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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经》第十一第十二章之浅见

热度 5已有 273 次阅读2010-3-14 10:41

对《道德经》第十一第十二章之浅见

第十一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这一章老子以车、器、室为示例,意在提醒人们,在行、住、坐、卧,日常生活四威仪当中,去觉悟大道的理念。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意思是说,人人都知道车毂有用,但不知用在毂中一空。“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人人都知陶器有用,但不知用在陶器当中之空虚。“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人人都知房子之有用,而不知用在房子的中空。从这三个例子看到,有虽然有用,但不是用有,而是在用无。然而无不真无,须借有以显无,故说“有之以为利”。有不是真有,是无之以为体,故说:“无之以为用”,以“无”来代表大道理体,一切万物都是大道理体起作用的结果。

“无”和“有”是一个相对而立的概念,这里面“有不是真有”是指一切事物,皆是因缘所生法,究竟虚而不实,有如镜花水月,但也并非龟毛兔角那样虚无,故又称假有,皆是“无”之理体的假相。通过这三件事说明,在有不有,在空不空,“不空不有”正是大乘法所说的“中道观”,在有不有,不著常见,可以帮助众生破除贪心、嗔心和慢心;在空不空,不著断见,可帮助众生破痴心和疑心。不著常断之见,正是离开边见的中道之见。能够觉察到到“在有不有,在空不空”,就能进入圣人的无为境界。

 

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这一章说明五欲六尘对人们之伤害,提醒人们修离欲之行。色、声、香、味、触、法六尘,能染污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昏昧真性,产生烦恼根源,以六根为媒,劫夺人们的功德法财,故又称为六贼。“五色令人目盲”,指眼流逸贪色,而失其正见,故称之为盲。“五音令人耳聋”,指耳朵流逸贪声,而失其真闻,故称之为聋。“五味令人口爽”,指舌流逸贪味,而失其真味,故称之为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指心流逸奔境,而失其正定,故称发狂,《地藏经》说:“若遇田猎恣情者,说惊狂丧命报”。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在行为上追逐货利,而失其正业,故有妨害。所谓不与取者为盗,贪嗔痴杀盗淫,作恶业一定会有恶报。“圣人为腹不为目”,腹是心腹之地,“为腹”是把心收到肚子里面,往里面找,反观内照;“不为目”是都摄六根,不让心往外跑,不让心往外逸。圣人知道物欲之为害,虽居五欲之中,而修离欲之行,修清净心,不外贪求以纵耳目之观,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去贪欲之害,而修离欲之行,所以说“去彼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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