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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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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7: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严厉批判满清统治之必要性及民族理论问题之综合论述
                                            作者 杜车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1ca59301008yig.html

前 言
1、 正名,清乃建立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一个政权,为表明其政权民族压迫之性质,必须称之为“满清”,方忠实于历史。
2、内容次序之考虑,从逻辑顺序上说,应该先叙述民族的一般理论,把民族之本质,民族存在之意义,民族主义的定义以及分类,所应该提倡的民族主义为何,等等问题阐述清楚,然后再来分析为什么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然而考虑到,民族理论问题向来复杂,要将其详细辨析,论述清楚,不仅让写者头痛,也必然使读者却步,诘诎聱牙,让人有枯燥嚼蜡之感觉。又考虑到,一般涉及“民族”问题之讨论,不必纠缠理论细节,确切含义,也足以让人明白大致思想,所以不妨把更通俗的清算满清统治危害必要性之论述移于前,至于后面民族理论之更进一步详细阐述,有兴趣者读之,无兴趣则亦可略过。如此或可两全。但一般理论之重要性不可忽视,因为此是根本所在,思想基础所在,详细分析或可不看,对其基本结论必须清楚,否则思想亦终不免于糊涂。


目    录
第一章、为什么要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 4
第一节、对一些观点的驳斥………………………………………………… 4
第二节、理论上分析侵略和民族压迫的危害……………………………… 17
一、教育与宣传的暧昧态度………………………………………………… 18
二、为什么一些人回避侵略危害对文明的影响………………………………18
三、四种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压迫社会的四个特点…………………… 19
1、社会结构的封闭性  ……………………………………………………… 20
2、统治暴力的界限性  ……………………………………………………… 20
3、奴性的背景化,也可以说奴性的空气化………………………………… 22
4、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 24
四、为什么少数民族迫害多数民族危害格外巨大………………………… 25
五、为何落后少数民族有机会征服先进的多数民族……………………… 31
第三节、正视历史,清算民族压迫历史危害的必要性…………………… 33
一、是非观的混乱,汉奸越趋众多的历史放大效应……………………… 33
二、民族气质的恶化………………………………………………………… 35
三、不利于民族文化的继承流传,发扬光大 ……………………………… 36
㈠ 、满清歪曲中国文化的一些简单事实 ………………………………… 38
1、礼教吃人么?……………………………………………………………  38
2、狭隘排外么?……………………………………………………………  40
3、僵化专制么?……………………………………………………………  42
㈡、满清对程朱理学的阉割与歪曲………………………………………… 45
⒈、程朱理学的本意及其在宋明的作用…………………………………… 45
2、从理学大儒吕留良的遭遇看满清对程朱理学的阉割……………………48
3、程朱理学在满清所受遭遇的原因分析……………………………………52
㈢、不痛批满清统治罪恶,恢复中国文化无从谈起……………………… 54
㈣、不痛批满清,中国文化无以在世界范围内再现光芒………………… 57
第二章 被湮没的明末烈士和遗民 ………………………………………  65
一、以诗文言辞来看明末烈士遗民的壮烈决绝 …………………………  65
二、明末烈士遗民为何要把自己置于如此痛苦的境地?………………… 72
三、烈士遗民当年的寄托与现实评价黑白颠倒的讽刺…………………… 77
四,从金庸《鹿鼎记》几段话来看明遗民遭受的无耻歪曲……………… 79
第三章、谎言定律和明清评价问题………………………………………  88
一、谎言定律对大部分人的作用不容忽视………………………………… 88
二、明朝皇帝与满清皇帝一些简单事实的对比以及评价上的黑白颠倒… 89
三、康雍乾百多年统治每一年都远比明最黑暗的魏忠贤时代要黑暗恐怖得多……………………………………………………………………………………94
1、乾隆时期骇人听闻的暴虐恐怖统治…………………………………… 95
2、康熙时期同样黑暗……………………………………………………… 99
3、明代更开明,所以皇帝更被丑化,清代极端黑暗,所以皇帝被无限美化………………………………………………………………………………… 101
四、对明清重新评价,尤其是恢复明朝名誉的重大意义…………………104
附录1、奴尔哈赤反明所谓七大恨之荒谬可笑……………………………108
附录2 葛兆光《从“朝天”到“燕行”—17世纪中叶后东亚文化共同体的解体》内容部分摘录…………………………………………………………… 119
一、从万历皇帝说起:朝鲜人对明帝国的全面认同…………………………115
二、鸠占鹊巢:朝鲜人对清廷的鄙夷与偏见………………………………117
三、试看寰中究竟谁是中华?朝鲜使者对清帝国文化的观感…………… 118
四、斯文之厄:朝鲜人眼中的清代学术………………………………………119
五、旁观者清:朝鲜使者对清帝国华夏文化堕落的冷眼观察………………120
六、明朝后无中国”:17世纪以后东亚还有认同吗? ………………………122
附录3、 葛兆光《大明衣冠今何在》摘录…………………………………123
附录4、 吴光《黄宗羲遗著考(一)》内容摘录……………………………127
第四章、民族的本质是文化共同体………………………………………  129
一、给民族下定义的困难……………………………………………………129
二、定义民族概念困难的四个原因…………………………………………131
三、决定民族归属的“心理认同”的分析…………………………………133
四、从以往各种民族的定义中看民族概念有关的因素……………………135
五、所有“民族”概念的相关因素中最核心因素是文化…………………137
六、在决定民族的过程中,心理认同与文化归属之间的关系……………141
第五章 “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初步分析…………………………  144
一、汉语“民族”一词的由来及它与西方相应概念的对应关系………  144
二、对西方与“民族”对应概念的进一步剖析…………………………  149
三、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与“nation”概念的异化………………… 153
第六章、关于民族起源相关观点的分析………………………………… 162
一、对民族形成的现代主义观点的批驳……………………………………163
二、一些西方人认为民族是近代才产生的背景原因是什么?……………165
三、西方人的民族近代起源论造成的影响与后果…………………………166
四、中国的民族概念和民族主义是从西方传来的么?……………………169
五、民族的演化阶段………………………………………………………  176
六、对民族国家进一步的看法……………………………………………  179
第七章 对民族主义的分析………………………………………………  184
一、民族存在的意义………………………………………………………  184
二、民族主义的定义及分类…………………………………………………196
三、民族主义的起源………………………………………………………… 200
四、应该提倡什么样的民族主义?…………………………………………202
五、对前社会主义国家民族政策的反思……………………………………205



楼主热帖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为什么要清算满清统治的危害

第一节、对一些观点的驳斥


有许多人听到谴责满清就怫然变色。

所谓“中国只有汉族能主政,其他民族不行吗?”;所谓“汉族历史上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所谓“我们要维护民族团结,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要搞民族主义,要站在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思考”。

唾沫飞溅,掷地有声;唇齿奋扬,语重心长。

然而这些质问与教诲里,充斥着偷换概念和思维混乱!难道批判满清的黑暗统治,就是对少数民族不尊重?难道揭露满清的凶残屠杀,就是限制少数民族政治经济的权力?难道鞭挞满清的疯狂压迫,就是剥夺少数民族的文化?难道从古到今汉族对本民族暴君批判鞭挞得还少么?难道现在还有人把一个民族同一个残暴黑暗恐怖的政权捆绑在一起,批判这个政权就成了对这个民族本身的批判,以至于这些人要如此道貌岸然,如此义愤填膺的质问“中国是汉族的中国么?”

中国不是汉族一个民族的国家,但中国确实是汉族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汉文化为最核心文化的国家,脱离了汉语,汉字,汉族历史,中国也根本不成其为中国!

那些质问“中国只有汉族能主政,其他民族不行吗?”的人,要害本质是给侵略兽行,民族迫害蒙上了一张“平等”的画皮,偷换概念而自鸣得意。

当某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人口占据了绝大多数。那么在自然的状态下,在没有大规模民族迫害,民族隔离,民族等级制度的情况下,无论采用的是选举制度,还是君主制度,这个国家的主政者当然是汉族为主体,这点难道很费解么?难道还会有疑问么?

而且所谓汉族为主体,并非意味着其他民族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并非其他民族的成员就不能加入到国家政治中来。事实上从最后一个汉人王朝,明朝的事实来看,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基本上都受到尊重,而不会被强行改变;参加科举考试,基本上也没有民族的限制;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也多采用民族自治;而且民族与民族之间也不是以用血统来人为强化隔阂界限区分,而是基本上采用自愿的文化认同。

如果是某些人神旺的让占人口少数乃至是绝对少数的一个民族以整体的姿态的爬到所谓主政的位置,统治者的位置,去压制比他们人口多百倍乃至千倍的民族,那么要建立和维持这样的极端畸形反常的状态,必然通过大规模的外来侵略才能实现,必然是经过对大量无辜平民的血腥杀戮,制造残酷的民族迫害,建立严格的民族等级制,民族隔离制,把民族血统化后才可能实现。这已经被蒙元和满清的统治所证实!

那些鼓吹所谓少数民族也可以主政的人,本质上是在为侵略,屠杀,疯狂的民族迫害,病态的民族隔离,以及近似纳粹种族主义的民族血统化张目,这样的人只能说是丧失了基本廉耻的败类!

许多人煞有介事的说“兄弟民族轮流坐庄”,以此来为蒙元和满清统治的合法性辩护。他们这么说的时候,为自己的公正豁达自鸣得意。然而,他们实际上展示的是自己的无耻和昏聩!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上亿同胞的性命,不过换取了他们一句廉价俏皮的“公正话”,不过是成了他们卑微渺小的心灵获得虚荣的工具。无数人的鲜血生命,一个国家绝大多数人口的痛苦呻吟呼号,椎心泣血的惨痛,被掠夺,被屠杀,被践踏的悲哀,这些下贱无耻者仅仅用一个“轮流坐庄”就消解于无形了。他们大约是把无数鲜血淋漓的人头当成了赌桌上的筹码,把无数的血泪当成了消闲的茶水,把无数呻吟惨叫当成了悠扬音乐,能让他们悠闲自在看着轮流坐庄的把戏,自然可以兴奋满足。按照这类人的逻辑,以后中国面对任何外来侵略,不妨都投降为宜,成就他们“轮流坐庄”的宏愿!

有些人曾经试图拼命论证唐太宗有鲜卑血统,或者朱元璋是回人,以此来旁证满清统治者的合法性。其实这些人是枉费心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必说他们的论证本身就是牵强附会,漏洞百出。即便唐太宗,明太祖真如他们所说是鲜卑人或回人又怎么样,甚至他们是非洲黑人又怎么样?他们是如满清统治者那样,为了确立统治,对汉族进行疯狂的屠杀么?他们是强迫汉族改变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么?他们是自外于这个国家的主体民族,成天在恐惧心理阴影下,制定种种限制打击主体民族的政策么?正因为他们不如此,所以他们被汉族当作自己人,也被大部分少数民族所拥护所认同,所以他们的朝代被认为是中国的正统朝代,也是汉族的正统朝代。正因为他们不如此,即便他们是非洲黑人,我们也应该热烈歌颂赞扬他们!

