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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经》十九至二十二章之浅释

热度 5已有 335 次阅读2010-3-25 17:43

对《道德经》十九至二十二章之浅释

道德经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智,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

这一章主要是让众生破除妄想分别执著,使人民反朴归真,使社会安定。

圣人包括四个法界,⑴为佛法界,佛法界就是大道,是人自觉、觉他、觉行圆满之境界。⑵菩萨法界,是以自觉来觉悟一切众生之法界。⑶缘觉法界,以十二因缘为因,入小乘涅槃为果之境界。⑷声闻法界,以苦集灭道四谛为因,入小乘涅槃为果之境界。与圣人相对的是凡夫,包括六个法界,⑴天法界是修上品十善,生天界受静妙乐之境界。⑵人法界,修中品十善,受人中苦乐之境界。⑶阿修罗法界,行下品十善得神通自在之非人境界。⑷鬼法界,犯下品十恶,受饥渴苦之境界也。⑸畜生法界,犯中品十恶,受被人吞啖杀戮苦之境界。⑹地狱法界,犯上品十恶,受寒热叫唤苦之最下境界。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菩萨修学总共有五十二个品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等觉、妙觉,妙觉就是佛。而在教学中又分有四种,即藏教、通教、别教、圆教四种。藏教佛相当于圆教八信九信位菩萨;通教佛相当于圆教九信十信位菩萨;藏教佛与通教佛,只是断见思烦恼,还没有见到佛性。别教佛相当于圆教二行位菩萨,别教佛从初地菩萨开始,破一品无明,见一分佛性,到十地是十个位次,再加上等觉,妙觉,成佛了只是破了十二品无明,还有三十品无明没破。圆教佛则是从初住开始一直到妙觉,四十二品无明彻底破尽,圆满证得寂光净土。

“绝圣”有两个意思,⑴是一念不生,连个圣人的念头也不能有,不起心不动念,以法界来说,是等觉菩萨破最后一品生相无明,圆见法性的境界,在这个法界中生活,会享受圆教佛一样的快乐。⑵是二乘圣人破空见,入世普度众生,帮助众生离苦得乐。如果以菩萨法界来讲,这是圆教菩萨由十信位进入初住位,或是别教菩萨由十住位进入初地位,破一品无明见一分法性的境界,这里的无明不是小乘圣人所说的无明,而是根本无明。“弃智”,是不分别,以大乘圣人讲,是根本无明未破完,即心里的生相无明未破完,心里还有度众生的念头。以小乘圣人讲是枝末无明未破完,见思烦恼还有留余。因为破了无明后就会享受更大的快乐,故说:“民利百倍”。其实何止是百倍的利益,应该说无法计算的利益。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仁”者里面有我,“义”者里面有分别,绝仁弃义是没有这个“我”的分别,无我的时候,见思烦恼就开始破除了,那么就会进入小乘圣人的境界。绝仁无“我”时,则没有私心,那么这个孝慈就是天生的孝慈,在孝字里面,父子之间就不会有代沟,如“孝”字一样,上面是一个老字,下面是一个子字,老与子合为一个整体,子行孝、父尽慈是自然而然,没有一点强迫性。所以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智,盗贼无有”,“巧”是技巧,是用来为自己谋生的本领,“智”是五常仁义礼信智中的智,代表不贪、不嗔、不痴,意为要戒除贪心,戒除嗔心,戒除痴心。“绝巧”是在巧里面没有为自己的概念,“弃智”,是不但没有贪嗔痴的心,而且在心中连贪嗔痴的念头也没有,心是身之主,心里清净了,自然在自身的行为上,就不会有过错,不会有杀盗及邪淫的错误行为,故说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三者以为文不足”妄想、分别、执著,是修学道业中,产生的三大障碍。这一章中的“圣智”不是指圣人的真实智慧,而是指人的妄念,所谓“仁义”是指人的分别心,所谓“巧智”是指人的执著心,因为这三方面的原因,从而障碍众生反朴归真,所以佛法说:“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著而不能证得”。“故令所属”,这是特别提出来以作说明。“见素抱朴”,见是见解,素是清净,抱是抱一,朴是道体无为。这一句是让人恢复清净心。心清净了,自然就会少思寡欲,不会被外面的五欲六尘所困扰。

