都是部族主义。就是南斯拉夫解体以后各民族之间的仇杀也是西方英美德法等国煽动起来的黑帮民族主义的表现。

至于中国历史上,更远的古代不可知,但从春秋以后,汉族所奉行的华夷之辩实际上已经是文族主义,而非部族主义了。但是汉族周边的那些游牧狩猎民族所奉行的基本上也是部族主义即黑帮民族主义,尤其是蒙古和满清制造的疯狂侵略凶残屠杀,更是把部族主义的丑恶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正如前面部分所提到过的那样,可笑的是现在一些人却按照西方落后的民族主义形态,也即部族主义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民族主义的情况,得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结论。在他们看来,因为古代的中国在民族问题上更注重的是文化,而非其他血统等因素,因此就不是合格的民族主义,而只有到近代,也象西方那样把血统因素,国家因素放在重要位置,甚至完全抛弃文化因素,才算是合格的民族主义或者是所谓的现代民族主义。

如李慎之有一段话“美国汉学家,列文森认为中国人的‘天下主义就是文化主义,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并不重视异民族的肤色容貌,而只重视它的政教礼乐,所谓进于夷狄则夷狄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中国的民族主义是19世纪末的列强欺压下产生的”

更典型的是台湾人写的这一段话“现在中国知识分子的困境是,他们发现要使国家富强,最根本需要改变的不是别的,正是中国文化本身。在五四的主流知识分子心中,这种困境不再存在,他们决定扬弃中国(特别是儒家)文化,一心一意一为西方文化来救中国,改造中国,这是现代民族主义压倒了传统的文化主义是重国家轻文化的强烈显示”[12]

且不说以反抗侵略反抗压迫为形式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中国自古有之,在明末反抗满清时候表现的更为炽烈,单说他们所谓文化主义不是民族主义的论断,本身就是不理解民族和民族主义本质所导致的结果,可以说是把民族主义的落后形态部族主义当成民族主义的唯一形态所导致的错误。

这种认识上的错误混乱在实践中也必然导致有害的结果,现在中国的部族主义越来越抬头,而本身固有的文族主义传统反而日趋黯淡湮没,不能不说和这种对民族和民族主义的错误认识有密切关系,当然现在中国所采用民族登记制度,以及民族区别待遇的政策,把民族政治化,物质利益化,使得民族越来越部族化的趋向对此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应该提倡什么样的民族主义?

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面的论述中其实已经不言而喻了,也即我们应该提倡的民族主义是文族主义而非部族主义。

但还是有必要进一步论述一下,究竟怎么样才算提倡的文族主义,文族主义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文族所站的立场不仅仅局限于本民族一隅,而是视野拓宽到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这其实也和中国传统固有的“天下”观念相一致

如何站在本民族的角度为最有效实现世界文化发展的多样性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这是文族主义根本的宗旨。

文族主义应该包括这样的几个方面,

首先反对一切性质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屠杀,无论这些歧视、压迫、屠杀是打着什么样的借口和理由进行的;同时也反对一切建立在暴力强迫基础上的民族同化。因为上述所说的这些歧视、压迫、屠杀以及暴力同化本身足以恶化民族之间的关系,毒化民族气氛,从根本上破坏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基础。

其次从如何更有效率实现世界文化发展多样性的角度来说,应该遵循如下两个个原则。

第一、对于差别悬殊,对立鲜明,且已经具备悠久历史,发展很成熟的不同类型文化,应该确保其独立性,防止轻易同化,这是保证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最基本的支柱。

第二、在此基础上,应该适当鼓励不同民族以国家为单位,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在和平与自愿的基础上融合与同化。

第一点,很容易理解,至于第二点,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矛盾和疑惑,但实际上这两点本身是相辅相成的。