统治者个人的民族归属本身并不重要,只要不实行人为的民族隔离,民族迫害,不搞民族血统化,那么在汉族占人口多数的国家,获得大多数人衷心拥护的主政者主体当然是汉族的,这点本身恰恰是民族平等原则的体现,如果不如此,才是违背了民族平等原则。

中国可以不是汉族一个民族的中国,但中国绝不能是建立在对汉族大规模屠杀,对汉人极尽歧视压迫排挤提防之能事基础上的中国。中国可以不是汉族一个民族的中国,但中国却必然是以汉族文化为主体,汉族人口为主体的国家。谁否认这个事实,不正视这个事实,谁就是在自欺欺人!


至于所谓“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的论调,更显得无耻!且不说这种说法违背了基本的历史事实!就算退一步而言,所说的是事实,这种反问也是极端无耻。

世界上那些扎扎实实,侵略过别人,屠杀过别人的民族不在少数,近的有日本,俄罗斯,蒙古,远的有英国,法国,德国,乃至美国。不妨去问问这些国家的人,他们是否因为历史上侵略过别人,屠杀过别人,因此也不反对别人来侵略他们,屠杀他们?

再换个问题,是不是因为这些国家民族历史上侵略,屠杀过别人,所以他们对历史上曾经侵略屠杀他们的人不谴责,不鞭挞?对反抗侵略的民族英雄不歌颂,对投敌助纣为虐的卖国贼叛徒不唾弃?答案不言而喻,该鞭挞的照样鞭挞,该歌颂的照样歌颂,该唾弃的照样唾弃!而且理直气壮!

如果以个人来作比方,一个人如果受到别人的欺凌迫害,他一定会感到愤怒,这是一个正常人的反应;他如果能够在愤怒之后反思自己以前是否也有过欺凌别人的行为,并进而严厉声讨谴责一切欺凌迫害人的行为,那就是高尚的人;但如果一个人受到欺凌迫害不但不愤怒,反而甘之若饴,以自己也曾经欺凌过别人来为别人欺凌他的行为辩护开解,那么这个人就是心理病态畸形,不可救药的奴才。

以此为比,回到民族问题上,现在那些为满清千方百计辩护开脱的汉人就是属于这最后一种病态畸形的奴才心理。

如果是正常人的反应,欺凌迫害人的行为会有所顾忌,按照高尚人的反应,欺凌迫害人的行为会收敛许多,若是按照心理病态的奴才的反应,则欺凌迫害的行为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了。

先应该有正常人的反应,然后才有可能上升到高尚人的境界。如果正常人的反应都作不到,就更不必奢谈其他了。

在自虐奴才充斥横行的情况下,应该先大声疾呼,让人们先达到正常人的程度再说。正常人的标准都没有达到之前,空谈其他都等于胡扯。连离现在最近的本民族受侵略被征服奴役的历史,起码的愤怒谴责,严厉鞭挞这一最基本的正常民族应该有的底线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脸皮谈及其他?

一个人只有首先具备自爱的本能与感情,才真正有可能做到爱人。连自爱做不到,还谈什么别的?个人是如此,民族也是如此!

用高尚无私的招牌来掩盖要求别人成为自虐奴才的目的,用一视同仁的清规来铸造对迫害与欺凌的麻木,是一切恶行中最恶劣最卑鄙的恶行!

只有在对本民族受侵略受奴役受迫害的历史批判谴责得淋漓尽致,透彻无遗的时候,也才有资格,才有可能去真心诚意的反思反省本民族在历史上对其他民族压迫欺凌的行为。

那些说着“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的人,其目的究竟是说汉族和其他民族侵略屠杀的行为一样都应该受到谴责呢,还是说既然都有过这样的行为,所以都不必谴责?如果他们的意图是前者,那么他们就和我们是志同道合者,不存在本质矛盾;而他们的意图恰恰是相反,那么就只能说他们是典型的奴才人格,典型自虐癖和虐待癖患者。

上述无耻论调还衍生出来一种试图为满清罪行开脱的观点,那就是把年代极其久远,已经无法清晰考证的历史事件扯来类比满清的侵略统治,这些类比本身都是不伦不类。而我的观点是,历史上因为年代久远,考证困难而算不清的帐可以不算,但算得清的帐必须要算,而且要算彻底,算透彻,该鞭挞的鞭挞,该批判的批判!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半点含糊不得。如果算不清的帐不算,算得清的帐也不算,那什么帐才算?按照某些为满清辩护者的无耻逻辑,是否以后遇到任何侵略,屠杀,都应该夹道欢迎才对,反正过后都可以胡乱类比一气,被轻描淡写,甚至完全颠倒黑白!


再回到历史事实的层面,所谓“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本身也是站不住脚的。

中国的历史基本上是周边游牧和狩猎民族觊觎汉族统治地区财富丰饶,不断进行侵略抢劫屠杀的历史。而他们的侵略活动有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失败,侵略者偷鸡不着反蚀把米,汉族统治地区在反击侵略的过程中反而得以扩大;另一种结果是侵略成功,则这些野蛮民族本身因为羡慕汉族的文化,丢弃其固有的语言文字乃至习俗,成为汉族之组成部分,其结果还是汉族地区的扩大。前者如汉朝唐朝对匈奴突厥侵略的反击,后者如南北朝北方众多少数民族政权,以及北宋时期辽金等政权。在这个过程中,恰恰汉族的所为很少可以非议。


并非是汉族历史上找不出半点对其他少数民族欺压的行为,应该承认确实有,但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是少数现象,远非主流。而且无论中国古代的文人还是解放后新中国对此类行为一直是严厉抨击谴责,甚至都有些比例失调了。从历史来看,汉族一向的传统是不喜侵略杀伐,不喜凭借武力欺凌压迫弱小民族,这一方面由于汉族文明是高度发达的工商业文明,定居的生活,和平安定的生活本身对这种文明更为有利,而不象古代那些游牧狩猎民族以侵略屠杀抢劫作为家常便饭,所以对外的武力更多是被动自卫,而非侵略扩张。

另一方面也是在中国一直占据主流位置的儒家思想所宣扬的观念,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在中国主流的儒家观念里,汉族统治者如果用暴力去欺凌压迫其他弱小的少数民族,则本身就是丧失道德,缺乏仁义,削弱统治合法性的表现。

文明类型本身的需要和儒家观念影响结合起来,使得孔子所说 “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思想并非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确实影响到统治者实际政策层面。

如明太祖朱元璋直接在《皇明祖训》列出了十五个不征之国: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占城、真腊、暹罗、苏门答腊、瓜哇、渤尼、……,基本上囊括了周边大部分弱小的民族、国家地区。再如明成祖派郑和下西洋,以郑和率领的舰队所具有的军事实力,要想在沿途所经地区进行如西方后来的殖民强盗那样的抢劫掠夺乃至屠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实际上郑和所经之处,无论当地民族多么弱小,郑和都是和平友好相待,从事贸易,馈赠礼物,传达善意。

即便是对那些历史上残杀压迫过汉人的民族,明朝的皇帝也往往以德抱怨,比如朱元璋“命徐达、常遇春带兵北伐时,即发布讨元檄文,宣布‘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他还诫谕诸将士:‘若所经之处及城下之日,勿妄杀人,勿夺民财,勿毁民居,勿废农具,勿杀耕牛,勿掠人子女。民间或有遗弃孤幼在营,父母亲戚来求者即还之’,‘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以上‘有不恭命,必罚无赦’。长期以来,元政府把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汉族列为最下的等级,实行残暴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朱元璋没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逆用元朝的政策,而是对蒙古、色目人一视同仁,‘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1]


而中国历史上那些喜欢武力,喜欢侵略扩张的皇帝,历来在史书上都得不到好评,被丑化抨击,被说成是“穷兵黩武”的暴君,比如秦始皇,隋炀帝等,一直是被历代文人当成最典型的反面人物来列举。即便是汉武帝这样基本上是属于自卫反击而连年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的皇帝,在历代文人史官那里也非议不断,毁谤连绵。

再以对待国内的少数民族来说,只要不叛乱,不搞分裂独立活动,汉族中央政府基本上是给予很大宽厚优待的。如果是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给他们民族自治的权利,让他们本民族的首领土司管理当地,而不设立流官。对民族风俗民族习惯以及信仰也都给予尊重保护,而不强行干涉改变。真正大规模取消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实行“改土归流”,恰恰是残暴的满清统治下,而非明朝。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因为某些少数民族从事叛乱或抢劫活动,而派军队镇压,那实际上汉族人造反或抢劫,政府照样会派军队镇压。而实际上即便是镇压一些少数民族的叛乱活动,抢劫活动,官方照样是非常注意不蔓延及无辜的。比如曾经在明代正德和嘉靖年间担任官职的王廷相的文集内有这么一则史料很能说明问题
 《讨芒部禁杀胁从投降》:“不许官军擅杀,以图功赏,违者就将手下官军,处以死罪。如此,庶夷人易服,首恶易得。其土汉官军,只许在于镇雄府地方搜缉擒捕,不许辄到乌撒,乌蒙、水西、临仓等处,扰害无辜,致生祸端。其乌撒乌蒙等府,本院别有指授。如违,以军法重治,决不轻恕”[2]

可见即便单纯从历史事实的层面来说,以所谓的“汉族历史侵略别人,开疆裂土,杀的别的民族的人少吗?”为借口理由来转移对满清侵略屠杀,以及黑暗统治的严厉谴责也是无耻至极。

最后就是所谓“我们要维护民族团结,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不要搞狭隘民族主义,要从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思考”,表面上看似乎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同样经不住仔细的分析。

按照这种论调,对历史肆无忌惮的歪曲篡改,或者掩盖粉饰,对基本是非观念的颠倒,似乎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了!对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行为严厉谴责成了所谓的破坏团结,而对制造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屠夫暴君歌功颂德,评功摆好反倒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好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黑白混淆到如此地步,也可谓登峰造极。

应该质问一下,严厉谴责满清的黑暗统治怎么就成了破坏民族团结了?这究竟是什么逻辑?恰恰相反,我们之所以要严厉谴责满清的统治,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族团结!谁敢在现代条件下实行满清一样的民族隔离,民族歧视,民族迫害必须受到最坚决的反对,有谁试图象满清一样限制某些民族的公民权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强迫其他民族改变民族服装发型,必须受到最坚决抵制。如果连历史中满清进行疯狂民族屠杀、民族歧视、民族迫害的暴行都不能被充分揭露和严厉谴责,那有些人所谓的民族团结只能理解为典型的叶公好龙。

倘若这些人的逻辑可以成立,是否意味着,有些人的民族感情依旧是把当年侵略,屠杀,迫害,征服其他民族的行为当成光荣骄傲,让他们热血沸腾,让他们心神向往的东西?所以只有迎合照顾他们的这种感情,才能换得他们所谓的团结?如果伤害了他们的这种情感,他们就不团结了?那我看,这种团结与其称为民族团结不如称为主奴团结!

