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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归道

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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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民族的演化阶段

关于民族演化的阶段也向来众说纷纭,这里为了简洁起见,不再一一引用分析。我的观点是可以把民族的演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称之为部族,第二个阶段称之为文族。

之所以把民族分成这两个阶段,还是根据第一部分中论述民族的本质而来。首先明确民族的本质是文化共同体,这一点没有疑问,即便在大部分人的民族认同自以为是根据血缘,宗教、地域乃至所属的某种政治组织,军事组织来判别归属的时候,稳定发挥最大作用的实质客观因素仍旧是文化,这也是为什么无论某些名之曰民族的群体其心理认同自以为根据的是什么,但它们都是民族的原因所在。

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当民族认同根据的原因不同的时候,心理认同的差别毕竟造成差别,包括对内的差别,对外的差别,这种差别是不容忽视无法抹杀的,由于这种差别对应构成的群体必然也会呈现相当程度不同。尤其是当这种心理认同主观是直接指向文化本身,还是指向其他因素的时候,这种差别就就更其明显。

为了区分这种差别,我们可以把心理上根据主观认为的血缘(尽管实际上血缘如何其实并不起关键作用)或参与政治组织或信仰宗教或地域是什么来决定认同归属的民族称为部族,而直接根据文化的差异来决定认同与否的民族群体称为文族。

部族和文族都是民族,它们都具有民族之本质,也即在客观上无论是部族还是文族,文化因素都是决定其群体稳定与否的关键核心因素,长期作用因素。部族是民族的早期阶段或者说是幼体阶段,而文族则是民族的成熟阶段或者说是长成阶段。部族是还没有完全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而文族是已经完全占有自己本质的民族。

中国的汉族(也即华夏族)至少在春秋时期已经完全进入文族阶段(实际上可能在殷商时期就已经进入了文族阶段,但年代久远,已无法确切考证了),从孔子的《春秋》来看,已经主要是用文化来作为区分不同民族的核心因素,而并非是单纯根据血统、地域、所属国家政权来论。

正因为汉族很早就进入先进的文族阶段,所以以后才会不断有其他处于部族阶段的民族融合入汉族之中,成为汉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汉族也在历史变迁中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壮大。

蒙元和满清的统治时期,则使民族演化发生了倒退,蒙元将人划分为四等,满族则本身是一个按照血缘和参与政治军事组织(八旗制度)来划分的民族也即部族,并且在其统治过程中,也始终强调血缘与政军组织划分民族的原则,这不仅使满人自己始终停留在部族阶段,而且其统治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汉族本身也倒退成为部族。

而西方的民族发育比较迟缓,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应该就是强调以血缘作为决定民族的关键因素,这从古希腊古罗马把俘虏来的其他民族的战俘都充当奴隶,并且奴隶身份继承给其后代来看,就已经足可证明了。西罗马帝国灭亡解体后,西欧进入蛮族统治时期,陷入于长达一千多年的黑暗,这个时期的最早阶段,应该还是以血统及所属的政军组织为划分民族依据,而到中期,天主教势力达到鼎盛的时候,罗马教廷的权威压倒一切的时候,则西欧各地已宗教认同和对罗马教廷权威的认同而结成一个大部族,其不断组织发动十字军远征,侵略屠杀伊斯兰国家,和同属基督教信仰体系的东正教文明的拜占廷帝国,就是这个大部族统一性的表现,这时候整个西欧属于一个大部族,而部族就是民族的早期阶段,所以当时的西欧本质上也是同一个民族。

而到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绝对专制王权兴起,天主教势力逐渐被削弱,罗马教廷的权威也不断衰落,这个情况下,西欧原本统一的大部族以地方和王国势力区域为单位,发生了民族的分化和重组,从原本统一的大民族分裂出许多新的民族来。

那么这个阶段,欧洲的民族是处于部族阶段还是文族阶段呢?我的观点是,其仍旧处于部族阶段,只不过划分民族的重心已经从原先的宗教信仰转向了地域、血统、国家组织。西方近代提出的所谓“民族国家”的概念,本身就是其仍旧停留在民族的幼稚阶段“部族”的一个有力证据,仍旧是把血统因素,地域疆界,把参与政治组织的因素当成决定民族的划分的关键依据,这种潜意识里觉得民族必须同某种政治组织捆绑在一起的欲望相反,其实本质和原始社会某个民族就必定是某个部落某种原始组织成员(比如清初所谓满人旗人,就是以其是否隶属八旗军事组织来判断)的想法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这个组织原先是某种原始的军事政治组织,而在西方近代换了国家这个更大一点政治组织而已。

虽然当时西方也有人提出要以文化来作为民族的核心依据(比如德国的赫尔德),但这样的观点显然淹没在了西方人对民族的主流观念(血统与国家)里,甚至就是在德国本土,赫尔德的思想也没有被真正理解和发扬起来,反而是更部族化的种族主义,国家主义观念后来甚嚣尘上,大兴其道,一直到产生希特勒纳粹的极端血统论的种族主义怪胎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方国家在近代过程中不断发动的战争,抢夺地盘,贩卖黑奴,贩卖鸦片,直到欧洲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本身也都说明其仍旧处于民族演化的初级阶段:部族的阶段。其行为本质上和部族之间的血腥斗争是一致的。

西方近代的主流的民族主义本质上可以说是部族主义,这种主义的核心焦点不是在文化而是血统上,在抢夺地盘,在建立政治组织上,甚至会表现出煽动杀戮,鼓励仇恨的狰狞一面,这就是其部族本质的反映。

一直到二战后。西方国家逐渐开始琵琶半遮面地承认,一个国家可以有多个民族,一个民族也可以分布在多个国家(当然这时候他们用来指代民族的名词已经不是 nation了,而是其他名词,但是不可被其文字游戏瞒过)。现在国际社会已经不再鼓励在没有民族压迫,民族歧视的情况下,一些民族从某个国家分裂出来(当然,西方国家实际上还是会实行双重标准,对于那些他们仇恨敌视的国家,他们依然会煽动分裂)。但总体上说,他们确实已经逐渐认识民族的本质,民族的核心是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的民族现在也逐渐从部族向文族演化。

