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前社会主义国家民族政策的反思
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政策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受了西方民族国家观念毒害的结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本来就不过是把民族国家观念当成一个工具利用,需要时就用,不需要时就踢开,或者用文字游戏的方法来篡改其含义
而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对任何领域的公平与正义,都有一种狂热的信仰,真诚的尊崇[1]。包括民族领域也同样是如此。所以这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往往是真心诚意的受西方近代民族国家观念的影响的,一方面对这个理论提出了修改,另一方面这种修改并不是完全,其造成的影响仍旧扎实的体现在民族政策上面。
于是一方面为了迎合民族国家的理论,人为的制造一了一个国族的概念,比如所谓苏联民族,南斯拉夫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之类的概念,表示自己确实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
另一方面为体现民族平等,用政策的方式,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把民族的界限人为的固定化,人为阻断了正常情况下民族之间的融合与同化。
这种心理的来由是什么?本来真诚的相信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现在为了国家的需要尽量要把不同民族放在一个国家里,而不愿意都分裂成独立的国家,于是政府当局觉得对那些少数民族好象亏欠了什么,好象万分内疚,于是拼命的给少数民族以种种刻意的优待,给予行政上的自治,甚至对本来没有文字的民族都要制造出文字来,更有甚者,对原先没有基本认同的群体,也不是将其融合到主体民族中来,而硬要指派成一个独立的民族。
这种做法实质上已经不是站在国家本身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去推行政策了;已经是为了平等而平等,乃至牺牲国家的整体利益,实际上也牺牲这些民族的人民本身的利益。造成的结果是人为加深了一个国家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隔阂与对立,人为削弱了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人为促成了民族分裂势力的增长强大。
我们可以摘引一些论述,来看前社会主义国家包括现在的中国在内,所实行的民族政策的荒谬性。
“在苏联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进一步指出,悉心致力于在那些从未组成过民族行政单位的地方,或从不曾考虑要组成民族行政单位的民族当中,依据族裔语言的分布创造出一个个民族行政单位的,正是共产党政权本身,认为哈萨克,吉尔吉斯,乌兹别克、塔吉克、土库曼这几个苏维埃共和国,都是民族主义的产物,显然只是苏维埃知识分子一相情愿的想法,而非这些民族想要追寻的目标”[2]
: “这一政策还有一些离奇可笑之处。有时会碰到这种情况 ,即在 20 年代建国时命名的某个民族实际上没有自己的语言 ,或者已习惯于使用别民族的语言。然而 ,苏维埃政权却硬性规定 ,作为行政单位的每一个民族都必须拥有并使用一种自己的语言 ……更离奇的是 ,他们还组织一些语言学家把只有几百人的小部落才讲的一些地方方言变成书面的文学语言。尽管很穷 ,苏维埃国家却把大量的力量和费用用于这种文化发展 ,有时甚至去无中生有地生造文化。”[3]
“1987 年哈萨克共和国科学实践会议披露的材料表明 ,哈萨克族学生在高校的比例已上升到 75 % ,而当时哈萨克族人仅占共和国人口的 38 %。苏联学者批评这种“放宽条件”的照顾政策使一部分居民产生了民族的特殊感和优越感 ,而在另一部分居民中则不断引起不满。 总的看来 ,这还不是全局性问题 ,但在各民族的心理上却是个不祥的阴影。”[4]
“一位塞尔维亚著名院士著文道:南共‘用党的决定制造新的民族 ,首先是黑山族。然后又用自治社会主义的名义制造出穆斯林族———全世界第一个这样的民族。这样就加深了南斯拉夫各民族的种族的、宗教的及历史的分歧与对抗 ,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四分五裂’。”[5]
前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刻意维护少数民族利益,强化少数民族意识的做法是否因此得到了西方学者的赞美呢?答案是恰恰相反!以对南斯拉夫的评价而言,吉尔著的《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中说
“乐观的看法,正是从共产主义制度的南斯拉夫特殊性中,产生了南斯拉夫的后共产主义灾难,悲观者认为,共产主义并未在任何地方消除种族紧张,只是通过武力将其冻结并同时加强了这种紧张”[6]
中国所实行的民族和苏联与南斯拉夫本质上是一脉相传的。比如中国与苏联一样,不是尽量把那些原本没有自己文字的民族融合到主体民族汉族中去,而是刻意为那些民族去创造文字。
“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广泛尊重和使用分不开的少数民族文字的创制和改革。新中国成立以后,一些原来没有文字或没有通用文字的少数民族迫切要求政府解决他们的文字问题。于是,帮助这些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就成为民族平等在语言文字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
“1955 年,全国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在两三年内普遍调查少数民族语言,并完成对民族文字的创制和改革的设计工作。……1956年制订了布依文、4种苗文、彝文、新傈傈文方案;1957年制订了两种哈尼文、佤文、拉诂文、纳西文、黎文方案,……1958年制定了侗文方案,……80年代设计了白文、瑶文、土家语等方案”[7]
中国少数民族政策更为离奇的地方是,原本一些群体并没有明确的民族归属,融合入主体民族汉族中去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政府为标榜彰显所谓的民族平等,置国家利益和这些群体本身的利益不顾,硬是人为指派他们属于一个少数民族。
比如20世纪50年代广西民族识别,乐尧山区陇人,本来的情况是“部分群众认为是汉族,个别群众也有说是瑶族,一般都自称是陇人”这种情况下,划分成汉族是比较合理的选择。结果当时政府工作人员“认为陇人生活苦,又居住在山区”,就把他们划成了瑶族。
“据1953年7月桂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工作队实地调查的材料云:‘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民族,如参加桂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大会代表潘德茂说:我去参加开会是以瑶族身份为代表,……其瑶族的根据,我也不懂,以后我做代表回去,也跟着宣传是瑶族。因此,乐尧山群众说自己是瑶族是由此而来的。这次到县参加学习的积极分子也说:我们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族,政府给我们定什么民族,我们就定什么民族’”[8]
让一些人说出“政府给我们定什么民族,我们就定什么民族”的话来,这真是只有前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荒唐到极点的民族政策下才有可能出现的笑话!为了体现政府所谓的民族平等,政策几乎已经到病态可笑的地步。而实际上,这样的政策与其说是民族平等,不如说是人为制造一个国家内人群的隔阂对立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