这种民族感情,本身就是病态畸形的表现,本身就是兽性心理的表现。这种兽性心理,本身就是一个毒瘤,本身就是破坏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的最大危险,最大隐患。纵容助长迎合这种所谓的民族感情才是不折不扣的挑起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

倘若这些人的逻辑可以成立,是否意味着。对历史上任何暴行或暴政的谴责,都有破坏某某团结,激化某某矛盾的嫌疑?是否痛骂夏桀商纣,或批判秦始皇与隋炀帝就是破坏各地区间之间的团结,或者某姓氏与其他姓氏之间的团结?真是荒谬无耻已极!

有趣的对比是,这种逻辑把极少数人的病态畸形的所谓民族情感当成宝贝来迎合来满足,唯恐一不小心伤害了这种兽性情感;而偏偏对占一个国家人口最大多数的民族的正当感情,可以肆意践踏,任意蹂躏,视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有些人是否真的认为国家的主体民族应该是而且只能是对历史上被侵略,被屠杀,被奴役的历史麻木不仁,安之若素的奴才呢?如果不是如此,那岂非等于拿着火药桶在火上烤么?

确实我们应该提倡民族团结。但提倡民族团结,首先要建立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在对一切民族屠杀民族压迫的暴行严厉谴责的基础上,建立在对一切开文明倒车的行为无情声讨的基础上,建立在正视历史事实对历史正确评价的基础上,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团结,这才是最有效的维护民族团结!否则只能是自欺欺人,只能是玩火自焚!其最终的结果不是什么维护民族团结,恰恰是最大程度的破坏民族团结。


正视历史,直面中国历史上满清统治时期疯狂推行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屠杀乃至民族灭绝的政策,诀不意味着在现代挑起民族矛盾民族仇恨,相反正是吸取历史的教训,防止历史重演,声讨一切为了民族病态私利,而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屠杀的畜生和禽兽,让人们在遇见这样的情形时候,能有更坚决的反抗意志,不让历史重演。

正如声讨纳粹的凶残暴行,决不意味着在德国和以色列之间挑起矛盾和仇恨,以色列毫不留情德谴责纳粹的屠杀,但这两个国家的关系显然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损害。相反相当融洽,而且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健康稳定的基础上,而不是自我欺骗隐瞒回避历史的基础上。莫非同一个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还不如国与国之间么?

可以说满清一系列遍布全国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罪行造成的损害,死者的数量都远远超过了日本南京大屠杀,如果不先把满清大屠杀的历史罪行清算明白,中国有什么资格要求日本正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要求日本来道歉?难道说纪念南京大屠杀,就是意味着以牙还牙,以屠杀来回敬屠杀么?难道说清算当年日本侵略者的罪行,就是意味着破坏中国和日本的友好关系,在中日之间制造仇恨么?显然,绝非如此!

同样道理,清算满清大屠杀的罪行,不是在今天挑起人与人之间仇恨,恰恰相反是对事不对人,尤其是不对着今天的人,而是把仇恨对准那些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罪行本身!

试想如果一个人对历史上发生的这类暴行尚且抱着痛恨态度,谴责态度,他又怎么会容许现实中重演这类罪行呢?对压迫,屠杀的受害民族来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痛恨当年施加在自己民族头上的那些暴行,那么又怎么会把这样的暴行再施加到别的民族头上呢?对当年那些从事侵略压迫屠杀的民族来说,既然已经把历史上的这类事件作为羞耻作为污点来看,那么他们自己也会声讨谴责当年的暴行,又怎么会因为别人的谴责和声讨引发反感和仇恨呢?

只有每个人都树立这种是非观,民族与民族的关系才能建立在长久稳定健康的基础上。

只有当每个民族都思想透彻明白,都建立在健全彻底的道德感上,都对历史上一切疯狂民族屠杀,民族压迫的行径严厉谴责,绝不宽贷的时候,这才是真正的维护民族团结,这样的民族团结才是稳固牢不可破的!


那些以种种理由来反对正视历史,掩盖回避,乃至歪曲篡改历史的人,才是在真正的激化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

对曾经侵略屠杀迫害的民族来说隐瞒粉饰历史、歪曲篡改历史必然是助长其病态的民族情绪的蔓延,让一些人依然把自己的民族自豪感建立在对别的民族欺凌屠杀迫害之上。既然他们以当年那样的历史为自豪,那么在现代,只要有可乘之机,这些人难保会不想重温他们当年祖先的光荣。可以说这种病态心理本身就是激化民族矛盾最大的隐患。

而对当年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受害民族来说,既然历史上屠杀迫害的行径,得不到应有得道德审判和鞭挞,甚至反而在主流媒体上被大肆歌颂或者轻描淡写,那么势必是变相鼓励许多人认为以牙还牙的民族复仇就更不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了。既然舆论上,道德上无法讨回公道,那么以迫害还迫害,以屠杀还屠杀的报复似乎就成为了他们心目中唯一讨回公道的手段。

而对那些用欺骗用颠倒黑白来维护所谓民族团结的人,如果再发生类似的民族压迫民族屠杀的事件,再发生别的国家别的民族侵略中国的事件,这些人还是会效仿他们汉奸先辈,会成为走狗帮凶去助纣为虐,去屠杀去压迫自己的同胞,因为在他们看来,只要屠杀成功,压迫成功了,将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成了推动“统一”与“民族融合”的伟业,将来的人按照他们那种维护“民族团结”的逻辑,不但不会谴责鞭挞他们,反而会赞扬歌颂他们!

可以说,回避掩盖历史,粉饰歪曲历史实质上起到了煽动狂热狭隘民族主义情绪的助燃剂,推进剂,这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各种极端狭隘民族主义观点的泛滥的事实所证明!而这样的后果必须由那些昧着良心,为满清禽兽统治张目的人来负担。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族问题只能疏导,不能压制,凡是试图通过压制,掩盖,回避,来解决民族问题者,最后只能使民族矛盾积蓄的更猛烈;凡是妄图通过敷衍讨好,委曲求全、苟且蒙混、不得罪人、装糊涂,捂盖子,等市侩小聪明的伎俩手段来实现所谓民族团结的人,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南斯拉夫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提供了最惨痛的教训,这些国家所实行的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上的宣传策略,和现在的中国是一脉相传,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对历史上的民族问题极尽回避掩盖压制之能事,不是以史为鉴,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不是把民族之间的道理说清楚说透彻,而是用压制回避的方式来换取表面的团结,自我满足自我麻痹,他们的这种自以为得意的做法最终换来的是什么结果呢?最终就是民族问题的爆炸,就是惨绝人寰的仇杀!

《巴尔干纷争》一书说“(二战后社会主义时期)当时民族问题在巴尔干国家也是一个‘禁区’,历史的真相不准在报刊上披露,社会各界对此知之甚少。国内的民族问题被千方百计加以掩盖,而‘兄弟国家’之间若提出民族问题,即被认为是‘破坏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合作和团结’,是‘干涉别国的内政’,是民族主义、沙文主义、分立主义和复仇主义的表现,是‘外部反动势力的颠覆活动’。”[1]

而所有这些国家中,南斯拉夫又是表现最突出,对历史上民族问题掩盖回避压制的最厉害的一个。

首先应该说明一下,南斯拉夫这种对历史上民族问题掩盖回避的背景是什么?应该说这种掩盖回避从一开始就是在带有强烈倾向性的背景下进行的。这个背景就是铁托以“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为口号,对国内人口占多数的民族(塞尔维亚)拼命打压,在铁托统治时期甚至流行着“弱塞强南”的荒唐口号。

在《民族主义幽灵与苏联裂变》一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要让小民族放心,大民族没有野心,就必须让大的变小,小的变大,基于这种逻辑,铁托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一是把塞族人居多的波黑划出一个共和国,并以宗教为由划分成一个波黑穆斯林族,借以分割塞尔维亚,这在现代史上是绝无仅有的,这也为30年后发生的波黑战争埋下了祸根。二是在塞尔维亚境内建立了两个自治省,并给予它们几乎和共和国一样的地位,以牵制和削弱塞尔维亚在联邦内的老大形象和发言权。铁托时期流行一个口号‘弱塞强南’,好象只有塞尔维亚被削弱了,南斯拉夫才能强大起来。这种本来可以避免的人为做法在各民族之间不但加剧了原来的矛盾,而且又埋下新的矛盾种子,不尊重历史现实和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以绝对的人为的平等和短期效果去处理民族问题,从表面上看一时间好象问题解决了,其实矛盾只是在压力和发生变化以后潜伏更加深了。”[2]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为了维护所谓“民族团结”,对历史上塞尔维亚遭受其他民族侵略和屠杀的历史自然也是能回避则回避,能淡化则淡化,通过直面正视历史来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来疏导化解历史上积压的民族情绪也自然无从谈起。

比如在14世纪到15世纪晚期,塞尔维亚被奥斯曼土耳其侵略征服,从此被奴役了长达五个世纪,原本信仰东正教的塞尔维亚人在被奴役的过程,有相当一批人因此而改信奥斯曼土耳其的伊斯兰教,这也是所谓说塞尔维亚语穆斯林的由来。铁托既然根据宗教信仰,从塞尔维亚中划分出一个穆斯林族来,那么为了照顾这个所谓穆斯林族的民族情感,就自然刻意淡化这段历史,避免对当时伊斯兰教侵略塞尔维亚的暴行充分揭露和鞭挞,以维护所谓的“民族团结”。

他的这种种做法表面上看暂时压制了塞尔维亚人的民族情绪,但实际上却使塞尔维亚人的民族情绪不能通过正当理性的渠道进行释放,积蓄得越来越多;而那些从塞族中划分出来的穆族也因为没有能对历史进行正确的反思,病态的情绪无形中得到助长和纵容。后来南斯拉夫解体后,波黑内战穆族和塞族的疯狂仇杀,不能不说和铁托当年推行的这种政策有着密切关系。这个事例足以生动说明那种刻意压制一个民族理性的正义的对侵略和压迫的谴责和鞭挞,其结果只能是让民族情绪通过疯狂的狭隘的非理性的渠道来释放,其结果是惨痛不堪的。

此外铁托时期的南斯拉夫对克族和塞族历史上的恩怨仇杀也没有做到充分的正视与揭露鞭挞,同样是以回避掩盖淡化的方式来处理,还自以为这样做就能化解民族矛盾,实现民族团结。

1929年,克罗地亚人成立了一个叫乌斯塔沙的组织,该组织信奉纳粹的意识形态,推行种族主义政策,在德国攻占南斯拉夫期间充当了德国法西斯的帮凶,建立集中营,进行了大规模的民族屠杀,受害的塞尔维亚人成千上万。而与之针锋相对,塞尔维亚人也建立切特尼克组织进行报复。

很显然,对这种历史,正确的态度是将其作为反面典型,浓墨重彩的加以宣传,严厉批判谴责,让当时南斯拉夫的每个民族每个成员都痛恨这种民族屠杀的行为,都为本民族历史上屠杀迫害其他民族的行为感到羞耻惭愧,只有这样才能把历史上积压下来的民族对立情绪,仇恨情绪通过合理的渠道释放掉,但很显然铁托等人采取的政策依然是尽量淡化这段历史。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的矛盾不但没有化解,反而依旧积压下来,一旦遇到合适的条件下,就再次爆发出来,这也是造成南斯拉夫后来解体并陷入战乱的一个重要因素。

南斯拉夫的惨痛教训可以让人引以为鉴!任何对历史回避掩盖,粉饰歪曲,纵然可以在一段时间来压住矛盾,来获得虚假的表面的和平团结,但本质上都是在变相的鼓励纵容民族迫害乃至民族屠杀的行为!是打着维护民族团结的招牌,从根本上破坏民族的团结!南斯拉夫是如此,中国未尝不是如此!