但中国从近代以来的趋势则有些复杂,本来中国在清朝灭亡以后,各民族应该是摆脱了部族状态,重新以文化为核心来区分民族,回归到汉族几千年来的文族传统上。但是受到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实则是部族主义)传播的落后影响,这种回归难免就打了折扣。主要表现在一些上层知识分子论述的民族区分,也学习西方开始强调血统因素或国家因素。当然实际上这个时候,部族化倾向还是比较轻微,毕竟在民间大部分,实际主要仍旧以文化习俗来自觉区分民族,而不会按照血统或其他因素。比如满族人,他们在文化上和汉族其实已经没有区别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满族人只要自称为汉族,那别人也都会当他们汉族来看待,而不会去查他们的祖宗如何的。

但是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民族部族化的倾向则变的十分严重,主要是这个时候国家用民族身份注册登记的方式再次把民族身份用行政的方式固定下来,民族身份某种程度上又变成了一种政治身份,属于某个民族就类似某个原始人必定属于某个部落一样。一个人从小到大,政府让他填写的各种登记表格都必定有民族一栏,都在不断提醒,和强化,固定他们民族身份的政治性质。民族之间自然的融合同化实际上已经被这种表格登记的方式、政府行政的方式,人为的截断和终止了,民族的隔阂与界限被用表格的方式固定化了。而且按照这种表格登记的方式,实际上默认的前提就是父母是什么民族的,子女填写表格的时候也就填成什么民族,这又等于把民族血统化了,同时给少数民族的特殊优惠政策,又等于把民族身份同实际的眼前利益(比如考试加分之类)挂钩起来。总之民族身份血统化、行政化、眼前利益化,最终的结果就是民族部族化。

可以说中国汉族在经历几千年的文族阶段后,再一次陷入了部族化倒退的境地之中。这是很大悲哀。而国内其他少数民族本来应该上升到文族阶段的正常进程也被人为终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对民族国家进一步的看法

1、民族国家恰恰是古代到近代早期的现象

在前面第五章《“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初步分析》,初步讨论了民族概念与国家概念之间的关系,得到的结论是

“民族和国家是两个彼此独立的概念的,这也就是说民族不能也不需要通过国家来定义,同样国家不能也不需要通过民族来定义。一个民族可以分布在许多国家,一个国家之内也可以存在许多个民族。民族就是民族,国家就是国家,民族不会因为今天控制政权,明天不控制政权就改变其之所以是民族的特质;而国家可以偏向一个民族,也可以不偏向一个民族,但无论偏向还不是不偏向,都不会改变其之所以成为一个国家的特质。”

应该说两个概念之间彼此独立,并不意味着这两个概念指向的对象也彼此完全独立,事实上它们完全可能存在着联系,彼此之间有密切的相互作用。

国家与民族之间就是这样,

既然民族早就存在,并且在国家之前就存在,那么古代国家成立以后,民族与国家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我认为,古代的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远比现在要密切得多,某种程度上,说古代国家的单位与民族的单位一致倒是正确,古代的国家倒确实可以称为民族国家。

实际上如果把民族国家解释成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这当然没有意义,无论现在和古代都不存在,但如果解释为一个国家是为一个民族服务,这个政权是只维护这个个民族的利益,是防止其他民族的损害的,也即国家是完全偏向于一个民族,是对某个民族一边倒的,那么所谓的民族国家不仅有意义,而且确实在历史上长期存在,只不过并非是如西方所说从近代开始有所谓民族国家,而是从国家诞生起,一直到近代早期都是民族国家

也即古代和近代早期的国家本质上都是民族国家,只是到了近代晚期和现代尤其是二战以后,这种情况才发生全面改变,国家与民族之间才真正开始拉开距离,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是如此。这个观点当然和西方传统流行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但却是最接近于真实的观点。

西方中世纪的时候,本质上是基督教民族国家,这时候的国家是维护基督教民族的利益,反对其他民族的文化,

而到了中世纪晚期与近代,基督教势力的衰弱,民族分化重组,由此产生的国家也为分化重组后的民族利益服务

而西方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或者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民族自决的理念是怎么产生的呢,正是因为历史的惯性和新的思潮撞击后的结果。

也即从传统的惯性来说,一个国家必然偏向于某个特定的民族,而这个国家的其他民族处于受歧视甚至受迫害的地方,这在古代的国家来说几乎是天经地义的。

西方的古代就不必说了,从古希腊时期开始,哪个民族掌握政权,哪个民族就必然凌驾在其他民族的头上。西方的中世纪,基督教民族掌权,对其他民族,对所谓异教徒的迫害也从来没有停止过,至于歧视则更不在话下。

而中国的古代,尽管汉族很早就进入了文族阶段,但是国家所具有的民族性也没有因此而发生太大改变。汉族的朝代,各个民族相对来说更平等一些。但是对少数民族人格上的歧视,比如蔑称其他民族为豺狼禽兽等等加以看不起的现象还是司空见惯的,因此古代的中国同样是民族国家。

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国家和民族确实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尽管概念本身是独立的)的。而这种关于国家的观念在近代欧洲人的心目中也是根深蒂固的

但是另一方面,在当时近代欧洲,新的思潮开始涌现,平等民主观念开始流行,按照这些新的观点,那么一个国家内一些民族处于受迫害受歧视的地位,就是不合理的现象。

如果当时的欧洲人彻底突破了传统的惯性,突破了关于国家的传统观念,那么他们就未必会宣扬什么民族国家,什么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思想,而是会说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民族,而一个民族也可以分布在多个国家,但是国家对于这些民族应该尽量平等对待,至少给予平等的政治权利与经济权力,以及给予平等的人格尊重,也尊重他们保留自己文化的愿望。但正因为他们没有突破关于国家的传统观念,所以他们对国家必然是偏向一个民族的这点本身没有怀疑,那么要改变某些民族所处的不公平的地位,应该怎么办呢?那就只有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了,也就宣扬所谓“民族国家”

于是他们就产生错觉以为所谓的“民族国家”是近代才产生的现象,殊不知,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意义上的民族国家,那在世界上从来不存在,如果说国家强烈偏向某个民族,那么这样的民族国家恰恰是古代和近代早期国家的特征。