道德经第二十章:绝学无忧。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乘乘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飂兮似无所止。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求食于母。

这一章主要是以凡圣修学因果,从正反两个方面,以比较的方式,来启发众生进修道业。

“绝学无忧”,“绝学”,是对那些能增长自私自利,增长我执我见,增长邪知邪见,增长成见边见,增长贪嗔痴慢,不利于社会安定,不利于道业成长等,错误思想、错误行为、错误见解,坚决不学,不学这些东西,心里就不会有忧虑,忧虑就是烦恼,烦恼有:见思烦恼、尘沙烦恼、无明烦恼,烦恼没有时,道业自然就会成长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唯之”是唯道是从,是背尘向道,与大道相合。“阿”是迎合世俗,是背道向尘,被五欲六尘所左右。所以,古德说:“心能转境,则同如来,心被境转,是名凡夫”。“相去几何”意为距离很近,在处事待人接物之中,忧与无忧,凡夫与圣人,相差都在一念间。一念迷则为凡夫,一念觉则为圣人;一念觉则为善,一念迷则为恶。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老子说到这个地方,恐怕人们认为所谓绝学,就是让人们瞢然无知。所以特别提出来作一说明,虽然圣人绝学,但不是瞢然无知,也不是未尝不学。只是凡夫学习是为增长知见,而不是为了学做圣人。凡夫学习是追求名闻利养。圣人学习是破除知见,破除忘情邪智,远离名闻利养。经上常讲:“财色名食睡,地狱五条根”,何况是五条有一条就能被拉下地狱。所以要知道,这绝对不是好东西,决定不能在这上面起心动念。聪明人听到这个教训,他自然就会断掉,因为他不想堕地狱,不愿意走这条路。所以,不把这些名闻利养、五欲六尘舍弃掉,要想不堕三恶道,真是太难了。所以,老子提醒世人,要知道畏惧,不可不畏,不能不离。故说:“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是说如果不知道畏惧,而荒淫无度,就会被困到无边无际的苦海之中。“未央”是形容无尽。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世人以增长知见为学,圣人以损情绝欲为学。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众人忘道逐物,故被埋没于物欲之间。众人贪得无厌,熙熙然,如享太牢之味,以为至美。熙熙是人来人往;太牢指的是牛,牛在周朝初时,为新从国外引进,属于珍稀动物,故为美味美食。如登春台之望,以为至乐。登春台指旅游观光,吃喝玩乐。老子说我独自离物向道,停留于物欲未萌之前,无识无知,超然于物外,无欲无求。故说:“我独泊兮其未兆,若婴儿之未孩”。“兆”是起心动念萌芽之初。“婴儿”比喻无心于爱恶情欲。“未孩”比喻婴儿骨软筋柔。婴儿无心比喻道体无为,婴儿柔弱比喻随顺众生。

“乘乘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众人见物可欲,故其心执著而不舍。老子说我心无欲,无系无累。事来则应,事去则净。虚心游世界,如同无人撑控的小船,随方漂流。故说:“乘乘兮若无所归”。众人为名利,贪得无厌,故说:“有余”,有余是有烦恼。而我独自离心离识,故说:“若遗”,“遗”如同遗忘无心,老子是无心应物。

“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老子说,虽然我无知无我,但不真的是愚人之心,只是浑浑沌沌,不与物辨,如此而已。故说:俗人昭昭,而我独昏昏。“昭昭”是指被欲望牵着鼻子,追逐五欲六尘。俗人察察,而我独闷闷。“察察”意为计较于斤两,丝毫不让人。昏昏闷闷,意为无心与物。

“澹兮其若海。飂兮似无所止。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且鄙”,老子形容自心,恬淡虚无,如海之空阔,无边无际。如同风声,飕然无著,如同长风,驾驭太虚。而众人皆自恃聪明知见,各有所见。而我独无知无欲,顽而且鄙,如同庸人。