所谓文化的多样性发展,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各种不同类型不名称文化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这不同类型的文化本身就应该处于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而文化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不同文化在一定范围内融合与同化,事实上这个过程在人类历史中也确实一直存在,如果没有不同文化的融合与同化,那么可能形式上存在几万个甚至几十万个不同名称的文化类型,但实际上这些文化只能被局限束缚在小团体小圈子里,既难以发挥更大影响,也难以向更高的阶段进步,这种文化上绝对平均主义最终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整个人类文化的发展处于普遍停滞的状态之中,所谓文化多样性发展也只能成为空谈。而文化上绝对平均主义,最终的结果也必然导致部族主义代替文族主义,这是视野的狭窄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所以不能说为了实现多样性,人为刻意阻断民族之间的同化融合,人为强化民族隔阂,固化民族界限,甚至把民族身份政治化,利益化,这种做法是绝对有害的!本质上恰恰是在破坏文化的多样性,而不是实现多样性。

合理的做法是应该鼓励发展阶段落后,文化发展不充分,不成熟的少数民族在自愿与和平的基础上被逐渐吸纳同化到多数民族中去,但对那些坚决保持自身民族文化独立性的社会成员抱有尊重的态度,而且那种情况下的所实现的文化独立才是真独立,所实行的文化多样才是真多样。

另外对差别很小,距离很近文化类型,也应该鼓励归并融合,能同化的就同化,这样能避免分散力量,能集中资源,促使同类型文化更强壮更旺盛的成长起来。

而事实上,当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存在一个明显强势的文化共同体(比如现今的西方文化)的时候,以上的第二个原则更应该被强调。因为要实现在世界范围内最基本的文化多样性的要求,至少应该再找出一个能与之分庭抗礼,势均力敌的文化共同体与之抗衡,如此才能使世界范围内文化发展实现起码的生态平衡。

如果在西方文化处于极度强势的情况下,对那些有别于西方文化,同时类型相近的文化,还鼓励强化其对立,阻碍其融合,固化其界限,其结果只能是在世界范围内,弱势的文化更其弱势,而强势的西方文化更其强势,地位更难以撼动,其结果只能是那些表面上保持独立的文化,被西方文化个个击破,一一吞并,从根本上破坏文化多样性,从根本上破坏世界文化的均衡发展。最终的结果反过来说对西方文化的健康发展也必然有害。

所以就现实情况,至少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应该鼓励少数民族的文化融合同化于多数主体民族的文化,也即国家应该推行的的政策是鼓励建立在和平自愿基础上融合同化的政策,但并不强求结果一定就是真正实现同化(这是和西方人宣扬的民族国家观念有本质区别的),也就是说当推行了这样的政策,结果仍旧是一些少数民族坚持保证自己文化上的独立性,那么这样的结果也是有益的结果,是希望看到的结果,因为这说明这些坚持自身文化独立性的少数民族,其文化确实有不容抹杀,无可替代的独特价值,是值得保留下去的,这样的多样性是真正的多样性。



另外如何结合现实情况,更具体一点说,在当今世界上,能够与西方文化构成最鲜明的区别,并且确实具备悠久历史,发展得相当成熟的文化就是汉文化,这一点是无可否认的。西方都是字母拼音文字,而惟独汉字是发展相当成熟并且仍旧普遍使用的象形文字;西方的服装都是紧迫贴身,而汉族服装则是宽大从容;西方的书写顺序是从横排从左到右,而汉族古代的书写顺序是竖排从右到左;此外还有许多区别,不胜枚举。可见促进汉文化之壮大,直至能与现今强势的西方文化分庭抗礼,对于实现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来说,具有相当巨大的意义,甚至根本性。

我说这话,并不是因为我是汉族人,而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即便我是一个西方人,站在理性的角度,站在全人类文化健康均衡发展的角度来看,那么也希望看到汉文化这种与西方文化截然不同,存在鲜明区别的文化能够更茁壮,更强大的发展起来,能够在世界上造成更广泛的影响,能够与现在强势的西方文化形成真正势均力敌的局面。这不是出于部族主义的狭隘利益观念考虑,而真正站在文族主义的“天下”的宏大立场上思考所得出的结论。



因此作为汉族人为主体的中国,那么站在文族主义的立场上,就应该旗帜鲜明,大力宏扬汉文化,这是中国无可推卸的责任,是为世界文明的均衡发展,多样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不仅表现在教育上应该加强对汉族经典著作的学习,也应该表现在各种宣传,各种影视作品的制作上,以及各种礼仪规范的制定上,以及国家标志性的建筑上。