而现代国家与古代国家的区别(这个区别本身并不算太大)恰恰是,国家的民族性被大大削弱,其他方面(比如政治意识形态的属性)却被大大加强,不能说现代国家对民族完全是中立的,但至少可以说现代国际社会公认的规范是国家政权对国内各民族各民族在政治权利上,经济权利上,以及人格尊严上应该尽可能保持中立,而不能刻意偏向某个民族或歧视某个民族。

至于在文化上,可以有所偏向,但对那些愿意在文化保持自己独立的民族也不能采取强行同化的政策,相反必须采取自愿与尊重的态度。如果哪个国家违背这些原则,势必就会受到国家社会的强烈谴责。

而这些规范,在古代乃至近代早期来说对国家都是不存在的,可见如果说民族国家这个概念确实有意义,那么它所指的恰恰也是古代和近代早期的国家,而不是现代国家。

现代国家的民族色彩已经大大被削弱,意识形态色彩被大大加强,甚至完全可以是出于某种政治意识形态而建立的(比如苏联)。即便现代国家确实在文化的宣扬与扶持偏向某个特定民族的文化,那么这更多的也是从国家运行的效率以及与国外强势文化对抗的需要而出发,而并非真的是刻意偏向某个民族。甚至可以说正因为国家对民族的中立性,所以它会选取某个民族的文化作为国家的代表。或者说即便在国家政权不存在的条件,按照文化自发的趋势来说,也同样会是这个民族的文化更具备优势,更能与其他种类的强势文化所抗衡。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2、国家概念的多义性容易造成的误会

只要稍微考察一下汉语中“国”或“国家”一词的使用,就可以看到这其实是个多义词。一些情况下“国”指向的是某个单一的政权,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国”指向的对象是具有某种属性的政权的集合。

有些时候,这种多义性一目了然,但有些情况下却容易引起混淆。

就拿“中国”一词来说,一些情况下所指向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如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这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五十六个民族,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这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运动员,中国的经济增长了多少,这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增长了多少。但还有一些情况下,中国却代表的是一个政权集合。比如说中国有五千年文明的历史,比如说中国历史上如何如何。

作为指向单一政权的国家概念,作为政权集合的国家概念是必须予以明确区分的。


如果是指向单一政权的国家,如前所说,民族国家只存在于历史上,也即近现代以前的国家都是民族国家,其国家都是明确偏向某一民族。而到了现代,尤其是苏联成立,以及二战后西方殖民地瓦解后,逐步形成的国际共识,任何国家都不能对其境内的少数民族实行歧视政策,包括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上的歧视,也包括人格上的歧视,如果少数民族受到这样的歧视,那就有反抗的权利,乃至独立建国的权利。从这个意义,现代国家都不是民族国家,都不是偏向某个特定民族,而对其他民族实行排斥歧视政策的国家,否则无法被国际社会所认同

但是当国家指向的不是单一政权,而是政权的集合之时,则民族国家仍旧是有意义的,我们可以这么来定义作为政权集合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满足如下条件政权的集合的,这些政权管辖的人口绝大多数都属于某民族,这个政权不是建立在对某民族的民族压迫之上,这个政权所倡导的主流文化,以及使用的法定语言文字是属于某个民族的,这个国家管辖的领土是某个民族发源地连续性的延伸。

所以当中国不是作为单一政权的概念来使用的情况下,所谓的中国其实就是作为政权集合的民族国家,可以给这么来定义中国,中国是具有如下特征的政权的集合,这个政权管辖的人口绝大数都是汉族,这个政权不是建立在对汉族的民族压迫之上,这个政权倡导的主流文化,以及使用的法定语言文字是属于汉族的,这个国家管辖的领土是汉族发源地连续性的延伸。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历史上如何如何,中国有五千年文明,中国人是炎黄子孙,以及可以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当然话说回来,但国家作为政权集合的时候,也可以用地理特征来定义地理国家,中国也可以作为地理国家的政权集合来定义,比如定义中国是凡一个政权占有的领土和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交集超过其领土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即属于中国

但这种根据地理单位来定义的政权集合不是很科学,往往造成难以自圆其说的局面,所以还是以民族单位来定义政权集合比较科学,依据也比较充分。

总之上,对于政权集合意义上的国家概念来说,民族国家的提法还是有意义,也是有必要的,能够用来表示国家的连续性与继承性。但作为政权集合意义上民族国家提法在现代依然成立,并不意味着作为单一政权的国家是民族国家。这点是不能混淆的。而西方所谓的民族国家一直是指向单一政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造成诸多有害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对民族主义的分析

一、民族存在的意义

1、对不同类型共同体的简单介绍分析

民族的存在意义,就其根本来说离不开“分”,“合”二字。倘若要把道理说透彻,不妨先从远说起。宇宙之物质,地球之生物,再到人类之社会,都离不开“分”“合”。

从组成世界最基础的物质来说,只有“分”,而无“合”,则宇宙间茫茫一片只有基本粒子海洋,甚至可能连基本粒子都不存在。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整个世界的物质聚集在一起,最后只能塌缩成一个奇点。只有“分”与“合”达成某种均衡,才有世界的存在。

从生物存在与进化来说,倘若只有分,而无“合”,也即每个生命个体都是一个独立的物种,那么即便生命能够出现,也延续不了长久,更遑论进化发展至更高级的阶段。而如果只有合,而无分,则所有生命都同属一个物种,则自然选择机制无从进行,进化也无从发生,而这唯一的物种结局也只能是灭亡。

人类社会本质上也可以划分为各种不同的共同体,凡是具有某种相同特征和人群集合即可名之曰共同体,而根据赖以判定的特征之不同,即可划分出不同类型的共同体,最简单的如以下几种,地域共同体,血缘(或“血统”)共同体,肤色共同体,性别共同体,经济地位共同体(也即马克思所谓的“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或可名之曰“阶层”,或有更恰当之称呼),政治组织共同体(比如比如国家,政党,部落),兴趣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意识形态共同体,……,从理论上说,可以举出无穷无尽的共同体。

人类之历史,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这形形色色的共同体,分合变迁,矛盾冲突的历史。