正视历史,对历史上民族侵略、屠杀、压迫的暴行进行严厉谴责也绝对不是什么狭隘的民族主义。

事实上,即便我们不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站在单纯人性的立场上,同样应该正视历史,谴责声讨当年的暴行。为了达到统治者卑劣自私的目的,而对平民进行大规模的屠杀,这本身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和人性

纵观中国历史上的人物,凡是屠杀平民或战俘数量巨大者,无论他是哪个民族的,无论他是什么地位的,都受到历代汉族知识分子和民间舆论的严厉谴责!白起、秦始皇、董卓、曹操、安禄山、黄巢,包括现在现在许多人热衷提到的冉闵,……,这其中有哪一个人不是受到史官文人谴责鞭挞的?有哪一个是作为歌颂的正面人物的?甚至连反抗野蛮民族侵略的民族英雄,军事将领如李广者,仅仅因为他有杀俘行为,他自己以及后代史官文人都将之作为其平生的一个大污点来批评来反省,更不必说其他杀戮重大的人物了!

看看明末反抗满清态度最坚决,思想最激烈的王夫之是怎么评价汉族历史上的人物的,王夫之“大骂李广为不仁、不信。他说:‘杀降者不仁,受其降而杀之不信……惟项羽施之于敌国之赤子,李广施之于解辫之荒服,则诚恶矣。’(《读通鉴论》卷二十六)”[3],也即在王夫之这样汉族知识分子苛刻的道德标准看来,即便是李广这样轻微的杀戮异族投降士兵的行为,就是“诚恶矣”,也应该受到严厉谴责!

看看程朱理学的经典《近思录》中的一句话“行一不义,杀一不辜,有所不为,有分毫私便不是王者事”。也即在汉族的知识分子看来,行一不义,杀一不辜都应该是坚决反对的,就没有资格称为“王者”。

再看看明人白话小说集《型世言》第三十三回《八两银杀二命一声雷诛七凶》开头的话“一蜈蚣被打,背有秦白起三字,他曾坑赵卒二十万,是翦暴之雷”。白起因为屠杀战俘,明代汉人写的小说还把他丑化成蜈蚣,那些屠杀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清朝统治者又应该是什么?

从这样的立场上说,那些卑劣的为满清凶残统治张目辩护粉饰的人,那些为努尔哈赤、多尔衮、康熙、乾隆这些暴君、屠夫、禽兽歌功颂德,顶礼膜拜的人才是真正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们为了掩盖一个民族的一些人物在历史上的丑行恶行,不惜违背基本的人性道德的原则。可以以践踏大部分人的感情损害大部分人利益为代价,这样的人即便从整个世界文明的角度来看,也是永远的败类。

他们的行为导致屠夫被膜拜,而那些真正值得歌颂,真正值得敬仰的反抗外来侵略,反抗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英雄人物反而长期埋没,不为人知,这才是最可悲,最可痛恨的事情!

更何况事实上,满清统治下,受屠杀受迫害的远非仅仅是汉族一家。在其侵略征服的时候,其屠杀迫害对象就已经包括了众多反抗他们暴行的少数民族,这是不消多说的。而在其统治巩固稳定后,对其他少数民族的屠杀迫害也不绝于史。最著名的如乾隆对新疆准格尔尔族进行的种族灭绝性质的大屠杀,让纳粹都足以瞠目。正因为如此,反抗满清暴政的也决非仅仅是汉族,在满清统治下其他少数民族发动的反抗起义不在少数。比如杜文秀率滇西回民的反满的起义,“1856年,文秀被举为总统兵马大元帅,举兵反清,提出‘连回汉为一体,竖义旗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剪除贪污,出民水火,遥奉太平天国,两相呼应’”“文秀手下,大司冠为汉人,大司卫是是白族,大司蕃则是彝族”[4]。而实际当时参与太平天国的,同样有许多少数民族同胞,“洪秀全手下汉人,壮人为主”[5]。可见,即便是在站在其他少数民族的角度上说,严厉批判满清也是给他们一个公道,决非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或者所谓的大汉族主义。


正视历史,对历史上民族侵略、屠杀、压迫的暴行进行严厉谴责也绝对不是背离国家整体利益。恰恰相反,那些对历史极尽隐瞒粉饰歪曲之能事的人,才是打着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旗号,抽空了国家利益本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身,让国家利益成为空中楼阁!

回顾历史,满清的前身——后金统治集团先是以民族分裂分子面目出现,借用明朝中央政府给予其的官职地位起家,在东北地区大肆抢劫屠杀,实行疯狂的民族迫害,危害大量无辜平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来更发展到要求与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完全从中国独立出去。

而事实上东北地区在洪武永乐年间就已经是明朝中国的领土,当时的奴尔干都司控制范围远大于现在满清统治后的东北地区,远达外兴安岭以北,还包括了库页岛。即便到明代中晚期军事衰落的时候,现在东北的绝大部分地区,以及重要城市也都在明朝政府的直接控制管辖之下。而后金集团的核心建州女真和许多人想象的相反,他们恰恰不是东北的土著居民,在明朝初期的时候,他们的祖先还在朝鲜,后来是因为在朝鲜受到打击,呆不下去了,这才向明朝中国请求庇护,当时明朝的皇帝出于仁慈心理就把他们安置在了东北地区。正因为这个原因,民国历史学家孟森先生说满清的先祖受明朝的恩惠特别深厚。

可以说后金集团在当时提出的分裂独立要求,与现在东突,藏独,性质毫无区别,程度上更为恶劣!东突,藏独还没有当时后金独立分裂分子如此凶残,如此疯狂进行民族屠杀和抢劫掠夺,而且当时辽东大部分地区大部分的人口还是汉人,明朝政府断然拒绝他们的要求是完全正当合理的。

在以后,后金及随后的满清始终是外国自居,始终没有把自己当成中国,始终推行赤裸裸的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民族屠杀的政策,这些都足以说明这个政权的性质是什么!

我们可以说东北的土地是中国的,大部分人民包括大部分女真人是中国人[6],但惟独不可以说后金和满清的统治集团是中国人,因为他们自己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我们又怎么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他们的头上,这岂非是太不尊重他们了?

当满清政权乘着明朝中国内乱,入关进行征服屠杀的时候,这已经是典型的外国外族政权对中国的侵略征服屠杀。这和某些人所谓的改朝换代有本质性的区别,满清的侵略,始终伴随着对平民的疯狂杀戮,对汉人和其他反抗他们的少数民族的残酷迫害,对汉族的服装风俗的强行改变。如果这样性质的行为,不叫侵略,世界上就可以取消侵略这个名词!

如果某些人认为给满清政权涂脂抹粉是所谓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那么历史重演时,难保他们不会对分裂国家的行为,民族屠杀民族迫害的行为,其他国家其他民族侵略中国的行为也同样涂脂抹粉,甚至大声叫好,推波助澜。对已经发生的历史,对后果与丑恶已经彻底暴露,彰显无疑的历史都不能正确评价的人,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对现实对未来作出更明智的判断?

思想透彻,才能信念坚定!我们可以相信这些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这一信念的真诚,但这种真诚不过是外界的灌输,暂时的影响,不过是他们头脑中一个孤零零的浮岛。没有深刻的理解,没有逻辑的一致,没有思维的贯通,没有心灵的融彻,那么他们所谓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信念不过是外表冠冕堂皇的高楼,实则却没有地基做支撑,稍有变故动荡,就崩塌成为废墟。

既然满清的分裂屠杀、侵略奴役可以被他们美化成所谓统一,用武力强迫改变数千年来的衣冠制度可以被美化成风俗的同化,长达百年的文字狱和禁书毁书可以被他们美化成文化的融合,把“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士可杀不可辱”观念彻底歪曲成奴才式的效忠可以被美化成对儒家传统的继承发扬,那么如果现在东突实现了事实上的独立,把新疆从中国割裂出去,并且再继续向中国其他地区扩展,最终彻底征服中国,强制推行伊斯兰教的风俗信仰,按照这些人的奴才逻辑,也一定可以唱出同样热烈的统一颂歌!

既然满清统治者这样完全否认自己是中国人,其文化习俗也和中国主体民族以及大部分少数民族相差十分悬殊,文明程度极为野蛮落后的政权,所进行的疯狂屠杀征服,在一些人看来不是侵略,而是所谓“兄弟阋于墙”,那么如日本这样从文字到服装、建筑、风俗都和中国文化有着深厚渊源,文明程度也和中国接近的国家对中国进行侵略征服,在汉奸们看来,岂非有更充足的理由可以证明成“兄弟阋于墙”。真要论血统,不是还有徐福度海的传说,可以把日本人(或者至少是日本人的一部分)说成是徐福后代么?把这种汉奸逻辑一直推延下去,凡是任何其他民族来侵略奴役中国,都以投降为宜,因为不管如何,只要被侵略成功了,奴役成功了,那以后就都是兄弟了,都可以挂上统一,融合的伟大招牌了!

总之某些人所谓的从国家整体利益考虑,来为满清罪行开脱,其实质不过是彻底把国家利益虚无化,空洞化。他们连逻辑上保持一致,对历史和未来的同类事件以同样标准来衡量都做不到,更何谈其他!他们也可以找出种种理由来牵强弥缝,比如证明满清政权不是外国啊,本来就是中国啊,满清的民族屠杀,民族迫害如何可以谅解啊,如何不得已啊,等等。但这些理由牵强之程度,连他们自己都说服不了!