而中国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如果确实文化有相当独特性的,比如已经有悠久的使用自己的文字语言的历史,自己独特的神话传说,并且人员聚集比较集中的地区,自然会保持文化上独立性,但对那些文字本身就是通过改编汉字而来的,甚至其实本来没有自身文字的少数民族,则从他们自己的角度来说,他们也应该融合于汉族之中,成为汉族的一员。国家应该创造这个条件促成这种融合同化,当然前提也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对前社会主义国家民族政策的反思

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政策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受了西方民族国家观念毒害的结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本来就不过是把民族国家观念当成一个工具利用,需要时就用,不需要时就踢开,或者用文字游戏的方法来篡改其含义

而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对任何领域的公平与正义,都有一种狂热的信仰,真诚的尊崇[1]。包括民族领域也同样是如此。所以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往往是真心诚意的受西方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影响的,一方面对这个理论提出了修改,另一方面这种修改并不是完全,其造成的影响仍旧扎实的体现在民族政策上面。

于是一方面为了迎合民族国家的理论,人为的制造一了一个国族的概念,比如所谓苏联民族,南斯拉夫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之类的概念,表示自己确实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

另一方面为体现民族平等,用政策的方式,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把民族的界限人为的固定化,人为阻断了正常情况下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同化。

这种心理的来由是什么?本来真诚的相信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现在为了国家的需要尽量要把不同民族放在一个国家里,而不愿意都分裂成独立的国家,于是政府当局觉得对那些少数民族好象亏欠了什么,好象万分内疚,于是拼命的给少数民族以种种刻意的优待,给予行政上的自治,甚至对本来没有文字的民族都要制造出文字来,更有甚者,对原先没有基本认同的群体,也不是将其融合到主体民族中来,而硬要指派成一个独立的民族。

这种做法实质上已经不是站在国家本身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去推行政策了;已经是为了平等而平等,乃至牺牲国家的整体利益,实际上也牺牲这些民族的人民本身的利益。造成的结果是人为加深了一个国家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隔阂与对立,人为削弱了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人为促成了民族分裂势力的增长强大。

我们可以摘引一些论述,来看前社会主义国家包括现在的中国在内,所实行的民族政策的荒谬性。

“在苏联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进一步指出,悉心致力于在那些从未组成过民族行政单位的地方,或从不曾考虑要组成民族行政单位的民族当中,依据族裔语言的分布创造出一个个民族行政单位的,正是共产党政权本身,认为哈萨克,吉尔吉斯,乌兹别克、塔吉克、土库曼这几个苏维埃共和国,都是民族主义的产物,显然只是苏维埃知识分子一相情愿的想法,而非这些民族想要追寻的目标”[2]

: “这一政策还有一些离奇可笑之处。有时会碰到这种情况 ,即在 20 年代建国时命名的某个民族实际上没有自己的语言 ,或者已习惯于使用别民族的语言。然而 ,苏维埃政权却硬性规定 ,作为行政单位的每一个民族都必须拥有并使用一种自己的语言 ……更离奇的是 ,他们还组织一些语言学家把只有几百人的小部落才讲的一些地方方言变成书面的文学语言。尽管很穷 ,苏维埃国家却把大量的力量和费用用于这种文化发展 ,有时甚至去无中生有地生造文化。”[3]

“1987 年哈萨克共和国科学实践会议披露的材料表明 ,哈萨克族学生在高校的比例已上升到 75 % ,而当时哈萨克族人仅占共和国人口的 38 %。苏联学者批评这种“放宽条件”的照顾政策使一部分居民产生了民族的特殊感和优越感 ,而在另一部分居民中则不断引起不满。 总的看来 ,这还不是全局性问题 ,但在各民族的心理上却是个不祥的阴影。”[4]

“一位塞尔维亚著名院士著文道:南共‘用党的决定制造新的民族 ,首先是黑山族。然后又用自治社会主义的名义制造出穆斯林族———全世界第一个这样的民族。这样就加深了南斯拉夫各民族的种族的、宗教的及历史的分歧与对抗 ,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四分五裂’。”[5]