给共同体划分一下层次,凡是直接建立在物质基础的共同体,可称为第一层共同体,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则第二层共同体,以此类推

所谓物质基础,可以是生理上的基础,也可以是所处物质环境的基础,此是最基本的,其他一切皆从此衍伸而出。

如此,第一层共同体可以包括,地域共同体,血缘共同体(家庭亲属关系,以及由此上推的同一祖先的人群),性别共同体,体力共同体,智力共同体,性格共同体,等等

第二层次的共同体建立在第一层之上,则可以包括政治组织共同体(从部落到国家,还有政党,宗教之类的组织),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阶层),兴趣爱好共同体,……,或许还可以列出一些来

第三层次的共同体也就是最高层次的共同体,有两种,一种是意识形态共同体,另一种是文化共同体

每层共同体在前几层的基础上产生,但又具备自己的独立性。底层的物质基础共同体不必多说了,对人类社会来说最关键的共同体就是第三层次的两个共同体,也即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把握这两个共同体,也即把握人类历史和文明之命脉所在。人类之根本分合,也即意识形态之分合,与文化之分合。

过去马克思曾经单独抽出一个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以此作为对人类历史发展影响最大,最为关键的共同体,此是其思维肤浅不透彻所致。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诚然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然而也仅仅是众多共同体的一种,过于夸大其作用,甚至以为其他共同体的矛盾都从属于阶级斗争,则与事实严重不符。理论上谬误,实践中也导致有害结果

即以马克思,恩格斯自己而论,并非出身工人阶级,以后列宁等人更非出身工人阶级,其自身之实践即与理论严重矛盾。在政治运动中,比起阶级共同体远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共同体,这才是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若以阶级为枢纽,则实践必受挫跌,这也为到现在为止的共运历史所证明。此处亦不展开论述,不过略提端绪。


正因为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为人类所有种类共同体之枢纽所在,所以人类社会之分合关键根本也体现于此两共同体之分合。至于第二层之诸多共同体之分合,并非本质关键所在,所以全合不分也可,全分不合也可。若全合不分者,如经济地位共同体(阶级),政治地位共同体(阶层),共产主义主义目标之一就让所有人经济地位相同,政治地位相同,可见全合不分在此,非但无害,反而是人类理想之境界。若全分不合也可者,比如每个人之兴趣爱好,纵然都不相同,显然也无甚妨害也。至于国家政党宗教者,共产主义之目标也是致力于其彻底消亡,当国家消亡,政党消亡,宗教消亡之时,亦可说以此类共同体划分之人类群体全分不合矣,也即一个人就是一个单独的国家,或者一个人就是一个单独宗教了。可见此种共同体全分不合,也是人类之理想目标。[1]

正因为第二层共同体非划分人类社会的枢纽本质,所以出现全合不分,与全分不合的情况都在接受范围内,甚至本身就是人类理想目标,所谓大同社会是也。但对意识形态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则不然。这两个共同体决定人类社会本质性的走向,乃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关键所在,所以无论是全分不合还是全合不分都会让人类社会停滞不前,甚至毁灭性的影响。


以意识形态而论,如果全合不分,那意味着整个人类只有一种意识形态,乃至一种观点,所有人的头脑就如同翻版复印出来的一样。而没有观点的分歧争议,则人类的思想显然无从进步,只能停留在一个层次,一个水平上,这样的社会不过是一潭死水,文明进步自然不必说了,恐怕离灭亡也不远了。

如果意识形态全分不合呢?那同样不行!那意味着任何两个人都无法在观点上达成一致,无法形成任何共识。在这种情况任何有效的实践活动都无法进行,所有人都只能成天在分歧争吵中度日,这样人类也只有灭亡一途了。

只有意识形态的“分”“合”,达到某种程度的均衡的情况,人类文明才能长远的存在发展。而这种均衡的位置越是合理,则人类社会进步越是迅速稳健。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2、对“文化”的分析与定义

意识形态共同体如此,文化共同体(也即民族的核心,民族的凝结核)又如何呢?结论是一样的,只有文化共同体的“分”“合”,达到某种理想的均衡状态,人类文明才能更健康更持久更迅速的发展,否则就可能限于停滞乃至衰亡。

但得出结论是容易的,但要把这个结论阐述分析清楚,可能要困难复杂得多。

这种困难来源于文化本身带有的特殊性,文化本身所笼罩的神秘色彩。文化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到的影响,从表面上看远没有意识形态那么鲜明和直接,但其重要性,却又是不容否认的。

要进一步论述,首先要弄明白文化究竟是什么?从最直接的角度上说语言、文字就是文化的体现,但文化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诸如神话传说,文学创作,音乐绘画,建筑服装,等等都是文化之体现。文化是审美倾向的集合,是达到同一目的(比如交流、居住、穿着)不同可能路径的集合。文化不是思想观点本身,不是科学技术,不是信仰本身,但却是这些东西生长的土壤,也是承载这些东西的形式与外壳

在汉语中,所谓“文化”,“文”本身是一个美学的概念,从具体指事物花纹之概念起源,进而上升到指代自然界中一切具有美学特征的事物,再特指人类社会中与美有关的事物之集合。

南朝刘勰所著《文心雕龙》一书,开头一大段洋洋洒洒就是阐述“文”的概念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采,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可见,在中国古人心目中,“文”已经是被上升抽象到哲学高度的一个美学概念,日月山川、天象地形、龙凤虎豹、云霞草木、林籁泉响无不体现着“文”的存在,而并非仅仅是文字语言之“文”,这点是毫无疑问的。某种程度上它和中国古代把物质的客观存在抽象为“气”的概念,把事物对立矛盾抽象为“阴阳”的概念一样,是哲学上的高度抽象。

“文”在自然界的体现是日月叠璧、山川焕绮、龙凤藻绘、虎豹炳蔚、云霞雕色、草木贲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在人类社会中的体现是什么呢?首先是语言文字,人类之语言文字本就带有强烈的美学色彩:语言发于胸臆,出于自然,乃庄子所谓之天籁,金声玉振,可与林籁结响、泉石激韵媲悦;文字源于图画,炳于灵明,为人类英魄之外化,雕镂刻写,可与龙凤藻绘、虎豹斑纹争美。