逻辑不一致,必然导致思想不透彻,思想不透彻,必然导致他们所谓国家整体利益的信念不过是一层窗户纸,一吹就破,这些现在看起来似乎最热烈的打着维护国家整体利益招牌的人实质上倒最有可能是出卖国家利益的潜在大军。

当年汪精卫对满清态度的变化就能说明问题,刺杀载沣不成,被满清某王爷怀柔后,他对满清的反感大大削弱,甚至和满清头目惺惺相惜,并且以为推翻满清的意义主要只是推翻君主专制。这种心理上的变化[7]对他后来投靠日本充当汉奸,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如果当年落后的满清侵略占领中国都已经被默认为合法合理,甚至连满清已经失败后,退位的满清皇帝都受到格外优待,视为正统皇族,而非侵略伪政权头目。那么比满清先进得多的日本来占领中国,在这个汉奸心目中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坏事了。日本征服中国成功之后,他汪精卫自然也就成了推动融合与统一伟业的功臣了。难怪这个汉奸临死前还为自己鸣冤,为世人的双重标准感到不平,写诗说“心宇将灭万事休,天涯无处不怨尤。纵有先辈尝炎凉,谅无后人续春秋”

这个事例应该是很生动的教训!

总而言之,为满清辩护的人自认开明豁达,不因自己是汉族,就狭隘的贬斥苛责其他民族,而是一视同仁。自认顾全大局,不因历史上的旧怨,就纠缠某个民族的恶迹念念不忘,而是一笑泯恩仇。自认勇于反省,对一切问题,都尽量归结到本民族的文化的劣根性,制度的劣根性,在批判鞭挞中产生无尽快感。

他们自以为超脱于狭隘的民族主义之上,真有居高临下的优越,凤凰翔于千仞的气象,感觉良好真如井上之蛙,瓮外之鸡。他们就如一个人不包庇自己的亲属朋友,内心充满了可贵高尚的情感,和融莹彻,洋洋自得,充然滚滚。

然而,很大程度上,他们不过是陷于幻觉之中:谴责满清的人许多都不是出于狭隘的民族情绪,而为满清辩护则更不是思想通达的表现。他们是井底也罢,井上也罢;瓮中也罢,瓮外也罢,始终是蛙鸡蜩鸠之属,短见寸光,狭隘愚昧,鄙陋浅薄,满足于一些似是而非的判断,却不去深入思考这些判断是否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是否经得起更细致的检验。他们说了很多的理由,然而造成他们的立场的根本不是他们提供的那些理由,而是长期的灌输在他们头脑中刻印出来的盲目,和被征服历史积淀下来的奴性。他们看似高尚实则卑下,看似豁达实则愚塞,看似反省实则自虐。他们缺乏正视历史的勇气,发扬瞒与骗的传统,在自欺欺人中掩耳盗铃,在自愚愚人中沉醉酣畅,妄图一切都苟且蒙混,敷衍过去。

如果他们的愿望就这么实现下去,那么中国真是个万劫不复的奴才之邦,所谓的振兴,所谓的崛起不过是笑谈!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理论上分析侵略和民族压迫的危害

历史和现实息息相关,历史不是死掉的人与事的集合,而是活着的人和事的映射。以现在为原点,历史和未来是对称的,不正视历史就谈不上正确面对未来。对个人来说,一个健忘症患者不过是痴呆的废物,对民族和国家来说,健忘只能是自取灭亡。不正视民族国家兴亡的历史,文明盛衰的历史,就无以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无以扫荡奴性,无以澄清国民的气质,无以分辨文化的糟粕与精华。

许多人之所以找出种种理由来为满清辩护开脱,其根源不在于这些理由本身,而在于长期教育的灌输,以及奴性的积淀导致他们始终无法深刻认识到外来侵略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民族压迫,民族奴役对文明发展的危害!

一、        教育与宣传的暧昧态度

现在的教育和主流舆论,对侵略和民族压迫的态度可以归结为两点:抽象否定,具体肯定;失败的侵略否定,成功的侵略肯定。

所谓“抽象否定,具体肯定”:在笼统的谈到侵略和民族压迫,教科书也好,各种官方媒体也好,那当然都是否定的。但是对侵略和民族压迫造成的严重危害,从来没有给出深入具体的分析,也就是没有给出任何让人信服的理由,似乎反对侵略,反对民族压迫仅仅是一种感情的需要,仅仅是单纯的道德要求,仅仅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如此一来,对侵略和民族压迫的否定本身就被架空了,本身就建立在一个虚浮的基础之上。而相反,一到具体分析历史上的侵略,和民族压迫的行径的时候,则多方粉饰美化,甚至罗列大量合理性,乃至有益性、进步性;而对侵略的受害者一方多方丑化污蔑,大有咎由自取,纯属活该之意,甚至宣扬所谓“**不亡就没有天理”之类无耻至极的论调。这就是所谓抽象否定,具体肯定。这在官方媒体和主流舆论评价蒙元,满清统治时候的温情脉脉,对明朝的肆意丑化中表现得很突出。

而后一点就更彰明昭著了。对成功的民族侵略,和民族压迫,不仅仅是肯定,而是近于眉飞色舞、歌功颂德、眷眷无穷。对蒙元的侵略,对满清的侵略的歌颂,我们见得并不少。对其统治的美化更成了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而对失败的侵略,或者没有完全成功的侵略,相对来说谴责批判反而更多一些,反而更站在被侵略的一方面,比如匈奴对汉朝的侵略,突厥对唐朝的侵略,金对宋的侵略,日本对华的侵略。

仅仅从这以上两点来说,长期的教育和宣传里充斥着的那股腐臭扑鼻的奴性,那种向胜利者献媚的势利谄谀之态就已经令人作呕了。

长期浸淫在这样的教育和这样的宣传,大部分人想不成为奴才小人都困难。

二、        为什么一些人回避侵略危害对文明的影响

事实上,一个民族反抗侵略,不仅是感情的需要,也符合理智的判断;不仅只对这个民族有意义,也和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有关联。侵略的屠夫应该受到严厉谴责,投靠外敌的汉奸应该受到彻底唾弃,坚决反抗的烈士应该受到热烈的歌颂,只有做到这基本的几点之后才能谈及其他!这不仅是某些人想像的狭隘民族感情作用下一时的褒贬,也是最冷静最清醒思考后深刻的判断。

观之世界历史:巴比伦遭亚述、波斯蹂躏,两河文明长久消沉,古埃及受马其顿、罗马侵略,北非文明归于沉寂。西罗马帝国被蛮族灭亡,西欧陷入千年黑暗。拜占廷(东罗马帝国)被十字军蹂躏,被奥斯曼土耳其践踏,东正教区遂成落后;阿拉伯被蒙古扫荡,沦于狭隘保守;印度受阿拉伯之占领,受蒙古-突厥族后裔之奴役,受英国之殖民,虽获独立,至今孱弱。

民族一旦被侵略征服,则脊梁折、元气败、人性畸、廉耻丧、活力失、烈士填壑、懦夫充世、冠履倒置、芳华践地、志士抑郁,下贱高张、民人麻木、瞒骗盛行,文化扭曲、心理变异、黑白颠倒,美丑混淆、以禽兽为圣人,以屠夫为英雄,以奴才为美谈,以侵略杀戮为统一壮举,以民如猪狗为安居乐业,以凋敝已极为经济繁荣,以率兽食人为盛世辉煌,以百年文字狱为无伤大雅,以割裂抽毁书籍无数为保全文化,……。于是政治变革、民智开发无从谈起;科学进步、社会发展,更成梦呓。于是文明停滞倒退,可想而知。于是或因受欺凌而病态自尊,狭隘保守,盲目自大,沉湎宣扬旧日光荣以为精神胜利;或因奴性而疯狂自虐,自暴自弃,自卑自贱,羞辱唾弃民族文化以为透彻反省。轻者,种种后遗症难消难解,沦为其他文明之附庸;重者从此沦没,族类消亡。

一次被侵略被奴役,或有翻盘机会,如亚述之后的巴比伦,蒙元之后的明朝,若是两次,三次,接二连三,则恐怕就永远沉沦了。西方用了一千年才走出古罗马灭亡的黑暗,重新进入先进行列,其他曾经遭受轮番侵略的地区呢?是否也打算用一千年?

有少数历史学家已经隐约注意到外族侵略对一个地区文明发展,以及世界文明消长的关系,如马克.布罗赫在他的名著《封建社会》的第一编《环境:最后的诸次入侵》中说:

“外部游牧民族所造成的灾难以及各民族的大迁徙运动,……已经塑造了历史的主要框架。此后的世界几乎只有西欧不受干扰。无论是蒙古人还是突厥人,后来的所作所为都只不过是对西欧的边境有些触动而已。西欧本身的冲突都发生在一个封闭的舞台内,这意味着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有可能更为规则,不会因为来自外部的袭击而中断。对比一下世界其他地区的命运,……即便是距离家门口最近的东欧直到近代仍然遭到平原诸民族和土耳其铁蹄的蹂躏。让我们自问,如果没有波罗夫齐人和蒙古人,罗斯的命运会是怎么样呢?

“非同寻常的安全性是欧洲文明的基本因素之一,在该此最深刻和最确切的意义上,确实不无道理。这种非同寻常的安全性,是我们和日本人享有的特权,其他民族几乎不曾具有”

应该说他在此问题上的洞察力是很切中要害,这比那些把文明消长归因于不同文明先天优劣的宿命论要深刻得多。然而更多人研究历史,往往自动忽略了外来侵略对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明所产生的破坏性影响,将文明兴衰的原因千万百计的归结为其他,这种心理本身值得深思。

对一些西方学者来说,他们这么做,是因为其所属的民族在近代乃至现代本身就不断从事征服活动,潜意识就回避侵略对文明发展有什么实质性危害的问题;同时也是便于把西方近代的崛起更多的说成是自身文明固有的优越性。

而对那些东方学者来说,可能经过了几百年奴役统治下的潜移默化,奴性难以根除,总是自觉不自觉的试图开脱侵略者的责任,用一种病态的自责来获取心理上的满足和快感。

三、四种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压迫社会的四个特点

应该彻底打破那种回避掩盖侵略危害的陈言滥调了!如前所说,侵略和民族压迫尤其是少数民族对多数压迫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侵略成功的结果往往是民族压迫的长期化,而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统治又必然是通过侵略屠杀才可能实现。侵略,尤其是成功的侵略,除了暴力征服带来大量物质财富和人口的损失之外,最关键,最本质的一个后果就是带来不同形式的民族压迫。而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在被侵略地区形成一个建立于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所以分析侵略的危害,本质上也就是要分析民族压迫的危害。


