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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负能量之和为零法则适用范畴 /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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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8 16: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负能量之和为零法则适用范畴
雪峰

       我在探索宇宙起源和宇宙能量平衡,尤其探索天理天机及道的公正性原理时发现了这个法则,即“正负能量之和为零。”
       有正宇宙,就有负宇宙;有正能量,就有负能量;有正电子,就有负电子;有人,就有反人;有神,就有魔;有天堂,就有地狱等等,这个法则表明,付出的和获得的是相等的,或者说,付出+获得=零。
       这个法则就是宇宙的平衡机制,以保证任何事物的发展不会走向极端,这个平衡机制就是天理,也是道的公正性的体现。明白和应用这个法则,就知晓了天机。
       现在出现了一个问题,既然正负能量之和为零,那么,幸福+痛苦=零吗?爱+恨=零吗?残忍+仁慈=零吗?享受+受罪=零吗?等等。
       有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好像证明这个法则只适用于能量范畴,不适用于其他范畴,这个事实就是极乐界仙岛群岛洲的天仙能永恒的享受美好而没有烦恼痛苦,更不会受苦受罪;而深陷在地狱的许多生命是“万劫不复”的,要承受永恒的痛苦;从单个生命体而言,正负能量之和为零法则是不成立的,不存在幸福+痛苦=零的公式。
       这就是说,正负能量之和为零法则适用于宏观,不适用于微观;适用于整体,不适用于个体。
       果真如此吗?
       让某一个或某些生命无缘无故地永久地享受美好生活,让某一个或某些生命无缘无故地永久地遭受痛苦和折磨,这可能吗?如果可能,天理何在?宇宙的公正性又何在?如果不可能,原理何在?是不是非要经过遭受痛苦折磨才能享受到美好幸福生活呢?非要吃尽苦头才能去天国呢?
       我所认识和了解到的原理是,正负能量之和为零法则适用于一切领域,既适合于宏观领域,也适合于微观领域,既适合于整体,也适合于个体。没有无缘无故的福可享,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罪可受,要想永久地享受天国的福利,一定要具备天国对生命的要求标准,这个标准主要取决于如下三项。
       一、生命品质必须达标。
       二、具备足够的功德,即资本。
       三、无尘缘,无债务。
       要具备以上三项标准,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艰难痛苦的过程,仅此意义上说,幸福+痛苦=零是成立的。一旦达标,即可享受永久的幸福,但达标的可能性极小,人类中若有百分之一的人达标已经是奇迹了。
       如果不达标,必然是承受永无休止的苦难和折磨,轮回不已,没有出头之日,因为我们会发现,我们一边遭受着痛苦和折磨,一边却在享受着短暂的幸福和快乐,这犹如一个人,每天上班挣钱,每天把挣的钱花光,天国的银行里攒不下一分钱,哪有钱去天国享受美好生活呢?
       有人埋怨上帝不公,说老百姓在受苦受难受罪,上帝怎么就不解除老百姓的苦难呢?
       我问“哪一个老百姓愿意听从上帝的召唤走上帝之道呢?你能找出一个来吗?一边不听从上帝的召唤,一边又埋怨上帝不公,这能怪罪上帝吗?”
       或许有人要问,“那些富翁,也没遭受很多痛苦和折磨,却享受着豪华生活,正负能量之和为零法则怎么就失效了呢?”
       法则并没有失效,之所以你看到法则失效,一是你没看到他们承受的压力和磨难,二是你没看到他们的未来。他们承受了比普通大众更多的风险压力和绞尽脑汁的心理和精神折磨,所以他们应当享受物质的富足,但他们的未来很惨;越是有钱的人越要承担大自然遭受破坏的责任,钱越多,罪越大;个人拥有的物质财富越多,罪业越深重,未来受到的惩罚越严重;所以千万不要忌妒和羡慕有钱人,反倒要可怜他们。
       总之,宇宙正负能量之和为零法则适用于一切领域。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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