然而人类社会中的“文”又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而是推广蔓延至一切可带有强烈美学色彩的现象事物之上,也即被我们统称为“文化”或“人文”的现象事物之上。诸如神话传说,艺术创作(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建筑服装、礼仪规范、习俗风尚、生活方式、……等等一切可带有美学色彩的事物现象都在其范围之内。

就如中国古代对“民族”概念的认识远比同期的西方乃至近现代西方的主流“民族”概念要深刻透彻的多,同样,中国对“文化”概念的认识,也远比西方对应概念要深刻的多。“文化”概念的核心是人类社会中美学现象的集合,而中国的“文化”一词,其核心的“文”本身即是一个高度抽象的美学概念,反观西方,其用来表示“文化”的一词是culture,其本义是农业上的栽培耕种,是个农业词汇,其粗鄙可见一斑(即此一点也可见传统所谓中国是农业民族说法的错误,其实西方人小农心理根深蒂固之程度远超于中国)。

以上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理解“文化”这一概念,还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对这一概念做理解。


文化也可以说成是人类社会中一定数量的人群为实现某一目的可供采取的手段多样性之现象的集合,倘若为达到功利性的目的,只有唯一的手段,或者虽然有多种手段,但这诸多手段之间可以根据其实现目的之效率而明确排出优劣顺序,那么这就和文化无关了。或者用数学的语言来说,凡是用来达到某个目的所采用的手段组成的集合,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是一个全序集,则此类手段行为之集合即与文化无关。也即凡是与文化有关之现象,其达成目的之手段组成的集合,对于实现目的之有效程度而言,只能是半序集,而不能是全序集[2]。这个判断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它是一个半序集,也即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确实能在这个集合的一部分元素之间排列出先后顺序;其次它不是全序集,也即在这个集合的某些元素之间,不存在顺序关系。

当然,为了理论上的需要,光这么简单还是不行的,还必须有更细致的定义。把所有为达到某个目的而可能采用的手段组成一个集合X,设这个集合中的每个元素可以分解为两个分量,前一个分量与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无关(或者说关系难以确定),后一个分量与实现目的之效率大小有关。假设x∈X,令函数q(x)代表x的前一个分量,令函数h(x)代表x的后一个分量实现目的效率的大小程度。在这个集合上定义一个序“∠”,如果X的两个元素x、y之间存在这样的关系,q(x)=q(y),并且h(x)≤h(y),则称x∠y的关系成立,显然在在集合X上,关系∠满足自反性,相等性,传递性三个条件,所以关系∠是集合X的一个顺序。

当X按照顺序∠是一个全序集的时候,则称X与文化无关;当X按照顺序∠是一个半序集并且不是全序集的时候,则称X属于文化范畴。

当然以上的论述,过于抽象。举几个具体的例子来来说明,比如语言文字,其存在目的是为了人与人之间交流信息,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都能够实现这一目的,而且不同种类的语言文字,其对于交流信息的效率高低,并不能很明确的,无可争辩的排出一个优劣顺序来。也即对语言文字来说,存在着一个分量,当这个分量上有差别的时候,即便其他分量完全相同,也无法清楚判别这不同的语言文字对实现交流信息效率高低的程度究竟如何。

也即所有种类所有时代的语言文字组成的集合,其按照序∠,并不是全序集。

但这个集合是否为半序集呢?回答是肯定的。这主要的是见于同一种类的语言文字在不同时代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情况下的比较。比如刚刚草创萌芽阶段的语言文字,与经过长时间发展之后,词汇与用法极大丰富的同一种语言文字的比较,显然后者优于前者。所有语言文字(包括同类语言文字之不同发展阶段)组成的集合按照序 ∠,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其属于文化范畴[3]。

(以下为了简便不再强调序∠,但这里说的顺序其实都是序∠,而并非单纯按照实现目的之效率的顺序)再比如不同风格的建筑,建筑的目的是为了给人提供坚固舒适的住所,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外观的建筑,都能实现这一目的。所有种类外观的建筑组成的集合对于给人提供坚固舒适住所的目的而言,同样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不同风格的建筑也属于文化范畴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比如不同样式的衣服,衣服的目的是为了遮羞或保暖,不同样式的衣服都能实现这个目的,按照实现遮羞保暖之效率而言,并不能在所有样式的衣服中排出一个明确优劣顺序来,因此不同样式的衣服同样属于文化范畴。

类似的,艺术创作,礼仪规范,风俗节日,某些生活方式等等,都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被列入文化范畴。

那么哲学思想,政治理论,道德伦理,宗教迷信这些是否属于文化范畴呢?应该这么回答,这些东西所包含的具体观点本身,并不是文化!比如说世界本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政治应该如现在英美这些资本极权国家那样实行寡头专制,还是应该实行社会主义,实现真正的民主?人应该自私自利还是尽量帮助别人?应该信仰某个神,而是应该坚持无神论?这些所有问题的不同回答,在任何文化中都存在,而且存在鲜明的对错是非的属性,所以并不是文化。但是表达论证这些观点概念体系的不同,思维路径的不同,话语方式的不同却构成了文化。这就如同衣服所实现的保暖遮羞的功能本身不是文化,建筑所实行的坚固住所的功能不是文化,但是不同形式的衣服,不同形式的建筑却构成了文化。

正因为此,所以尽管唯物主义,西方有,中国也有,唯心主义西方有,中国也有。辨证法,西方有,中国也有。但西方承载这些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具体理论形式构成了西方的文化一个重要部分,而中国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辩证法具体的形式载体也构成了中国文化的重要部分。

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具体表达的观点本身,其实在西方不同历史时期也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相同观点,但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还是中国的文化的表现。同理,以后的程朱理学,陆王心学也是属于中国文化的表现。

也即观点本身有对错是非之辩,但表达这些观点的思维路径,多样形式却不能排出一个优劣顺序来,所以涉及这些意识形态的表达形式,也是半序集,而非全序集。因此也属于文化范畴。

通过上面论述,我们可以有进一步的定义,把所有类似语言文字、艺术创作,衣服样式,建筑形式,以及意识形态承载形式等等的半序集组成的集合,称为文化母集。更确切一点说,把所有按照顺序∠,是半序集并且非全序集的集合,组成的集合W定义为文化母集。