许多人对民族压迫的谴责可能仅仅停留在空洞的道德层面,而对其危害缺少更为具体的认识,缺乏更深入细致的分析。这也导致了许多人低估了民族压迫对文明发展的危害,乃至在分析历史上各个文明兴衰演变的过程中,把这一因素完全排除在考虑范围内,这是很大的盲点。

为了便于具体分析,
不妨划分四种类型的民族压迫统治:1、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多数民族的统治;2、先进的少数民族压迫落后的多数民族的统治;3、落后的多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少数民族的统治;4、先进的多数民族压迫落后少数民族的统治。这里的次序也表示了我对不同类型的民族压迫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大小的排名。

从这个排名也可以看出我的观点,凡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无论这少数民族本身先进与否,其对文明发展带来的危害程度都是相当巨大的。

建立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社会,有如下四个特点:第一、社会结构的封闭性,第二、统治暴力的界限性,第三、奴性的背景化(空气化),第四、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1、社会结构的封闭性
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压迫,比如阶级,文化水平,职业等等,所导致的社会结构,本质上都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比如阶级本质上是经济地位共同体,而在任何社会中,不同阶级内成员的流动转换是不可避免的,原先的富人可能沦落为穷人,原先的穷人也有可能变成富人,至于文化变迁,职业变迁,就更不必多说。即便是建立在生理基础上的性别歧视,性别压迫,本质上也因为包容在最密切的家庭亲属关系内,建立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开放性流动性,而不可能出现全体男性都是高人一等,全体女性都低人一等的情形。由于这种特殊的开放性流动性,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在男权社会里出现一个女性地位高于所有男性的情形。

唯独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压迫,形成的社会结构是完全封闭性的,由于少数民族压迫必然伴随着民族血统化的观念,导致民族身份完全由主观认定血缘关系来决定(只有极个别的例外),出身是什么民族就是什么民族,无法凭借任何个人自身的因素改变。而民族出身又决定了政治地位和个人权利的上限与下限,社会结构完全被血缘关系封闭起来。整个社会难以形成真正的上下对流运动,思想的传播和经济的发展都由于社会缺少本质的活力而无法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只能在比较低的层次上徘徊。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2、统治暴力的界限性。
按照表面上理解,统治暴力有一定的界限,应该是好事,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大部分人都属于同一个民族的社会里,统治者使用暴力是有顾虑的,任何人可以成为笼络的对象,任何人也可以成为反对自己的敌人,因为对同民族的人来说,别人并不知道你使用的暴力界限在那里,如果你无限度使用暴力,今天杀这些人,明天杀那些人,那谁知道后天会不会杀到自己头上?滥用暴力的结果往往是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统治难以长久维持。所以在非民族压迫的社会里,正因为暴力的施加没有天然的界限,所以统治者使用暴力必须更谨慎,更节制,必须更耐心听取不同的意见,甚至反对的声音,否则他的统治难以长久维持,因为他是一个人对抗所有人。以历史为例,秦朝统一全国后建立的高压统治之难以持久,部分原因也在于此。

而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也即被统治者大部分属于另外的民族,那么民族就成了使用暴力的天然界限。在界限以内的,也就是属于同一个民族的,不但尽量不用暴力,反而千方百计用各种物质的,精神上的好处笼络优待,而在界限以外的,也就是属于另外一个民族的,则肆无忌惮用暴力摧残压迫,乃至肉体上的大规模灭绝,都无所顾虑,因为他赖以统治的基础就是他的同族,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作为统治的最坚定的后盾,再加上军队掌握在手里,暴力使用的越是彻底,越是残酷,统治就是越是稳固,而根本不必担心有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的危险。这也是为什么民族屠杀种族屠杀比起任何其他形式的屠杀都更值得加倍严厉的谴责,因为其产生的危险更大,制约的力量更薄弱。民族压迫导致的暴力界限化,其结果就是在界限以外的对象,也就是一个国家最多数的人口遭受的是无限度专制、无限度暴行。


以事实为例,假如说在同民族内发生的战争,要么是杀人更少,更得人心的一方能获得最终胜利,要么是即便建立统治也无法维持长久。比如秦朝统一天下,因为统治过于严苛,二世而亡;而秦末的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最后是严明军纪,不滥杀戮,和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对秦宗室后代也宽容的刘邦获胜,而滥杀无辜的项羽最后失败;隋末群雄混战,最后是李世民一方胜利,除了军事谋略才能的因素,也和李世民重视百姓疾苦,收买人心有关;宋朝的建立,也是赵匡胤不滥杀人,能得人拥护支持;而元末,各方势力,朱元璋的部队正是其中最强调军纪,最三令五申不得滥杀无辜,不得屠城的一方。

而到了外族侵略征服的时候,这个所谓得民心与否的定律完全被打破,那些入侵的少数民族,他们需要的民心仅仅是本族的坚定支持,而对于被他们侵略征服的民族,则仅仅是需要用最大限度暴力来压服的对象,屠杀越疯狂,则威慑的效果越好,成功的可能越大。

以蒙古的侵略征服为例,基本上是如蝗虫一样,经过一地,屠杀一地,以在中国的屠杀而言。根据《中国人口通史》的记载,“蒙古灭金,耗损人口3000万,太宗八年(1236)口110万户,比金730多万户,减损85%”灭南宋时收敛了一下,但也“耗损人口2000万左右”
[1]


以蒙古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屠杀而论,仅仅在当时阿拉伯文明的中心巴格达一城就屠杀八十万人以上。

此外如满清为建立统治而进行的屠杀丝毫不逊色于蒙古,辽东大屠杀,济南大屠杀,大同大屠杀,扬州大屠杀,嘉定大屠杀,江阴大屠杀,广州大屠杀,四川大屠杀,……几乎是军队进行到哪里就屠杀到哪里,罪行可谓罄竹难书。

事实上,少数民族侵略所带来的对多数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无限度暴行,并非仅仅限于征服之初,而是贯穿始终,这有满清统治的事实为例。康熙平定三藩时清军对平民进行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乾隆对新疆准格尔族进行的种族灭绝性质的大屠杀,晚清时期,清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镇压回族人民起义,所进行的大屠杀,都是证明。这里不能一一列举了。

而在一个国家多数人口遭受无限度专制和无限度暴行的情况下,新的思想难以出现,就算出现了也难以传播,长达百年的恐怖文字狱足以让人噤若寒蝉,异端的思想难以出卧房半步,星火意识上升为燎原意识的途径被彻底切断。新的社会力量也难以产生,就算产生了,也难以凝聚壮大。如此,处于民族压迫下的社会,其文明发展当然会限于停滞倒退。


3、奴性的背景化,也可以说奴性的空气化。
由侵略所造成的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本身就如同做了一个大筛子,大部分有骨气,有血性,宁折不弯,品格高洁的人都在反抗中死于屠刀下,而活下来的则大多是苟且偷生,懦弱怕死,胆怯委琐的,麻木浑噩的。

当民族压迫作为一个大背景,一个既成事实而存在,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大部分人在暴力威胁下屈服,低头,默认自己是二等公民的屈辱事实。在暴力胁迫下扭曲自己的意志,隐瞒自己的观点,成为无时无刻不需要面对的现实;欺软怕硬成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最自然的行为准则。

就象人要生存必须呼吸空气一样,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奴性也成了生活所必须的东西。无耻、卑劣、势利、猥琐、冷酷,擅长奉承迎合,更能卑躬屈膝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如鱼得水,活得更快乐,能爬到更高的位置上。

这种情况下,整个民族的品格都必然产生退化。形成被压迫民族特有的国民性。

英人F.A.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有一些话相当深刻的说明了民族压迫的统治对国民性的危害

“一般人都把残酷、凶狠、口是心非归之于中国人的天性,其实这多半是由于邪恶的满清政府所造成的。这些人从婴儿时代起,就习惯于流血和酷刑的惨象.正象他们的祖先在最近两世纪中被鞑靼征服者所屠杀的惨象一样。统治者的无穷迫害使他们麻木不仁,堕落退化;剃发的奴隶标记使他们带着不自然的烙印;横恣暴虐的专制制度摧毁了并贬抑了他们的精神;他们的生命财产完全操在最卑鄙最无人心的官吏手里,操在只有贿赂可以动心的审判官手里;凡是反叛异族皇帝的非正义统治的人,按律是‘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稍涉嫌疑就被砍头,牵连在反叛案件里的人一律格杀勿论:如果中国人沾染了通常是被压迫的弱小者所凭借的狡猾和欺诈,又有什么奇怪呢?


“满清政府奴役下的任何一个中国人的面部都表现了蠢、笨、冷淡、没有表情、没有智慧,只有类似半狡猾半恐惧的奴隶态度,他们的活力被束缚,他们的希望和精神被压抑被摧毁。太平军则相反,使人立刻觉得他们是有智慧的,好钻研的,追求知识的。的确,根据双方不同的智力才能来看,——再不能有比这更显著的区别,——要说他们是同一国家的人,那简直令人无法想象。太平军是聪敏的、直率的、英武的,尤其他们的自由风度特别具有吸引力。你可以看见被鞑靼人所征服的中国人的奴颜婢膝;但是太平军纵使面对死亡,也部表现了自由人的庄严不屈的风度。”

“太平军起义前,中国的情况是极其可悲的:两百年来的暴政压迫,显然消灭了这个国家的一切善良高贵的品德,满清人入侵的恶劣影响似乎完成了对于中国人的道德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全部破坏。”

Lindley 所说的话足够说明问题。作为对比,在非民族压迫的时期,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独立人格尊严,即便面临皇帝也是如此。所以在明朝,铮铮铁骨,在权力面前不低下头颅,不改变意志者层出不穷,代有其人,批评抨击皇帝可以成为风潮,辱骂丑化皇帝可以成为时髦。内阁大臣可以屡次封驳皇帝的旨意,文官可以动辄以辞职为要挟,手工业者可以罢工游行,商人可以罢市抗议,城市平民可以群集殴打皇帝使者,生员秀才可以联合起来驱赶地方官员。这些在明代司空见惯的景象,到了民族压迫成为现实的情况下,一切都谈不上,不然轻者当事人斩首凌迟,重则株连屠城。

孔子所谓“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士可杀不可辱”;

孟子所谓“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荀子所谓“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

张载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朱熹直斥汉高帝唐太宗“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假仁借义,以行其私”;

王阳明说“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

王艮说“大丈夫存不忍人之心,而以天地万物依于己,故出则必为帝者师,处则必为天下万世师”;

罗汝芳说“夫所谓立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首柱天焉,足镇地焉,以立人极于宇宙之间”;

何心隐说“若在樊笼恋恋,纵得以展高才,不过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补?直须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复生于世,身虽不与朝政,自无有不正矣”;