“我独异于人,而贵求食于母”,老子说,我于众人所不同的是,“但贵求食于母”。这个“母”字,不能理解为“有名万物之母”的母字。有名万物之母的母字,是指烦恼障碍。这个“母”字指虚无大道。求食于母,是背尘向道,众人贪求物欲,是背道向尘。圣人忘物体道,与凡夫所行的方向,刚好相反。故说我独求食于母,这正是绝学之学。圣人如此,所以忧患不能入内。前章绝圣弃智,绝学无忧,来破妄想执著。这一章是以正反两个方面,来启发众生进修道业。下一章孔德之容,是以无形无名,以体会破除妄想执著之感觉。

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其中有象。恍兮惚、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

这一章主要讲见道功夫,以及只有于道相合,功名才能长久住世。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孔”意为空,理体空寂明净,如虚空无为,离一切障碍,离一切因缘造作,不为生住异灭规律所改变,容受万物,而遍满一切处。“孔”又意为大,即自体宽广,周遍含容。孔德指道本无形,而有道之士,像一团和气,如百花齐放,而成为盛德之容。就像弥勒菩萨一样: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慈颜常笑,笑天下可笑之人。然而孔德之容,皆从道体之所发,是对道体之形容,是我们一念心性之流露,故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心有灵知之用不变之体,因为“不离其“”,所以,二者在一起之为“一念心性一念心性不在内外中间,没有来,无色无味,无形无相。古人悟道时说: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此中即色声香味触法色声香味触法。也就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离故无相,即故无不相。不得已强名实相。实相就是“道”,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强名为道。大道之体,非空非有,而复空而恒有,有而恒空。性德空有名法身,修德空有名报身,又修德有空名受用身,修德空有名应化身。空有不二,性修不二,真应不二,无非大道。大道无二,亦无不二。

一念心性包括两个含义:⑴本空义现前一念心性本自空无,故不在里面、不在外面、也不在中间。如二祖神光断臂求法求达磨初祖,给他安心初祖伸手说:你把拿来,我给你安。二祖即时回光返照说:我寻心了不可得。达摩初祖说:我把心给你好了“了不可得,就是本空常住义现前一念心性常住本然不属过去、不属在、也不属未来。此之心性过去无始未来无终不生不灭,所以,不属于过去现在与未来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其中有象。恍兮惚,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其精甚真”。恍惚,意为心神不定,似有若无。又如无象之中,似有物象存在。故说:“惚兮恍,其中有象。恍兮惚,其中有物”。其体至深至远,不可窥测。而且此至深窈冥之中,而有至精之体存在。故说:“窈兮冥,其中有精,其精甚真”。观此功夫,以色受想行识五阴来讲,已尽前四阴,未出识阴区宇。如《楞严经》所说:穷诸行(行阴)而达于“空”(),“于返本还元于是识阴显现;他虽已灭七识念念迁流生灭之相,然彼识阴之寂灭之性、真精妙,尚未圆,仍为识阴所覆盖。反观其识阴之所由,乃知全是以非有之罔象”(恍惚)体性空寂之虚无颠倒妄想致令非有而现有(其中有物,其中有象)以为其生起之

当观此识阴区域之时,进修道业的人于涅盘之性天,将大明悟 (天将亮),如鸡于微明之后鸣啼,此时瞻顾东方,已有精 明之出现,但仍未大明。是时六根皆不受外尘故一片虚静其心无复是故六根与六尘皆彻,且根尘化为一味、一体,无复内外之相,故入无所入从而深达十方世界十二种类众生投胎受命之根本元由由是第八识便显现。行者虽得见此元(识阴之体),然而却此为其本之真心,是故仍不能破之;虽不能破识阴,但由于行阴已破,故十二生皆引他再去受生。这就是此功夫相当于二乘圣人,不被三界生死所困扰。

“其中有信”。然此识体虽是无形,而能于六根门头,开合自在应用。故说:“其中有信”。如《楞严》所说:此时他已能令己身之间的碍消融,而达到六根合开自在之用。亦与十方诸十二一见闻知;见闻觉知等六用既已同合,此人即能入满根(识阴)。他若于所归 之圆元不达乃是识阴,而妄之为真常之因解者(以为那是究竟极果),是人则堕知无知执。

