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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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任逍遥

我这样做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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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15: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来到这里,得到很多很多,但却没有付出多少,往其他网站帖文章,电脑又不很熟---
我也有同感。
发表于 2011-5-18 15: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阡陌 发表于 2011-5-18 14:58
“请您不要随手丢掉,请您传给个二人,您将会得到上帝的祝福”,是哦,好像无形中加入了思维法力,!

是啊,阡陌说得对
发表于 2011-5-18 16: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曼拉娇 发表于 2011-5-18 15:50
自从来到这里,得到很多很多,但却没有付出多少,往其他网站帖文章,电脑又不很熟---
我也有同感。

纯美的曼拉娇你好,其实每天你在网站里跟帖和大家交流其实就是在付出啊,可以到禅院四大网站分别跟帖交流!
发表于 2011-5-18 20: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逍遥,为禅院建设所付出的拳拳之心。

但我也十分赞成导师的说法,因为这种到大学门前散发的方式会扰乱政府的管理,对我们的禅院建设会造成一些不利的因素。
发表于 2011-5-18 21: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导游站在一定高度,面对整个社会,应对各种情况,考虑各种可能,采取各种对策。所以还是按导游说的做比较稳妥。
我的感觉,好像发小广告那种形式,大众心理上一般都很反感,反倒降低和损害了生命禅院的神圣和尊严。
当然,你本意一定很好,想为禅院做贡献也出于真心,应该充分肯定。我们禅院人都应该有这种精神和热情。
我的做法是尽可能地跟熟人们介绍禅院思想、理念、主张及具体做法,等引起他兴趣时,适时引导他进入禅院网站。
我说的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祝你快乐!
发表于 2011-5-19 13: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阡陌 的帖子

对哦,容易造成思想压力
发表于 2011-5-19 23: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阡陌 的帖子

谢谢阡陌的提醒,好的我以后就这么的吧。
发表于 2011-5-20 07: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曼拉娇 发表于 2011-5-19 23:36
回复 阡陌 的帖子

谢谢阡陌的提醒,好的我以后就这么的吧。

曼拉娇,不谢哈,欢迎你常来交流!
发表于 2011-5-20 20: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娇娥 发表于 2011-5-18 10:48
听凭心灵的驱动,怎么做都对。

只是感觉,启示里面的“请您不要随手丢掉,请您传给个二人,您将会得到上 ...


娇娥说的真好,

发表于 2011-10-30 09: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逍遥,为禅院建设的拳拳之心。{:14_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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