前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刻意维护少数民族利益,强化少数民族意识的做法是否因此得到了西方学者的赞美呢?答案是恰恰相反!以对南斯拉夫的评价而言,吉尔著的《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中说

“乐观的看法,正是从共产主义制度的南斯拉夫特殊性中,产生了南斯拉夫的后共产主义灾难,悲观者认为,共产主义并未在任何地方消除种族紧张,只是通过武力将其冻结并同时加强了这种紧张”[6]

中国所实行的民族和苏联与南斯拉夫本质上是一脉相传的。比如中国与苏联一样,不是尽量把那些原本没有自己文字的民族融合到主体民族汉族中去,而是刻意为那些民族去创造文字。

“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尊重和使用分不开的少数民族文字的创制和改革。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些原来没有文字或没有通用文字的少数民族迫切要求政府解决他们的文字问题。于是,帮助这些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就成为民族平等在语言文字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

“1955 年,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在两三年内普遍调查少数民族语言,并完成对民族文字的创制和改革的设计工作。……1956年制订了布依文、4种苗文、彝文、新傈傈文方案;1957年制订了两种哈尼文、佤文、拉诂文、纳西文、黎文方案,……1958年制定了侗文方案,……80年代设计了白文、瑶文、土家语等方案”[7]

中国少数民族政策更为离奇的地方是,原本一些群体并没有明确的民族归属,融合入主体民族汉族中去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政府为标榜彰显所谓的民族平等,置国家利益和这些群体本身的利益不顾,硬是人为指派他们属于一个少数民族。

比如20世纪50年代广西民族识别,乐尧山区陇人,本来的情况是“部分群众认为是汉族,个别群众也有说是瑶族,一般都自称是陇人”这种情况下,划分成汉族是比较合理的选择。结果当时政府工作人员“认为陇人生活苦,又居住在山区”,就把他们划成了瑶族。

“据1953年7月桂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工作队实地调查的材料云:‘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民族,如参加桂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大会代表潘德茂说:我去参加开会是以瑶族身份为代表,……其瑶族的根据,我也不懂,以后我做代表回去,也跟着宣传是瑶族。因此,乐尧山群众说自己是瑶族是由此而来的。这次到县参加学习的积极分子也说: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族,政府给我们定什么民族,我们就定什么民族’”[8]

让一些人说出“政府给我们定什么民族,我们就定什么民族”的话来,这真是只有前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荒唐到极点的民族政策下才有可能出现的笑话!为了体现政府所谓的民族平等,政策几乎已经到病态可笑的地步。而实际上,这样的政策与其说是民族平等,不如说是人为制造一个国家内人群的隔阂对立分化!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还有所谓对大汉族主义的批判,“实际上,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和中期,我们党是将民族政策的颁行和对大汉族主义的批判放在同一位置上的。……在批判大汉族主义的同时,我们党的一个基本态度就是要求汉族同志‘凡事都‘求其在我’’,承认在历史上是汉族对不起少数民族,多向少数民族做解释工作。……”

至于刻意制造一些眼前利益上向少数民族偏斜的优惠政策,比如高考加分,计划生育上的优免,这是尽人皆知的,无须多说。

作为对照,我们不妨把被一些人吹嘘成自由民主的西方所实行的民族政策同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政策来做一个对照。

加拿大的威尔.金里卡著《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一书,有许多段落是能够说明西方实行的是什么民族政策的。

西方人也构建所谓民族国家,但他们对本国所构建的民族国家,意思已经不是鼓励国内的少数民族独立建国(而民族国家的本义却恰恰是指少数民族有独立建国的权利),更不是造出一个空洞的国族概念,类似于苏联民族,南斯拉夫民族,中华民族等等,而是彻底歪曲成符合他们自己利益的那个含义,是毫不含糊的用西方人的主流文化去彻底同化国内的少数民族。

“自由民主国家从以下意义上讲,都曾有过构建民族国家的历史:它们鼓励,有时甚至是强迫生活在国家领土上的公民融入到使用一种共同语言的共同公共体制中。西方国家曾使用了各种各样的策略来取得这种语言和体制的融合:国籍和归化法、教育法、语言法,有关公务人员雇佣、兵役制度和国家传播媒体的政策等等。”[9]