吕坤说“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

这些在非民族压迫时期,历代相传,绵延不息的傲气、豪气、刚气、锐气、骨气,人格独立精神,不为权势所屈的精神,在民族压迫时期,只能荡然无存,只剩下谄媚效忠的奴气。有一个事实可以做对比,满清统治下,焦循在他写的《雕菰楼集》卷十“理说”中,对明代思想家吕坤进行了这样的批评:“明人吕坤有《语录》一书,论理云:‘……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此真邪说也!孔子自言事君尽理,未闻持理以要君者。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
 在奴性背景化,空气化的时代,社会的进步当然也谈不上!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4、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所谓意识焦点的偏移,从统治者的层面来说,以一个少数民族去统治人口多数的民族,这个事实本身就占据了其注意力的大部分,足以让他们感觉危如累卵,战战兢兢。他们最担心,最害怕的就是多数民族力量强大了,头脑聪明了,团结起来推翻他们的统治。他们的意识焦点必然集中在提防限制分化主体民族之上。于是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条件下,社会发展的活力和统治者的既得利益是构成最直接的对立。社会的进步,比如政治权力的民主化,人民精神的健全化都对民族压迫之继续维持构成直接的威胁。

还是引一段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的话“满清政府的排外政策还有什么奇怪呢?闭关自守是清政府的救星;他们的确知道他们的权力是建立在汉族奴隶的软弱愚昧和迷信退化之上。”

“从鞑靼人进入中国那天起,中国就不断地衰落下去,现在人民可以比作匍匐地上的牛马,有一天算一天地活着,最堕落的迷信使他们的智慧变得迟钝愚昧。中国在满清政府统治之下,各方面都显示了最悲惨的景象,一个民族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人的充分发展的景象.满洲人为了保持自己的皇位,决定了三个方针:第一、强迫每个中国人剃发垂辫,违者以叛逆处死。第二、凡秘密结社者,作为叛国论.第三、清皇帝为了加深统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的裂痕,甚至任其(官吏)搜刮民脂民膏,只要不致逼民造反就以。”

“在清王朝的进展和维持时期,惨无人道屠戮的牺牲者之多,是欧洲人从来所不能思议的,虽然根据清人入侵以来不断发生的人民反叛和对人民所施行的屠杀的确凿记载来判断,这些被毁灭的生命是从亚历山大到成吉思汗以来历罕见的。满洲人的野蛮统治是史无前例的;他们的残暴的酷刑,尤其施于反叛者的酷刑,以及他们所制定的刑律,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污点。”

而在非民族压迫的情况里,统治者的意识焦点更多的只是尽量保持自己的地位和享乐或者一部分权力就够了,和文明进步,社会发展之间并不构成最直接的对立,近代一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变革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明代中国展现的非凡活力和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即便有时候会形成一定的冲突,但统治者内部也难以一致协调,不能形成对进步真正强大的阻碍。

而从普通人民的层面来说,那些本来就消极充满惰性的人,在民族压迫的条件下,因为形成了奴性的习惯,其意识焦点只会在放在如何驯顺的充当异族统治者的奴才仆从,甚至把这种被奴役的状态,视为理所应当,天经地义,如果不让他们受到奴役,他们反而觉得不舒服,不自在,这些人自然难以成为推动进步的力量。

而对那些社会中比较积极活跃,感觉敏锐,倾向于进步的人来说,在民族压迫的现实没有改变的情况,占据他们最大注意力的是如何推翻民族压迫的现状,如何把异族统治者驱赶下台。在这个意识焦点下,分配给对社会更深层次进步的关注,对科学进步的关注必然会弱化减少。

综合以上所说的这些,一个社会的进步是由人实现的,但民族压迫的事实使的社会中所有人的意识焦点都偏离本来正常的轨道,也是导致文明进步放慢乃至停滞倒退的重要因素。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为什么少数民族迫害多数民族危害格外巨大

以上四个特点,应该可以充分说明民族压迫对文明发展的危害。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情况下,民族压迫型社会的这个四个特点表现的最全面,最充分,最淋漓尽致,危害施加的范围也最广。

如前所说,自然条件下,无论实行君主制还是民主制,在某个地区人口占有绝大多数的民族在政治权力上也很自然占有主导地位,这是容易理解的。从形成的根源来说,只有当受到外来暴力侵略征服的时候,才有可能形成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政治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本身就伴随着侵略,伴随着物质财富的损失和人口的大量死亡,也即文明的大规模破坏。

从这种统治稳定后的情况来说,这个国家中的人口的绝大多数都成为民族压迫的受害者,这时候民族压迫成为一个社会无可回避的最中心的主题,其危害性发挥的范围被推到了最大程度。

这种统治格局本身就是通过侵略,暴力征服所形成,那么统治者势必在心理上就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民族的成员看成是潜在的敌人,潜在反叛者来对待,来提防,来恐惧。再加上以少数压迫多数,必然有不稳定感,不安全感,恐惧感。为了缓解这种恐惧感,统治者必然推行更严厉,更残暴,更苛酷的压迫,以确保他们的统治能继续维持下去。同时也必然以血缘关系强化民族间的界限和隔阂,以确保他们统治的基础不动摇,他们作为征服者后代优越的地位不改变。也即不仅从广度来说,从强度来说,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时危害度也更大。满清统治下,疯狂地民族屠杀、民族压迫、民族隔离,种种倒行逆施就是很好的例子。

相反,当多数民族居于政治主导地位的时候,由于本身就是自然形成的局面,所以统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民族关系都不会有太刻意,太敏感的考虑。以中国历史为例,在汉族统治的王朝内,基本上对少数民族实行宽容优惠的政策。这在一开始就提到过,这里不妨更详细说一下,

比如明太祖对待曾经对欺凌屠杀汉人无数的蒙古人是怎么做的?“尊重蒙古的风俗习惯,妥善安置蒙古百姓的生产和生活。早在洪武元年十月颁发的诏令中,朱元璋就曾申明:‘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人民,向因兵革,连年供给,久困弊政。自归附之后,并仰各安生理,趁时耕作,所有羊马擎畜,从便牧养,有司常加存恤。’后来,他又宣布所有元朝遗民‘皆吾赤子’,对他们要实行‘一从本俗,伸遂其性’的政策,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当中书省提出‘诸虏归附者不宜处边’,‘恐一旦反侧,边镇不能制’,‘宜迁之内地,庶无后患’的主张时,他即作了解释:‘凡治胡当顺其性。胡人所居,习于苦寒。今迁之内地,必驱而南,去寒凉而即炎热,失其才性,反易为乱。不若顺而抚之,使其归就边地,择水草擎牧,彼得就其生,自然安’”“根据这一政策,明政府对归附的:蒙古部众,一般都把他们安置在水草肥美之地,使复旧业,从事游牧,并常加存恤。在婚姻方面,明律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汉人通婚,但务要两相情愿,如汉人不愿,则许从同族自相嫁娶” [1]


明太祖对其他少数民族也极尽宽仁之能事,“贵州府知府贾绍祖及所属州县官十七人,‘先后坐视民饥,不即上闻,皆左迁之’。朱元璋还特地叮嘱巡视西南的监察官吏:‘须严明以驭吏,宽裕以待民。如有奸贪强暴虐良善者,尔等就逮其人鞠问审决,然后以闻。若俟闻而后决,道里辽远,往复不无淹滞。’”“根据‘务从宽减’的原则,洪武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赋役都订得较低,遇有自然灾害或战乱,则悉行蠲免。而且,这些地区的赋税,一般都让交纳当地的土产,以减轻人民的负担。”[2]


更具体的不妨以女真人在明朝时期受到的待遇为例。

首先前面已经说过后金及满清统治阶层核心的建州女真,其祖宗本就是受到明朝的庇护收留,才得以在中国东北境内居留繁衍。

孟森在其《清史讲义》中对这一节已经考证的相当清楚“太祖以前,为明之属夷,受明之恩遇独厚。猛哥帖木儿(即清肇祖)被戕于兀狄哈,其弟凡察及子董仓,求避入辽边,明允之。其人既久居边内,久之乃占为己地,明让之,反退以抚顺为边。斡朵里本在朝鲜东北境,至是乃尽移抚顺边门以外,占旧日辽东境内之地。自是得避兀狄哈之难。明之惠于属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为最厚。清世尽讳之,于清史料中固不见其事,于明史料中虽见,而清修《明史》,务尽没之。至今日始大发明,而以余发明最多,可云前无古人者也。”

“肇祖当元亡以后,臣附于高丽,在高丽王氏朝末……之麾下夷将,时当洪武初年。至明收辽东,平海西,声威已至东海之滨,建州女真中,先邮可哈出归附,继招致肇祖并归明。故清之祖先见之明代及朝鲜记载者,恰于明开国时相次”

“前史无论何朝,其开国以前祖先之事实,未有如清之先世,彰彰可考,既详且久者。直至(清)太祖在建号天命之初,对明尤朝贡不辍。太祖身自朝明者三次,皆见《明实录》,明宠以高官。既为都督,又进龙虎将军。而又自谓与明为敌国,未尝臣服,则徒自失实,烦史学家为之纠摘”

也就是孟森通过考证澄清了如下的事实。满清的祖先,本来是“臣附于高丽”,居住在朝鲜的,但后来遭到兀狄哈的迫害,于是求当时明朝中国收留他们,明朝仁慈好心的把辽东让给他们居住,于是他们“自是得避兀狄哈之难”。也就难怪孟森说“明之惠于属夷者,以建州女真所被为最厚”

而明朝在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只要居住在东北的女真各部能够不从事侵略杀戮,能够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就尽量为他们提供保护,维护他们的利益,给予他们经济上种种优惠好处。

朱诚如在《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一文中提供了许多事实可供佐证。

比如“朝鲜与女真近邻,时常发生纠葛。1460年(天顺四年),朝鲜杀死毛怜卫都督郎卜儿哈(即《李朝实录》之浪孛儿哈),明廷即严辞斥责朝鲜国王‘王之依法置罪,止可行于王国。今以王国之法,罪邻境之人,得乎?浪孛儿哈为都督佥事,是朝廷所授之职,虽称谋构边患,然亦未见形迹,而遽然杀之,是王自启恤端’,维护了女真人的民族尊严。一六○九(万历三十七年)努尔哈赤上奏明廷说‘邻朝鲜境斡儿哈部众,皆吾所属,有入朝鲜者,乞传谕查与’,万历皇帝遣使者去朝鲜国,‘查千余户与之’维护了女真人的民族统一。总之,明王朝在对外事务中基本上是维护女真人的民族利益的。”