知无知执,就是有知与无知混淆、混同之执;谓无知之无情能成佛。既如此,那么草木如何修行?它们修什么行而得作佛?草木如何修戒定慧?草木如何受三皈、五戒?草木如何厌生死苦?如何出家、修道?如何求善知识?如何受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草木如何修三摩地?如何修止观?如何断恶修善?如何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草木如何去贪嗔痴三毒心?如何修四谛八道、三十七道品?如何修六波罗蜜、四无量心?草木如何明心见性?如何修首楞严三昧?如何坐道场,降伏魔军,成等正觉?如何开悟?如何大彻大悟?若如是以理分析,则知所谓草木成佛,乍然一看,是很玄奥,高深莫测,实则与理不合,以因明学言这,即:不能极成(此说不能成立);更何况还有佛所喝斥的混淆知与无知、内教与外道之过。

所以当人功夫进入此识阴区域时,如果稍有不慎,就会落下过错,如楞严所说过错有十种:

⑴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行阴)而达于“空()”,于“八识”返本“还元”,于是识阴显现;他虽“已灭”七识迁流“生灭”之相,然“而”彼“于”识阴之“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他已“能令己身六根之间的隔碍消融,而达到六根“合开自在”之用。“亦与十方诸” 十二“类”生“通”一“见闻觉知”;见闻觉知等六用既已()合,此人即“能入”于圆满根“元”(识阴)。他若于所归之圆“元”不达乃是识阴,而妄“立”之为“真常因”,且“生殊胜之解者”(以为那是究竟极果),“是人则堕” 于外道的“因所因”之“执”(能依所依之执),于是入于“娑毗迦罗”(黄发外道)“所归”之“冥谛”而“成其伴侣”,迷佛果菩提,亡失佛“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一境”,此为由能令身根开全,而“立”有“所得”之识“心,成”立其为“所归果。违” 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盘城” 而行,当“生”于“外道”之“种”类。

⑵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行阴)之相以达于“空()”,已灭第七识迁流“生灭之相”;行阴(七识)既尽之后,识阴(八识)即显现,然而彼于识阴“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行者“若于所归” 托之圆满根元(识心)“览为自体”,遂见“尽虚空界十二类” 生“内”之所有众生,皆是从“我身中一类流出” 者;若于此而妄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我能生彼”,而彼“非能生我”之计“执”;于是感得色界天摩王“摩醯首罗”天为之“现无边身”以摄化之;彼于是为自在天魔所摄,而“成其伴侣”,自计能生,而不信众生之生灭非彼所主。以此计执,而“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正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二境,“立能生众生”之识阴为因“心”,成就“能”生众生之“事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盘城” 而行,当生于大慢天(色界魔天),而计“我遍”一切处,能“圆”摄一切“种”性之众生。

⑶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阴”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了行阴;行阴(七识)既尽之后,识阴(八识)即显现,然而彼于识阴(八识)“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行者“若于所归” 之圆满根元(识阴),觉为“有所归依”处,且“自疑”我之“身心”乃“从彼”识心“流出”者,甚至“十方虚空”中一切依正“咸”为“其”所“生起”者,“即于”能“生起”一切法所宣流之地(识元),当作是真常之身,而起“无生灭”之“解”。如是即是“在生灭”法中,过早计之为“常住”,如此既惑于真(不生)之性,亦迷于现前“生灭”之法,而安心“住”着于“沉”堕迷惑之法,不以为咎,反而“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以识阴为“常”我及以万物为“非常”之计“执”,且“计自在天”为万物之生因,因而“成其伴侣”,

⑷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行阴)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之相;行阴(七识)既尽,识阴(八识)既显现,然而彼于识阴“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所观“知”之识阴,而计此“知”系普“遍圆”满一切法故,他便会“因”此遍一切之知,而立“邪解”,谓十方之草木皆得称为“有情”,与人无异;且草木死后得“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木,有情与无情互为轮转,无有拣择(并无差别),一切情器(有情、换情)普遍皆有觉“知”;于此谬理而生殊胜之解者(觉得很殊胜),是人则堕于有“知”与“无知”相混淆之邪法计“执”,外道师“婆吒”及“霰尼”计执一切物皆有知“觉”,便会“成其伴侣”,与其同类。以此计执,行者不但“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如来正“知见”,而堕为外道。