以美国为例,美国行政区域的划分都是刻意保证说英语的人口占据多数:

“美国被认为是‘中立’国家的原型,那么就让我们来看一下美国的的实际政策。历史上政府边界的划定和它们加入联邦的时间都经过了精心安排,以确保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可以在美国联邦的50个州中都占多数,这帮助确立了英语在美国全部领土上的主导地位”[10]

“盎格鲁撒克逊殖民者占据了后来组成美国最初的全部13个州,就象约翰.杰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的那样,‘上帝乐于把这个连成一片的国家赐予一个团结的人民——这个人民是同一祖先的后裔,语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隶属于政府同样原则,风俗习惯非常相似。’杰伊夸大了殖民地人口的族裔文化均一性——最为明显的是他忽略了黑人——不过十三个州中没有一个控制在少数民族手中,这是事实”[11]

“若是在19世纪,建立一个比如说纳瓦霍人、墨西哥裔美国人、波多黎各人、或是夏威夷土著人的州是完全有可能的。当时这些民族被并入美国,在他们的家乡占人口的多数。然而政府作出了一个审慎的决定,即不将联邦制度用以包容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相反,还决定,直到少数民族在数量上不占多数,这一领土才会被接受未联邦的一个州。在一些案例中,政府通过划分边界的方式使印第安部落和西班牙裔群体在数量上变为少数(如在佛罗里达)。还有一些案例是拖延建州的时间,直至盎格鲁撒克逊人涌入该地区,并超过了原住居民(如夏威夷,西南各州)。结果是50个州没有一个象在魁北克保证魁北克人的自治那样来保证实行少数民族自治。

“总之,美国式的领土联邦制远非为了包容少数民族,而是使事态恶化,这并不令人吃惊,因为设计美国联邦制度的人根本对包容少数民族毫无兴趣”[12]

美国的邻居加拿大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19世紀加拿大总理麦克唐纳爵士在谈及混血人时曾说到,‘这些原始地半开化人……必须用强有力地手段加以压制,直到他们被涌入地移民淹没’”[13]

把前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民族政策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民族政策产生的效果对比一下,究竟哪个的效果更好呢?

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说,确实后者的效果更好!

前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体现和标榜的所谓的民族平等(其实根本不是平等),千方百计的打压主体民族,给予少数民族种种自治的权利,种种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优惠,甚至让主体民族自虐来千方百计委屈恭顺到极点的讨好少数民族,结果是陷入民族分裂的泥沼中苦苦挣扎,难以自拔。苏联解体了,南斯拉夫分裂,就算原本也属于前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现在也因为西藏问题,新疆问题,弄的焦头烂额,苦不堪言。

而看看美国这样从建国一开始就建立在用西方白人文化强迫同化其他民族基础之上的国家,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民族矛盾,更不存在民族分裂势力,就算是闹矛盾最厉害的黑人,他们所希望的也不过是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而不是独立建国。

难怪西方的学者可以得意洋洋的嘲笑前社会主义国家:“共产主义并未在任何地方消除种族紧张,只是通过武力将其冻结并同时加强了这种紧张”[14]

“按照通行的文化学派标准,美国和瑞士这两个联邦合众国的人口庞杂程度绝不亚于南斯拉夫,但却并未陷入内战的泥沼”[15]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实践已经说明美国等西方国家所实行的民族政策确实相对来说更为合理,更有助于消除民族分裂势力,化解民族之间的对立与矛盾,那就说明他们所实行的民族政策中的内容确实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当然,这种学习,也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照搬,而是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并且结合中国的国情实际来进行。

所谓糟粕,美国从建国一开始所推行的同化融合政策,就带有相当的暴力强迫成分,以及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色彩,这些必须是坚决摈弃的。而且其同化本身也确实是造成了大量少数民族文化的衰落停滞乃至消亡,这点也是必须反对的。

至于精华么,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尽量发扬多数民族的文化,尽量提倡少数民族融合到主体民族中来,这点确实应该好好学习。