在文化母集的基础上,我们定义一个文化为从文化母集中的每一半序集(这个半序集本身即为文化母集的元素)中选择出来一个元素所构成的一个集合。根据策梅罗(Zermelo)选择公理,这样的选择集肯定是存在

我们也可以说一个文化就是文化母集一个选择集。这里所谓的选择集如果说得具体点,就比如文字语言有许多种,从这许多种文字语言里选择一种,然后作为选择集的一个元素;然后风俗节日也有许多种,选择一种作为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依次进行,所有元素都是按照这种方式来获取,最后形成的这个集合就将其称为一个文化。

但为了和现实中的文化能更好的对应,可以定义得更严格一些,如果一个集合是文化母集的一个选择集,并且这个选择集中的大部分元素x,其函数值q(x)都相同,则称其为一个文化

那么以上所说的理解“文化”概念的两个角度,彼此之间有什么联系呢?这联系就是多样性。

后一个角度的理解,是直接建立在没有明确优劣之分的多样性(半序集)的基础之上,是直接阐述出来,而且分析的更细致一些,没有什么疑问。那前一个角度,是怎么和多样性联系起来的呢?前一个角度的理解,其核心是“美”,而凡是被我们称为美的事物,其似乎与多样性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美的艺术作品总是不会只有一种,美的景色,也不可能只有一类,美女的面貌也不会只有固定的一样,所谓环肥燕瘦,各擅胜场;春兰秋菊,各有其秀,就是对“美”的这种特性的反映。也即往往只有在那些比较宽松,存在多种选择余地,理智功利性的思考无法明确判断优劣,或者说即便能够判断,这种判断也充满争议的领域内,美的特性才会表现的最为典型突出。

从这个意义上,以上对“文化”理解的两个不同角度,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

理解了文化的概念,再来理解文化共同体。我们可以认为所谓文化共同体就是对于文化范畴内的事物具有大致相同的审美偏好或心理习惯的人群集合,也即偏好或习惯指向某个文化的人群共同体。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致了解了文化与文化共同体的概念,下面来阐述文化的发展,文化的融合与文化的同化等概念。

我们先在“一个文化”的概念的基础上定义“一种文化”。为了给出这个定义,我们先来做一些理论上的准备。

前面说过,文化母集中的每一个元素就是一个半序集,现在我们不妨规定,凡是属于文化母集中的半序集,都含有至少两个以上,至多可列个极大全序子集。根据集合论中的定理,每个半序集都含有极大全序子集[4]是肯定的,至于这里让每个半序集都至少含有两个以上的极大全序子集,则是根据前面对文化概念的描述而给出的规定。根据定义,同属一个半序集的两个极大全序子集之间必然是互不相交的,并且两者的元素之间必然不存在顺序关系∠的。

当然这里的描述还过于抽象,可能不便于理解。如果举个具体的例子的话,比如文字是文化母集中的一个半序集,同一种语言文字在所有时代,其所有发展阶段所处的状态组成的集合,就是这个半序集中的一个极大全序子集。比如说汉字,经历了甲骨文、篆书、隶书、正楷等阶段,未来可能还会发展出新的形态,所有这些汉字阶段构成的集合就是一个极大全序子集。类似的其他文字,比如英文,其所有发展阶段组成的集合,也是是一个极大全序子集。汉字和英文这两个文字半序集内的极大全序子集是互不相交,其元素之间也是不能比较顺序优劣的。

现在有两个文化,假如说两个文化内的所有元素,都属于文化母集中对应半序集内的同一个全序子集(也即q(x)值都相同),那就称这两个文化属于同一种文化。如果放宽定义的话,也可以说只要大部分元素属于同一个全序子集就是同一种文化,或者把某种元素列为决定性元素,只要这个决定性元素属于同一个全序子集,就可视为同一种文化,这视理论需要而定。一般来看,后面两种放宽的定义,可能更切合实际一些。但后面为叙述简单起见还是采用第一个严格的定义。

当然,这里其实已经有循环定义的嫌疑了,根据前面的分析q(x)的值实际上和民族归属是对应的,这无异于说用民族归属来决定q(x),再由q(x)来决定是否为同一种文化,再由是否同一种文化来决定是否同属一个民族。但其实这个循环定义的陷阱是可以消解,我们不必认为q(x)的值是由民族归属规定,恰恰相反可以为q(x)是在千百年演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直观感觉,由这种感觉出发才在不同的人组成的群体中发展出同一种文化,并进而将群体捏合成为一个民族。

有了同一种文化的概念,我们就可以定义“文化的发展”了。

如果两个文化属于同一种文化,并且后一个文化中的所有元素,在全序子集中的顺序后于前一个文化中相应元素在全序子集中的位置,那么我们就称后一个文化是前一个文化的发展。更确切点可以这么表达:

假如现在有两个文化,一个是文化A,另一个是文化B,并且这两个文化是同一种文化,也即对大部分a∈A,b∈B而言,q(a)=q(b),如果在此基础上成立h(a)<h(b),则称文化B是文化A的发展

同样根据一个文化序列中相应元素从一个全序子集变换到另一个全序子集的情况,也可以定义文化的同化或者文化的融合等等,这里就不多说了。

当两个文化不属于同一种文化的时候,我们可以定义这两个文化之间的先进与落后的关系。假如现在有两个文化,一个是文化A,另一个是文化B,并且这两个文化不是同一种文化,也即对大部分a∈A,b∈B而言,q(a)≠q(b),如果在此基础上成立h(a)<h(b),则称文化B比文化A先进。


3、民族存在的必要性正在于文化多样性对人类发展的重大意义

有了文化的发展概念,再来看影响文化发展的因素。或许可以断言,影响文化发展的主要有如下这两个因素,一个是隶属于某文化共同体的人员数量,另一个则是与其他种类文化的接触与交流。一般来说,一个文化共同体成员的数量越多,则对该种文化的发展就越是有利,同样与其他种类文化接触交流越多,对促进本种文化自身发展也越有利。