⑸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行阴),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之相;行阴(七识)既尽,识阴(八识)既显现,然而此人于识阴“寂灭”之性,其真“精妙明”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圆满”“融通六根互用”之中,虽未自在无碍,但已得随顺。便于圆融之“化”理、一切诸法之发生(诸法这源起),妄计为四大之功,于是向外寻逐,或求于火大之“光明”性,或乐于水大之“清净”性,或爱风大之“周流”性,或观尘(地大)之能与“成就”性;此人即于此四大“各各”皆予尊崇事奉,且以此群尘(四大),为一切发生造作之“本因”,而“立”能生、能造之四大为“常住”不生灭之理“解”,然而却计四大的一切所造皆属无常;如此,是人则堕于外道之“生无生执” (执四大为能生,而自体乃无生)。以此计执故堕于“诸迦叶波” 等外道师,“并婆罗门”之境界,勤劳其心,役使其身,以奉事于“火”、尊崇于“水”,并以此等崇事而欲求出离生死,如是外道即成其伴侣,从而不但迷失“佛菩提”,并且亡失如来正“知见”,堕于邪知、邪见、邪行。

    ⑹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阴之相而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破行阴;行阴(七识)既尽已,识阴(八识)即得显现,然而此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

此时行者“若于” 已显露的识阴之“圆”遍湛明之相,不知仍为“罔象”(恍惚),而计执此圆明相中之“虚无”体性为究竟地,转而欲“非毁灭”尽一切群尘所“化”之身土,欲达灰身泯智,甚且“以永灭”群化所依之顽空,为其所究竟归依之处。若更于此计着“生殊胜之解者”(觉得此解十分殊胜),是人则堕而归于“无”所归的灰泯顽空之计“执”,如是来世即感得外道“无想天中诸” 趣顽空之“舜若多”天众,成为其伴侣,与其同类。如此即是以虚无为因,而迷失“佛菩提”,并且亡失如来正“知见”,堕入邪知、邪见、邪行。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六境,乃于圆明中以“虚无”之“心”,成就住著顽“空”,亡失菩提智果,“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盘城” 而行,当生于外道“断灭”之“种”性中。 

 ⑺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阴之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行阴(七识)既尽已,识阴(八识)即得显现。然而此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 识体所现湛然之相计为“圆满常住”,又观见识阴能持身令不散坏,因而欲以种种方法来坚“固”此无常之“身”令得常住不坏,令同于精湛“圆”明之识阴,恒久长生而“不倾逝”,成为长生不死之长寿仙人。若于此计著而生殊胜之理解者(觉得非常殊胜),是人则堕于“贪非”可“贪”之计“执”。

  如是来世即感得“诸”长寿仙如“阿斯陀”等,求长命不死者,“成其伴侣”,与其同类;以此计著而迷失“佛菩提”,并“亡失”正“知见”入邪知、邪见、邪行。

⑻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阴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行阴(七识)既尽、识阴(八识)即得显现。然而彼人于识阴之“寂灭”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于定中“观”自己受命之元(识阴),为与诸有情类“互通”(故见一切身命都是以识阴为本),却留住不舍世间的“尘劳”(以诸识离尘无体),只现“恐其销”亡净“尽”,则我之身命便无所依托。此行者“便于此际”“坐莲华”台之“宫殿”,并“广化七珍” 宝物,“多增宝媛,恣纵其心” 于五欲乐,以为是在受最胜之妙乐。若于此邪行而“生胜解者” (觉得十分殊胜),是人则堕妄以业识命元为“真常”、其实亦“无真”之计“执”。 于是来世感得“吒枳迦罗” (天魔爱染所作)“成其伴侣”,与其同类;以致迷失“佛菩提”,亡失正“知见”,堕于邪知、邪见、邪行。