明朝不仅在女真人与邻国朝鲜发生冲突的时候,保护其利益,而且在其发生自然灾害饥荒的时候,也尽量给予赈济“1412年(永乐十年)六月‘辽东建州卫指挥佥事李显忠奏:塔温新附人民缺食乞娠贷之。’明成祖对户部官员说:‘薄海内外,皆吾赤子,远人归化,尤宜存恤。其即遗人发粟娠之,毋令失所’;1444年(正统九年),建州卫都督佥事李满住奏其卫从它地迁回的二百二十余口人‘甚是饥窘,乞加娠恤’。明英宗当即令户部大臣‘速令辽东都司一量拨粮米接济’,1412年(永乐十年)辽东都指挥同知巫凯奏,建州卫都指挥李里等人‘悉挈家就建州卫居住,岁乏食,上命发仓粟娠之’;1440年(正统五年)建州左卫凡察等迁来苏子河流域‘家口粮食艰难’,明廷除令总兵官安插其与李满住居住外,又令辽东镇守总兵官‘给粮接济’;甚至到了努儿哈赤另立旗号的1617年(明万历45年,后金2年),因‘上年水灾,胡地尤甚,饥寒已极,老弱填壑。奴酋令去觅食……群胡逐日出来’,明廷仍及时给予娠济,据朝鲜人估计当时明廷‘借给之物,想必浩大’。” [3]


根据这段叙述,明中央政府对东北女真人的救济帮助几乎贯穿于整个明朝,从永乐一直到万历,甚至一直到万历45年还用浩大物资赈济努儿哈赤统治下受灾的女真地区,还把他们当自己人,也真可谓仁至义尽到了极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仅仅到第二年,也即万历四十六年,奴尔哈赤就公开起兵反明,宣布所谓七大恨,进行正式分裂活动,赤裸裸的推行其民族屠杀民族压迫政策。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农夫与狼的故事,可谓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此外对于民族纠纷,明廷也总是力求公正,化解纷争,这里限于篇幅只摘引其中一个就足够说明问题了,“1579 年(万历七年),宽奠参将徐国辅弟徐国臣等人压价收购女真人的人参,致起纠纷,徐国臣等仗势殴打女真人。事情发生后,明廷责成地方官吏‘按国辅如法’予以惩治,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而在经济上,明政府也通过设立关市贸易给女真生活的地区提供了大量生活用的器具和生产工具,并且用政策法令来规定贸易的公正性,防止随意侵害女真人的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7: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辽东的关市贸易,由明廷派员管理,征收市税,并一再明令贸易双方‘各夷将马匹物资,赴官验放,人市交易。不许通事人等,将各夷侮弄、亏少马价、及偷盗货物。亦不许拨置夷人,以失物为由诈骗财产’。以此来维持当时边关的正当贸易。明廷于永乐、宣德年间,令工部及山东布政司,造运青、红、兰、绿布,以及绢、粉丝于广宁等库收藏(贮),作为‘市易马驼及赏赐野人’。……据一四四七年(正统十二年)统计‘仓库贮金、帛货物不下九百余万’这说明明廷对于开设关市维护正当的民族间的贸易是十分重视的。”

明政府还通过对朝贡的赏赐,给包括女真在内的这些少数民族以更多经济上额外的优惠。本来类似女真聚集地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在明朝国家的领土范围之内,受中央的管辖,也应该上缴赋税,尽到对中央财政的义务,而朝贡就是这种义务的体现。但实际上由于明朝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特殊照顾,反而用赏赐的方式,把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赋税变相免除,并且额外给了他们更多经济上的补助。

“‘朝贡’本来是明廷和女真人之间政治上隶属关系的一种表现,即以‘朝贡’形式向明廷缴纳贡赋,以尽赋税义务。由于明廷对于来朝贡的女真人赏赐十分优厚,往往超过贡品价值的数倍,甚至十数倍。此外,还允许朝贡者携带部分土特产在京师出售。这样一来,女真人就以此当作获取利益的机会。因此,除特殊情况而外,女真人均能‘以时朝贡’,而且人贡人数往往大大超过明廷规定的限额。万历年间工科给事中王元斡说‘是时建州、海西诸夷一闯人关,至于千五百人。’清太祖努尔哈赤本人就曾先后七次去北京朝贡。有时一个卫分派出去的朝贡使臣尚未返回,第二批又启程出发,更‘有回至中途复来者’,所以辽东各接待女真朝贡者的驿站、会馆,常常人满为患,只好寄宿汉人家中。”

“除了赏赐物品外,女真人购买了大批的汉区物资。一六一二年(万历四十年)礼部主事高继元说,女真人‘借贡兴贩,显以规利’,返回时‘行李多至千柜,少亦数百’。井且往往‘悠买违禁货物(指铁制兵器等物),迁延旬月不回’,致使明廷每每‘宴赏、程廪、车马之数,费以数万。’明人沈德符说:‘余于京师见北馆伴(当)、馆夫装车,其高至三丈余,皆挞靶女真诸虏,及天方诸国贡夷归装所载。他物不论,即瓷器一项,多至数十车’,足见女真人返回时从汉区购买物品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此外明朝政府是否不尊重他们的民族风俗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顾诚在《南明史》曾经针对多尔衮颁布剃发令,愤怒指出“他自己的祖辈和父亲努尔哈赤在反叛明朝以前,世世代代都是明帝国的臣属,以接受明朝廷的封号、官职、敕书为荣;明朝的汉族皇帝从来没有强迫女真族蓄发戴网巾,遵从汉制,难道不是铁一般的事实吗?清廷统治者把不肯放弃本民族长期形成的束发、服制等风俗习惯的汉族官绅百姓视为‘逆命之寇’,一律处斩,这种凶残暴行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

“明朝的汉族皇帝从来没有强迫女真族蓄发戴网巾,遵从汉制,难道不是铁一般的事实吗?”这已经足够证明明朝对女真人的服装发型的民族习惯是完全不干涉的态度。


一些人经常宣扬的所谓明朝对女真残酷压迫和剥削,以为后金的暴乱以及凶残开脱,完全是昧着良心的无耻之论!
后金统治集团如同豺狼禽兽一般,忘恩负义,毫无心肝,难道现在的一些史学家也同样没有心肝,如果在他们嘴里,明朝给女真人提供庇护,让其免受朝鲜的迫害;当他们发生灾荒时,积极提供物资进行赈济;为他们排解纠纷,让他们各部落之间以及与其他民族之间尽量和平相处;为他们提供贸易上的方便,甚至通过朝贡赏赐的方式给予经济上巨额资助;同时也不干涉他们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强行同化他们,这些叫做残酷压迫剥削;而后金与满清统治集团疯狂的民族屠杀,民族迫害政策反而被他们说成是所谓民族融合,民族团结的光辉业绩的话。那么这些历史学家骨子里鼓吹的究竟是什么东西?黑白是非原来真可以颠倒到这样无耻的程度![4]
(后金所谓七大恨荒谬无耻的分析详见附录)

以上所举女真人在明朝受到待遇表明,在多数民族占统治地位的时候,由于格局本是自然形成,再加上多数民族因为自己是多数,本就具有自信,宽舒,从容的心态,所以对民族问题,不会象满清蒙元时期那样刻意强调,乃至神经质的敏感。当然严格说来,这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这和汉族本身的优良历史传统也有密切关系,否则即便同样是多数民族对少数民族,在其他任何国家的历史上也很难找到象明朝中国这样对少数民族给予如此优厚待遇的的例子。而且就西方的传统来说,多数民族迫害少数民族也不乏其例。

进一步分析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先进的少数民族压迫落后的多数民族,另一种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多数民族。

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民族之间确实有先进落后之分,这同样也是毫无疑问的。文化水平、经济发展、科技程度,这些都是表明先进或落后的标准。有的民族已经有浩如烟海,汪洋恣肆的各种类型文学作品、思想典籍、学术论著,而有的民族可能连文字都没有产生;有的民族已经城郭遍地,肥田万顷,锦绣无边;有的民族可能还停留在刀耕火种,茹毛饮血的阶段。

正如我前面所强调的无论是先进的少数民族,还是落后的少数民族,只要是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其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性特别巨大。先进的少数民族,固然可以给落后的多数民族暂时带来一些比较先进的科技,文化,甚至暂时促进经济的发展,但从长远来说,其造成的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社会的四个基本特点不会消除,只要这四个特点不消除,那么这个社会就算静态的水平有所提高,但其内在的惰性,奴性却会大大增强,其内在演变进化的动力机制会大大减弱,最后的结果仍旧是文明在该地区的停滞,甚至倒退,还有该地区独特类型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彻底丧失,破坏整个世界文化生态的平衡,破坏世界文化类型的多元性和丰富性。比如饱受各个少数民族轮番侵略压迫的印度,它被英国殖民统治了百多年的时间,但并没有因为英国相对先进,而因此跻身于先进国家,相反,仍旧属于落后之类,即便英国被赶走,获得独立后,发展也不如人意。至于非洲那大大小小饱受白人殖民统治的国家民族就更不必多说,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最落后的地区。这些国家地区,大部分也丧失了自己民族的语言,丧失自己文化进一步独立发展的可能性,而成了西方文化的附庸。

当然,你可以说,非洲这些地方本来就落后,就算没有白人殖民统治也落后,又怎么能认为他们现在的落后就使白人殖民统治的结果呢?但我的观点是,如果没有外来殖民统治,这些当地的土著在与外界和平交流,自主发展的情况下,会远比被侵略,被压迫奴役,被殖民统治后的结果好得多。日本是少数几个没有受过外来侵略干扰,基本保持自己独立发展的民族和地区之一,其迅速崛起,这也可以作为对照。所谓,革命不能输出,也是这个道理。再先进的制度,再好的思想,归根结底,也是需要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在经过对外的充分接触交流,在自身内部的各种势力错综复杂的斗争较量后,自己来决出胜负,自己来做出选择。否则即便一时成功的把某个制度,某种安排强加于这个民族上,那最后也是不会有什么理想的效果。

当然话说回来,如果同样是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那么先进的少数民族之压迫相对来说危害更轻一些,而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的危害要更大。一方面固然是前者能直接带来一些先进的文化,思想和科技,后者不能,甚至反而带来更落后的制度和文化;另一方面也是前者因为先进,所以相对自信一些,从而也相对宽和从容一些,而后者因为落后,则不仅因为本身人数少而敏感恐惧,而且因为自己以落后来统治先进,更加重病态的自卑感,这种双重自卑、双重铭感必然导致统治的措施会加倍残暴苛刻严密,从而对文明发展的危害更大。

强调以上这些并非是说多数民族压迫少数民族就没有危害,恰恰相反,同样有危害。尽管这种危害比起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危害轻,但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一旦出现,必须坚决谴责,严厉批判,决不宽贷,否则会毒化整个社会的气氛。有些个别极端的情况,其危害完全可能和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一样严重,这点在西方文明表现的尤其突出。西方一直有迫害少数民族比如迫害犹太人,迫害印第安人,迫害黑人的传统,这本身也是西方人野蛮性没有完全脱除的表现。当迫害少数民族而煽动起来狂热情绪蔓延全国的时候,其危害烈度广度,已经和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不相上下了,民族压迫型社会的四大特点,也同样会表现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德国纳粹迫害犹太人,这是不必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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