更具体的说,中国应该实现这样的民族政策。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彻底取消把民族部族化的短视政策,也即彻底取消把民族血统化、行政化、眼前利益化的政策。

凡是政府下发要求人民填写的表格,一律取消民族一栏。民族身份完全由每个人的自愿认同来决定,也即每个人宣称自己是什么民族,并且他所宣称归属的那个民族其他人也认可认同他的归属,那么他就是什么民族。

承接上面这一点,既然政府的表格取消民族一栏,那么根据民族身份来决定一些所谓的优惠政策比如高考加分之类的也自然取消,那些优惠政策其实是对少数民族变相的歧视。

其次在行政上取消民族自治区,在教育上,汉语教育应该推广到所有地区,凡是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任何民族的人都应该接受汉语教育,但允许少数民族的人在自愿基础上另外选修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在文化上,国家的立场不应该是绝对平均主义。通过弱化主体民族文化的方式来体现民族平等,实际上导致的结果是全面西化,是国家范围内所有民族的文化都逐渐被西方同化。应该在增强主体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发扬光大境内所有民族的文化。首先一点是做好倡导汉族文化的工作,倡导和强迫的关系一定要区分清楚。所谓倡导汉文化,是指国家应该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用国家的力量,用国家的资金对汉文化进行宣传推广发扬。比如用国家的资金建设汉族历史人物的纪念场所,汉文化的研究机构,倡导汉文化中一些优良传统和习俗。这样才能真正和强势的西方文化抗衡,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此外对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也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这在中国过去也做过,现在的中国反而不怎么做了!比如用拍摄电影或动画片的方式把少数民族的一些神话传说,少数民族的历史,少数民族的艺术,以及少数民族的经典文学反映出来,使少数民族的文化也能被全国范围内的人所接触了解。

上面几点中,在少数民族也尽量推广汉语的教育,可能会引起一些不理解。认为这样做会导致少数民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消亡。我的看法是语言文字固然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也并非是全部表现。在国家范围内,一种语言一种文字的通行使用就已经足够了。少数民族保留和发扬自己的文化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民族艺术,民族服装,民族的传统习俗。语言文字是交流的工具,如果少数民族不能熟练掌握这个国家最通行的语言文字,无异于使他们在竞争的起点上就落后于国家的大多数公民,必然导致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经济上发展的落后,而经济的落后最后还是会反映在文化的落后上。

因此为了少数民族人民自己的经济利益发展利益考虑,让他们国家大多数人一样接受汉语教育也使应该的。

不要过度夸大少数民族的民族情绪,在中国历史上,即便汉族并非统治地位的民族,少数民族也往往逐渐放弃自己的民族语言,而改用汉字汉语,比如南北朝时期的鲜卑族。至于后来满清统治,对汉人极尽残酷压迫之能事,但他们自己也逐渐放弃满语的使用,也能够说明问题。

那种把使用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的神圣化,宗教化的观点,本身就是部族主义的表现,真正文族主义的观点应该是从实现世界范围内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去考虑!世界上的拼音文字已经有这么多种,再增加一种有什么意义?

我们不是为民族而民族,那样的民族主义不过是黑帮民族主义而已,应该以促进世界范围内文化多样性为最高标准,在中国范围内,让所有人熟练掌握汉语,增加中国的凝聚力,向心力,这在目前西方文化占据绝对强势的情况下,对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而言,是最大利益所在,这点是必须想通的。

让一些小的民族,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最终从中国独立出去,对他们自己发展民族文化也没有任何好处。这种缺乏强大实力的小国家,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在经济上成为西方的附庸,在文化上也必然成为西方的附庸,最终的结果就是彻底被西方同化。相反如果在中国领土内,通过与汉文化的结合,其民族文化反而可以保留和发扬的更多。

这就是我的观点,绝不能迂腐的实行文化上的绝对平均主义,前社会主义国家四分五裂,乃至陷入内战的惨烈恶果已经是前车之鉴了。

这些政策目标不是构建什么民族国家,而是建立以汉文化为主体,多种民族文化并存互补的局面,这样才能为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作出实质性的贡献。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道 于 2013-6-7 18:17 编辑

大家认真看,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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