这两个影响文化发展的因素某种程度上是对立的,或者说是此消彼长,此长彼消的。当过度强调扩大某文化共同成员的数量的时候,往往是通过吸收同化其他文化共同体为途径来实现,这必然造成从整体上减少文化种类的多样性,从而从根本上削弱了与其他文化接触与交流的强度,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反过来使该种文化自身发展缺乏足够的活力,甚至陷入停滞不前的处境。

而某些情况下,当过度强调保留其他类文化的多样性存在,甚至为了避免某相对强势的文化共同体对其他文化共同体的同化吸收,人为分化瓦解该文化共同体,或者刻意限制某文化共同体成员数量增多的时候,则也有可能导致该文化共同体难以更进一步发展。

这里牵涉的关键也是“分”与“合”的度如何掌握,如何才能找到一个最佳的均衡点,才能是文化的发展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了解了以上内容以后,我们应该论述一下文化以及文化的发展,多种类型文化的并存对人类文明来说究竟有着什么重要作用,为什么要把文化共同体列到和意识形态共同体同样重要的位置上。

文化意味着实现同一目标所采取的不同路径,意味着不同的尝试,不同的可能,不同的出路,意味着多路并进,意味着并行处理,意味着应对文明进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潜在的选择,意味着文明进步的效率。意味着不同的直觉,不同的洞察,意味着互补合作。

同许多人想象的不同,人类到目前位为止所实现的一切进步,都并非是单一的某种文化自身演变的结果,而是整个人类历史上各种不同类型的文化共同合作互补的结果。甚至,这当中只要缺了某一环,就不会有现在的人类文明所取得的成就。

文明发展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非短期的理性所能预料和把握的问题,当这种类型的问题出现的时候,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对一种文化类型来说轻而易举解决的,对另一种文化类型来说可能是难以克服的难关,反之亦然;对一种文化来说难以应付的困局,对另一种文化来说可能早已提供了现成的解决方案。一种看似领先的文化里进步所遇到的瓶颈,可能在另一种看似落后的文化里早就产生了突破的钥匙。一种高度进步的文化因为遇到某个关卡可能突然灭亡,可是它留下的遗产也许在日后却成了某个野蛮落后的文化突飞猛进的利器。人类历史上此类现象比比皆是。

对于人类文明的进步本质是多种类型文化共同作用这一点,列维-斯特劳斯有一段话可以看一下“文艺复兴初期的欧洲是最多种多样影响的融合与交汇之地:希腊、罗马传统,日耳曼和盎格鲁——撒克逊的传统,阿拉伯和中国的影响”。当然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明朝的中国同样,世界上各种文化融合与交汇之地,但明朝旁边有一个野蛮的满清,这是区别所在,否则明朝的进步其实已经走在西方的前面。

作为反证的是,在文化类型缺乏多样性的地方,其文明的发展就显得缓慢停滞,美洲大陆就是一个例子“……美洲的诸文化还没有时间来分岔,移民人口的增加只是发生在最近,它们提供了一副相对同质的图景,……美洲的文化联盟是在彼此区别不大的伙伴之间建立起来的,而在旧大陆,联盟的伙伴之间区别较大”[5]

文化是我们生长的土壤,是呼吸的空气,是我们之所以为我们的本质所在,是人群的个性,没有个性区别的个人组成的社会是没有活力的社会,死水一潭的社会,停滞灭亡的社会;同样没有文化分岔,没有文化多样性的整个人类,也是没有活力和没有前途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文化共同体如此重要,甚至必须将其同意识形态共同体相提并论。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为什么需要民族的存在,民族存在的根本意义所在。

西方的一些思想家比如赫尔德、伯林还有其他一些人也有认识到文化多样性之重要意义者,这里不妨引用一些相关介绍

“世界是由各个独立的特殊的民族构成的,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内在的特质和精神,每个民族都沿着自己的轨迹前进。世界就象一个盛开万紫千红的花朵的大花园,其中每一朵花不仅有它独特的芬香,而且所有花朵都和谐的绽放”[6]

“伯林更重视的是文化方式的繁荣和多样性,也许伯林认为这本身就构成某种目的。……我们可以在民族群体身上看到该民族的烹饪方法、独特的建筑风格、一种共同的语言、独特的文化艺术传统、民族音乐、风俗、服饰、仪式和节日等等。这种文化传统形成了人们的自我。伯林指出,正是这些多样性的特殊的人类特征——每一种特征都是独特的、不能相互归约的——构成我们人类确定特点。伯林认为,人类通过选择活动进行自我创造能力是人类的最为重要的本质特征”[7]

“伯林认为……促成人类繁荣的大多数极为关键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政治参与,而是人们在共同文化传统中的成员地位。伯林的理由非常简单: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有在他们所熟悉的风俗习惯为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所延伸和强化的情况下,才会感到幸福。”[8]

“使人性得以充分实现的基本人类单元不是个体,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解散、改变或背弃的志愿团体,而是民族。”[9]

“多样性是生命与创造的标志,是诺亚奉上帝之命从洪水中保存下来的东西,最危害的莫过于唯一的文化占据并征服整个世界”[10]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更生动地说明文化多样性对人类进步之重要意义,或许还是应该拿生物现象来作类比。从最直观的感觉来说,百花齐放,万紫千红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愉悦。而从理性的分析来说,生物的多样性,也是生物得以进化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假若只有单一类型的基因,单一特征的生物,那么环境任何轻微变化都会导致所有生物都无法适应而彻底灭绝,所谓的自然选择就更无从谈起。此外不同类型生物的同时并存,也起了互补互利的作用,为彼此更好的生存提供了可能,如果动物没有植物的存在,那显然动物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动物的存在,而植物的存在也失去了更高的意义,只能是僵死的生命。同样动物和植物内部也必须有不同类型的分化,才能使整个生命体系稳定的存在,如果多样性受到破坏,则整个生态系统也维持不了太长的时间,结果还是灭亡。

生物是如此,人类的文化也同样是如此,只有丰富多样的文化同时存在,互相交流互相作用,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人类的进步,文明才能更均衡更健康更有活力的向前发展,而不致陷入畸形发展或者停滞倒退的命运中。只有多种文化的并存,才能避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至于因为某种变动导致单一的文化体系无法应对,结果整个人类都限于困境。

站在整个人类利益的角度考虑,应该尽量促成文化多样性在最基本的水平线以上。而保障文化多样性的关键就在于“民族”!