   是名是定中识所现之第八境,谓于定中“发邪思”纵欲以为因心,且立炽盛之尘劳爱染以为果觉,遂“违”悖远离圆通之道,“背涅盘城”而行,当“生天魔种”于性之中。

⑼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阴之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其行阴既尽已,识阴便得显露。然而彼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于命元之由绪,已达了然明白“中”,乃至能分别凡圣、分段变易之“精粗”,疏通决择圣道、外道之“真伪”;由观世间一切皆为“因果相酬”,故起大厌离,于是一切修行唯求真“感”实“应”,俾得证实际,速出三界,遂背于一乘实相“清净”之“道”,一心只求所谓“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一旦得居于“灭”谛之证已,即停休,更不前进求大菩提,自谓所作已办,生死已尽。彼人若于此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不能回小向大、沉空滞寂之“定性声闻”,是为钝阿罗汉;若如是者,即“诸无闻”慧之比丘“僧”,如四禅天之无闻比丘,以及诸“增上慢者”,便“成其伴侣”,与其同类。彼以如是计执故,不但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佛“知见”,堕声闻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九境,乃“圆”满易粗为“精”以求速“应”为因心,成就沉空“趣寂”之定性小果,“违”悖远离圆通大道,背于无上“涅盘城”而行,当生于永缠于偏“空”、无一乘志之定性声闻“种”性中。

(10) 又进修道业者,研“穷诸行”阴相,已达于“空”,已灭七识迁流“生灭”而尽行阴;其行阴既灭已,识阴即得显露。然而彼人于识阴“寂灭”之性、真“精妙明”则尚“未圆满”,仍为识阴所覆。

  此时行者若于 六根“圆融”一相、互用,诸尘不染之“清净”法体,及照见命元之“觉明”用,发心研究而得“深妙”之悟,彼人于是即立此妙悟之境,以为究竟涅盘,而于菩提道上不再前进,爰止于化城,不求真如不生灭之地。若于彼所得如是小果而生胜解者,是人则堕于不能回小向大,住著灰定境界之“定性辟支”佛乘。因此感得“诸缘”觉及“独”觉伦(类)不回心向大者,成其伴侣;彼即以此计执而迷失佛果菩提,并且“亡失”佛“知见”,堕缘觉知见。

  是名于定中识阴所现之第十境,以“圆”遍诸类、“觉”知通 为因心,成就识阴寂湛与明彻之小果(独觉果或缘觉果),“违”悖远离圆通大道,“背”于无上“涅盘城”而行,当生于缘觉或独觉、妄计所悟理已“圆”所证智已明,不能融“化”透过所悟地常,而进趣真常之圆觉种性。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甫”意为美。这是说世间一切美名皆是由外而来,皆是假名无实,所以,这些万物之名有生有灭。只有这个道体有实有名,所以自古及今,其名不灭,以历众美之有生灭。圣人功名流传万世而不垂朽的原因,就是皆从这个道体中流出之故。像世间王侯将相之名,皆从人欲中来,所以,其功容易朽灭,而名亦不久住世。唯有道者,不求于功而功自大,不求于名而名长久。是知圣人内有大道之实,外有盛德之容,众美皆具,惟自道中而发。故说:“吾何以知众美之然哉,以此”。

    道德经第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篡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这一章主要说圣人,所以能道全德备,众美皆具者,皆由虚心体道,与物无争,所以能众德交归。

