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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申请草名的一律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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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生涯    发表于 2011-4-30 15: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那片云 发表于 2011-4-4 11:13
尊敬的导游 不好意思 我想没有人不是带着真诚来到生命禅院的 但是我们是不是也要考虑一些禅院草的经济情况或 ...

爱那片云,你好!耶稣教导我们说:“如果发现了钻石,应该变卖所有去换这块钻石。”大意是这样。如果不常来生命禅院看看,一是没有充分认识到生命禅院的价值,二是会错过很多东西,跟不上导游引导的步伐,导游也无法把他领到天国去啊。
信即真理,爱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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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圆融    发表于 2011-5-1 18: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路自己走,支持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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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航    发表于 2011-5-5 19: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导游{:8_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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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器晚成    发表于 2011-5-5 22: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导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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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622439    发表于 2011-5-19 07: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导游!
天国签证别人是代替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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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祖    发表于 2011-6-3 20: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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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    发表于 2011-6-11 08: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喜欢导游最后一句(以后申请草名的中国人,还是用中文注册吧!汉语拼音和英文及数字总是令人有点难受。)是啊中国人就应该用自己的文字!顶起来!!{:8_415:}
子欲孝而父不在,树欲静而风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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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kai    发表于 2011-6-29 23: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路要自己走,我一定要自己写成为禅院草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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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生涯    发表于 2011-6-30 2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huakai 发表于 2011-6-29 23:29
自己的路要自己走,我一定要自己写成为禅院草的申请书。

看到你刚写的申请书了,写得非常好!
信即真理,爱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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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kai    发表于 2011-6-30 22: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谢谢你的鼓励。我一定加倍努力学习,提高思想,转换意识。争取早日进如第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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