前面说过民族的核心就是文化共同体,只有保证每个民族不受外来暴力的侵略压迫,不受到歧视迫害的情况,其核心的文化才能茁壮成长,健康发展,为世界文化之多样性作出贡献。这也是为什么一个民族反抗侵略,反抗压迫,不仅仅对这个民族自己有意义,对整个人类的进步也同样有意义。

同理,每个民族的成员应该热爱与宏扬本民族文化,因为这是从小就耳濡目染,熏陶浸润的,保护和发展的效率最高,这是任何其他民族所无法替代的。

正因为如此,由于世界文化多样性发展的需要,民族存在的意义是不容抹杀的,民族是是无法替代的。过去共产主义的观点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应该消亡,民族也会消亡,但现在看来,这种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的,是没有把文化多样性发展对人类存在发展的重大意义考虑在内。更合理的观点应该是,国家或许会消亡,但核心是文化共同体的民族,不必消亡也不应该消亡。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4、对文化原罪论的驳斥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充分明白文化多样性的必要和民族存在的意义。 接下来应该针对一些流传广泛,影响深远的谬论作一针对性的驳斥。这些谬论中最主要的一个所谓的文化原罪论。

什么是文化原罪论呢?简单点说,就是一些人把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在近现代的落后归咎于文化本身,认为这个民族的文化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其在近现代的落后,想要摆脱落后的命运就必须改变其文化,全盘接受西方的文化。

这种论调在中国应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甚至现在都是相当流行,有着很大市场的。在这种论调的支配,许多人不断对中国文化进行批判,乃至不断揭发寻找中国文化的罪行和落后之处,扣上一顶又一顶吓人的帽子。

似乎中国文化就是落后保守的代名词,维护中国文化就是复古守旧,只有同化于西方文化才是革新进步,甚至在一些时期,连汉字都成了阻碍进步的罪恶,都应该废除而改用西方拉丁字母。不仅文化本身受到批判,在中国文化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哲学思想,教育理论,人生格言也都被全盘打倒,尤其是所谓孔孟之道、程朱理学更被咒骂得体无完肤,批判成了筛子,而导致中国落后真正的罪魁祸首,满清的滔天罪行,反而被轻轻放过。

中国的古代历史被粗暴简化成了皇权专制,中国古人的道德伦理被草率歪曲成了奴才愚忠,中国历史除了吃人与被吃之外,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中国被异族侵略奴役不但无害,反而有益,中国自己的文化除了衰朽腐烂还是衰朽腐烂,是野蛮人的暴力征服与疯狂奴役,才是输血,才让中国苟延残喘。这类荒谬无耻的奴才论调,在很大一部分人心目中已经成了圣经一样被膜拜的信条。

这种病态自虐与自卑的观点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极端狭隘封闭专制愚昧的思维方式,极端自卑疯狂崇外的心态与盲目排外颟顸自大的心态看似相反,实则如出一辙。其背后都是文化一元论的专制心理的表现。

这种人由于心灵的狭隘愚昧,深信这个世界上只应该有一种文化是最先进的,最合理的,是注定领先的,而其他文化只有被消灭,被同化的资格,充其量只能充当陪衬。也即在这些人看来,只有一种文化才是天命所授,是上帝的选择,其他文化则都是下贱低人一等的产物。当这些人看到西方处于领先地位的时候,他们心目中的这种唯一的文化自然就是西方文化,于是中国文化就成了罪恶深渊,落后祸根,必须全盘扫荡,才能让他们乘心如意。而当他们觉得这种唯一的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时候,于是又表现出极端自大,疯狂排外的倾向。这看似矛盾,实则必然!正如卑躬屈膝的奴才和残暴凶虐的主子原本就是二位一体,越是谄谀媚态十足的奴才,当起主子来也越暴戾恣睢,因为在这样的东西看来,奴才的谄媚既然是天经地义,那主子的残暴自然更是理所应当。

那些深信文化原罪论的人,其骨子里的心态,和上面所说这种奴才本质是一样的,他们和排外自大的人是同一批人放在不同的位置而已。

要驳斥文化原罪论的观点,无须钻入琐碎细节之考证,因为这已经是根本哲学立场的不同。我们的立场是只有不同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发展,才能真正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不同民族的文化,不能进行简单的优劣比较,更没有高下贵贱之分。能毫无争议的进行优劣比较的东西,根本就不在文化范畴之内。不能以暂时的经济与科技上的消长变化来断言某个民族的文化就有多优越,其他民族的文化有多低劣,这种思维方式根本是错误的。而对那些深信文化原罪论的人来说,他们就是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文化才是合理的,先进的。这种观点的对立来自于立足的思维平台不同,并非单纯说道理就能够改变的。

当然这并不说就真的不能驳斥,其实要驳斥是很容易的。比如说倘若民族一时的经济科技上的先进落后,能说明某种文化的优越与否,那么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可以截取无数个断片,根据对这些断片的考察完全可以获得相反的结论。比如有些现在大谈西方文化如何优越,从古希腊古罗马时代这种优越性就表现的如何充分,所以才有西方现在的领先。那就可以反问一句,按照这种观点,在中世纪的时候,中国的唐宋明,无论经济还是科技都领先于西方,那么又是否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是中国文化比西方文化优越呢?而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化在蛮族入侵后,已经濒临毁灭,若以此来看,按照某些人批评明朝的逻辑,那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不但毫无优越可言,反而是陈朽腐烂的文化,毫无可取,那为什么西方文艺复兴时期要重拾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光辉呢?

可见在基本的逻辑上,所谓文化原罪论就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但问题是即便在逻辑上把某些人驳斥的体无完肤,这些人是否会真的就放弃他们的观点也大可怀疑。或者说即便这些人笼统的能够承认错误,但一到具体分析问题的时候恐怕依旧难免故病重犯。最典型的如分析中国近代落后的原因,有些人就说嘴巴上抽象笼统的否认自己是文化原罪论的观点,但一到分析这个具体问题,恐怕仍旧会把矛头对准中国文化自身,说是中国文化自己导致落后啊,和满清的侵略与黑暗统治无关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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