“曲则全”,曲是曲至,周遍详尽。把自他作为一个整体,以自他不二,自他一如,来处理问题,才能使道业有个圆满的结果。又曲是曲止,婉转阻止,双方兼顾,才能双方保全。如释迦佛过去世行菩萨道时,有一世既怜悯众生因杀盗淫妄,堕落三恶道;又怜悯畜生,恒遭残杀食啖之苦,有欲救护。就化作鹿王,管五百鹿众。那时佛之堂弟提婆达多亦作鹿王,亦管五百鹿众。一日,国王起兵围猎,将那座大山重重围绕,这时释迦鹿王,念众生命在顷刻,即思救护,就对邻群鹿王言:“你我当为众生,而作救护,一同向大王请愿,求其解围,尔后,你我每天轮流进贡一鹿,送与王食。”商量好后,即到国王所,能像人一样说话,对国王说:“小鹿今日为众请愿,求王解围,王若行猎,这么多鹿肉,一下也吃不完,停一二日,其肉必坏,其味必变,不如不猎,小鹿愿意每日进贡一鹿,与王充膳,可常吃鲜肉,永不断绝。”国王见到小鹿知道请愿,还能作人语,心里感到很新奇,所以就同意鹿王的请愿。然后二群鹿,每日轮派一鹿进贡。一日,轮到提婆鹿王处,该一母鹿进贡,而母鹿腹身怀有孕,等三日可生,母鹿向提婆鹿王求请,想让他鹿代替一下,等其生完子后,就去进贡,提婆鹿王不同意。而母鹿知道释迦鹿王有道,就去求之,具诉其情。释迦鹿王心想,若派他鹿代死,他鹿一定心不情愿,谁愿先死?若不同意她的请求,则辜负所求,即以自身代往就死。走到王所后,国王问道:你为何亲自过来?释迦鹿王,将其事一一告白于国王,国王闻之,大生惭愧,心想人的修养,还比不上一个禽兽,即说偈曰:“你是鹿头人,我是人头鹿,我从今日后,不食众生肉。”放鹿归山,王自此持斋,禁止全国,不许畋猎,由其舍一己之身命,既救护无量众生之身命,又消除无量众生之杀业

“枉则直”,指修行人,道高德盛,为作直心,屈己从人。从前一位小和尚,到山下人家化缘,走进门口,见到一位少妇正在串珍珠,少妇见小和尚进来化缘,就到到后堂准备食缘,因为仓促离开,就把正在串的一颗大珍珠,随手放在桌上,由于未放珍珠稳当,随即滑到了地板上,这时一只白鹅走了过来,看到珍珠就一口吞到了肚子里面,小和尚亲眼目睹了这一事实。等少妇来后,遍寻这颗名贵珍珠不见,就问小和尚,小和尚默默无言,一声不吭,少妇找来众人大声问责,和尚仍不开口。于是动了众怒,一阵拳打脚踢,这位守戒的小和尚,任你怎样怀疑,对他无礼,妄施刑罚,他念念不忘教诫,宁可为戒死,而不破戒生。所以难忍能忍,一片精诚,坚持到底,不发一言。而那只白鹅,在人多吵闹之中,不巧被人们乱脚踏死。和尚看到鹅已被人踏死,便开口说道:“你们别再打我了,珍珠在这里。”大家让他快把珍珠交出来,和尚说:“在鹅的肚子里”。大家感到哭笑不得,异口同声地说:“您为什么不早点说明?”和尚说:“我是佛弟子,要遵守戒规,我若早说,您们势必要杀鹅取珠,我就犯了杀戒。若说没看见,便犯了妄语戒,深觉左右为难,还是守戒第一。佛经上说:“戒为无上菩提本,应当一心持净戒”。众人听和尚说到这里,感到非常惭愧,深为小和尚尊守佛戒受到钦佩。

“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洼则盈”,指地面最低洼之处,常被众水所聚,如同江海最为低洼,故能万水皆归。而圣人之心,至虚至下,故众德交归,德无不备。“敝则新”,衣服污垢破敝,则需洗涤,洗涤之后恢复清新。比喻圣人转烦恼为菩提,日损其知见,远离物欲,洗心革虑。欲望不去,则道不新。“少则得”是圣人忘知绝学,专心于一,故于道有得。“多则惑”是世人多知多见,知见多了,于道就迷惑了。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式是法式,是方法。圣人因怜愍世人以多方丧道,以抱一为天下学道之方法。抱一是万法合一,虚心实腹,外不著相,内不起心,由戒到定,再由定到慧,再使众生开智慧。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篡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把自己的知见放下来,随顺大道,则能恢复本有的光明。不执我见,不分别不执著,自己的本性与德相才能彰显出来。不自夸自擂,不争强好胜,不怨恨别人,不贪得无厌,不恃己之能,这样自己的道德品质,自己的修学功德,才能增长。这些都是圣人皆不争之德。所以说,只有不争,天下就不会有人与之相争。由其圣人委曲如此,故万德交归,众美备具。所以,引古语以证之说:“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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