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禅院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独孤信

对事物的认识没有错对----------《意识想象的超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11 23: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善者天敬 于 2011-10-11 23:24 编辑

阿信,你观察事物的立足点是正确的,跳出了线性意识导致的思维误区,以客观的角度直面事物。正所谓:“旁观者清。”若所料不错,我想正是这样的意识层次让你坚决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我想说的是,你得出的结论不符合你所观察之对象的客观真实性。其中夹杂着人们片面的自我意识成分,你以自己“看到”人们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结论为依据,做出观点【对事物的认识没有对错】,但并没有注意到人们的意识是否圆满。我们应该清楚的:对某一事物作正解时,不能把为己的私心、不圆满的后天意识掺杂其中,如果这样必然扭曲了真相。基于你的结论,我想补充的是【对事物的认识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而不是没有对错。
就文中“对一件事物的认识,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不同的“结论”,因为事物的每一个面向只对应了(大众)观察者的一种意识形态”这一结论,来探讨鄙人的一孔之见。
人“对一件事物的认识”取决于观察者意识的立场(为什么提到立场呢?因为只要观察者在一个圆满或不圆满的事物的某一观点上阐述它,就必有另一个与之相反的观点同时存在,而对于圆满的事物,无论怎样说,说什么,都将不能圆满阐述,一说就错画蛇添足。说点题外话【俗话说:“人物完人。”正是因为我们不圆满了,自性中缺少了某一部分,投胎转世的主要目的就是将自己缺少的部分做圆满,有人生下来很想做的就是他所缺少的部分。】但不圆满的人处事时只看对自己有利的那一面所以就产生了立场问题)及观察者的两种意识“形态”:过去识(以前的经验)和现在进行识(以以前的经验为准正在进行认知或进行直觉抛弃线性思维导致的过去识经验,你以接近这样的意识状态)。对该事物的认识度(即得出的结论)完全由其后天(出生后)的“天性”、生理特性(男理女感)、认知能力(愚钝与否)、意识觉察力、思维、意识的觉悟层次等因素决定。此种种因素交织形成了该观察者的意识“形态”。因这些意识因素的不同意识形态才导致人们对一件事的诸多不同结论。事物本身没有变化。你所说的“事物的每一个面向”是人不同后天意识因素作用于该事物而产生的,没有意识因素对其和合产生“作用”,就不会有“结论”产生。事物本身没有“面向”性。人们大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行使着看似正确的勾当。清官就自然难断家务事了。我们生活在地球这一自洽的生态整体中,本应遵从并维护这一整体的自洽机制,只有整体完善并趋向圆满,个体才有条件从心所欲,凡破坏整体假公济私的就是傻子,其行为就是“错”的。顺应的就是“对”的。这里的对、错都是相对、相比较而言的。假如地球的状态生态自洽机制不受人类破坏的影响,无论人怎样糟粕其都能按部就班的运行,人体的状态始终不会变质消失,始有永有爱怎样就怎样。所谓的对错自然就没有意义了,也就如你所述【对事物的认识没有对错】了,可事实并非如此。你看到这里,如果明晰鄙人之见应该静下心来想想,你一片好心被当作驴肝肺的原因。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发表于 2011-10-11 23: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求道与求学的方法是完全相反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求学要尽量增长意识知见,求道要尽可能放下意识知见,用直觉力体悟。祝君正觉
发表于 2011-10-11 23: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on2010 于 2011-10-11 23:34 编辑
独孤信 发表于 2011-10-11 23:06
“独孤”是一种境界。常人无法识别是可以理解的!


你在禅院发的几篇文章我都看了,知你现在的状态和境界!所谓“独孤”,就是高高在上无人能识,世人皆迷唯你独醒嘛!按照你和喃喃所讲的的意识扩展,你用“独孤”做名字和境界都是自相矛盾的。不明“道”之所以,再多的感悟都是废话,无利于己也无利于别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1 23: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善者天敬 发表于 2011-10-11 23:09
阿信,你观察事物的立足点是正确的,跳出了线性意识导致的思维误区,以客观的角度直面事物。正所谓:“旁观 ...

老兄,谢谢你的苦口婆心!

不过,你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我还是要说,你能看到其中一个面向,实属不易!!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1 23: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Aaron2010 发表于 2011-10-11 23:29
你在禅院发的几篇文章我都看了,知你现在的状态和境界!所谓“独孤”,就是高高在上无人能识,世人皆迷 ...

说得好!“不明白‘道’之所以,再多的感悟都是废话”-----------我宣布:你的这一句话绝对不是废话
发表于 2011-10-11 23: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aron2010 于 2011-10-12 00:02 编辑
独孤信 发表于 2011-10-11 23:49
说得好!“不明白‘道’之所以,再多的感悟都是废话”-----------我宣布:你的这一句话绝对不是 ...


