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禅院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88|回复: 5

没有自由,爱就会死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1 16: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自由,爱就会死掉


问题:

  可不可能结婚,而同时保持自由?

  那很难,但并非不可能,需要有一些了解。

  必须认识几个基本的真理。第一个就是:没有人是为另外一个人而生下来的。第二个:没有人在此是要去满足你认为他应该如何的理想。第三个:你是你自己的爱的主人,你想要给多少,你就给多少,但是你不能够向别人要求爱,因为没有人是奴隶。如果这些简罩的事实能够被了解,那么不管你有没有结婚都没有关系,你们可以在一起——互相把空间让给对方,永远不要干涉对方的个体性。

  事实上,结婚是一个不合乎时代的制度(过时了!)。首先,生活在任何制度之下就是不好的,任何制度都是有害的,婚姻已经破坏了亿万人绝大部份快乐的可能性,它都是在为一些没有用的事情。首先,婚姻——那个结婚仪式——是假的。

  如果你不要把婚姻看成是一件严肃的事,那么你就能够自由,如果你将它看得很严肃,那么就不可能自由。只要把婚姻当成一个游戏,它是一个游戏。用一点幽默感,它是你在人生舞合上扮演的一个角色,但它不是某种属于存在,或是有任何实质的东西,它是一个虚构之物,但是人们是那么愚蠢,他们甚至开始把虚构之物看成真实的存在。

  我看过有人在看小说的时候流泪,因为小说的情节很悲惨。电影院的设计非常好,他们将灯光熄掉,所以每一个人都可以享受电影,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悲伤,也可以快乐。如果有灯光的话,它一定会比较困难,别人会怎么想?而他们都知道得很清楚,银幕是空的?里面没有人,它只是一个投射的画面,但是他们完全将它忘掉。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我们的生活里面,有很多要以幽默来看待的东西,我们却把它看得那么严肃,因此我们的困难就从那个严肃开始。

  婚姻并不是某种发生在天堂的事,它是透过善用伎俩的教士而发生在这里的事,但是如果你想要加人这个社会的游戏,而不想跟社会疏离而单独存在,那么你就要很清楚地告诉你太太或你先生说:这个婚姻只是一个游戏,永远不要以严肃的心情来看它,我将会保持跟结婚以前一样地独立,而你也将保持跟你结婚以前一样地独立,我不干涉你的生活,你也不干涉我的生活,我们就像两个朋友一样地生活在一起,分享我们的喜悦,分享我们的自由,但是不要变成对方的一个负担。

  在任何时候,当我们觉得春天已经过去,蜜月已经结束,我们将会很真诚地,不要伪装,互相告诉对方说,我们曾经很爱对方,而我们将永远保持感激对方,将来那些爱的日子将会在我们的记忆中、在我们的梦中,金光闪闪地出现,但是春天已经结束了。我们的旅途已经来到一个点,虽然它是伤心的,但是我们必须分开,因为现在生活在一起已经不是一个爱的现象了,如果我爱你,当我看到我的爱对你来讲已经变成一个痛苦,我就离开你,如果你爱我,当你看到你的爱对我来请已经创造出一个禁锢,你就离开我。

  爱是生命里面最高的价值,它不应该被贬为愚蠢的仪式。

  爱和自由是一起存在的,你无法选择其中之一而留下另一个。一个知道自由的人充满了爱,而一个知道爱的人总是愿意给予自由,如果你不能够把自由给你的爱人,那么,你要把自由给谁呢?给予自由只不过是信任。

  自由是一种爱的表达。

  所以,不论你是否结婚,你都要记住:所有的婚姻都是假的,只是社会的方便。事实上,它们的目的并不是要禁锢你,或是把你们两个人绑在一起,它们的目的是要跟对方一起成长,但是成长需要自由,在过去,所有的文化都忘记说没有自由,爱就会死掉。


                                                                  ————本文摘自:奥修文集之《女人与婚姻》



楼主热帖
发表于 2017-9-1 18: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升华的核心元素就是爱
发表于 2017-9-1 19: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是生命的最高价值,爱对方就给对方自由。
发表于 2017-9-2 07: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会变为一种责任,有责任就会有束缚,自由也将荡然无存,更不要谈爱了。
发表于 2017-9-2 17: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爱的地方,就有自由,有自由的地方,才会有爱。
发表于 2017-9-2 17: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自由,爱就会死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生命禅院

GMT+8, 2024-11-23 09:58 , Processed in 0.06924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