你宣布啥呀,把自己摆那么高!

看看俺们的雪峰导游做什么事都是把自己放在禅院草之下,这才是真正的得道之人!你再修万年也难以望其项背。
发表于 2011-10-12 16: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对一件事物的认识”取决于观察者意识的立场(为什么提到立场呢?因为只要观察者在一个圆满或不圆满的事物的某一观点上阐述它,就必有另一个与之相反的观点同时存在,而对于圆满的事物,无论怎样说,说什么,都将不能圆满阐述,一说就错画蛇添足。说点题外话【俗话说:“人物完人。”正是因为我们不圆满了,自性中缺少了某一部分,投胎转世的主要目的就是将自己缺少的部分做圆满,有人生下来很想做的就是他所缺少的部分。】但不圆满的人处事时只看对自己有利的那一面所以就产生了立场问题)及观察者的两种意识“形态”:过去识(以前的经验)和现在进行识(以以前的经验为准正在进行认知或进行直觉抛弃线性思维导致的过去识经验,你以接近这样的意识状态)。对该事物的认识度(即得出的结论)完全由其后天(出生后)的“天性”、生理特性(男理女感)、认知能力(愚钝与否)、意识觉察力、思维、意识的觉悟层次等因素决定。此种种因素交织形成了该观察者的意识“形态”。因这些意识因素的不同意识形态才导致人们对一件事的诸多不同结论。事物本身没有变化。你所说的“事物的每一个面向”是人不同后天意识因素作用于该事物而产生的,没有意识因素对其和合产生“作用”,就不会有“结论”产生。事物本身没有“面向”性。人们大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行使着看似正确的勾当。清官就自然难断家务事了。我们生活在地球这一自洽的生态整体中,本应遵从并维护这一整体的自洽机制,只有整体完善并趋向圆满,个体才有条件从心所欲,凡破坏整体假公济私的就是傻子,其行为就是“错”的。顺应的就是“对”的。这里的对、错都是相对、相比较而言的。假如地球的状态生态自洽机制不受人类破坏的影响,无论人怎样糟粕其都能按部就班的运行,人体的状态始终不会变质消失,始有永有爱怎样就怎样。所谓的对错自然就没有意义了,也就如你所述【对事物的认识没有对错】了,可事实并非如此。你看到这里,如果明晰鄙人之见应该静下心来想想,你一片好心被当作驴肝肺的原因。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善者天敬
众生皆有佛性,情与无情同圆种智,法身道体全息一体。假如一切万事万物万象皆无自性,空无实体,即使如你我他亦是如来佛祖化现,全在又不在,成道了我们应该随时可以来到“此时此地”,可以以心造相,幻化如道。雪峰导游是成道者,在人间向人们示现了其它高等生命空间的情景,佛陀曾在人间用神通向人们示现极乐世界,时代不同方法不一样,但真如大道无二无别。
修道着法相固然不对,非法相更要放下,独孤信有所证悟,他的说法和开示佛光也喜欢看看,与导游的理念对照参学虽然更喜欢理念一些,也成一家之言,就象狗屎难闻也是滋养花草的好东东,但人们一般是喜欢花不喜欢狗屎的,在修道者看来众生平等,路边的乞丐和自己的父母儿女没有区别,不好意思,佛光如是想还没有做到。请勿错会佛光本意,佛光真正尊敬独孤信道亲,其道行应该比佛光高一个数量级以上,假如佛光是初果,独兄大概是二果。
各位道亲如果说累了,请喝杯水
发表于 2011-10-12 17: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未知的事物我们就应该持“佛光”这样的心态
延着你自己的思路一直走,你会发现很多很多别人无法识别的东西的、、、、
你是一个正在学会独力思考的孤独者!当然,这里的孤独并非常人所理解的那种孤独。
欲穷千里目,还是更上一层楼吧!如果你的“假如佛光是初果,独兄大概是二果”是完全发自肺腑的话。
共勉!

现在的“孤鹤”就是“独孤信”,顺便说明一下。
发表于 2011-10-12 22: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光 发表于 2011-10-12 16:06
人“对一件事物的认识”取决于观察者意识的立场(为什么提到立场呢?因为只要观察者在一个圆满或不圆满的事 ...

我来喝杯佛光水吧,我没说累,看累了。
发表于 2011-10-12 22: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善者天敬 发表于 2011-10-11 23:18
求道与求学的方法是完全相反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求学要尽量增长意识知见,求道要尽可能放下意识知 ...

与善者同频!{:9_67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生命禅院

GMT+8, 2024-10-1 19:24 , Processed in 0.118718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